為確保你故事的邏輯性,好讓它有說服力,你必須要讓任何事件發生,都是有理由的。
首先,你總是要提供角色正確的背景經曆—教育,經驗,信息—好讓他能走上你想要他走的方向,表現出你想讓他表現的舉止。
一個角色,如果他的舉止是合理的,必定是因為他個人的背景,具備完成你故事情節的資格。你必須開始設定他的基本背景——家庭,教養,教育,健康狀況等等——好讓他在故事中的舉止能合理化,演出你想讓他演出的動作。
讓我們來看一個極端的例子,你想讓你的角色能在禮拜天的教堂舉行一場傳道,宣傳基督徒的生活是完美的形式,值得眾人效仿。隻有那些腦筋動太慢的人,才沒法在故事稍早期,放入〔線索〕顯示這角色,要嘛是從小被基督教家庭養大的,要嘛就是被經由宗教聚會而感召成為基督徒。角色的基本背景需要被交代,不然角色的行為就無法合理化。
用相同例子,我們再更進一步來看,請記住,單單交代基本背景是不夠的。你的讀者會想知道角色最近發生的事,或是發生何事會想讓讓角色作出現在正在作的事。在引用的例子中,你可以設定這個基督徒女人的牧師丈夫突然病倒,促使她不得以在一場早已安排好的教會聚會中取代丈夫。或者你可以設定,這場布道是教會執事們所安排的一個測驗。不論你選那一個,你總是要選擇某事,可以解釋為何她現在會站在布道台上,以你想要的方式,作出你想要她做的事。
(你想讓她很緊張還是要很鎮定?想要她很悲傷或是很快樂?你同時要提供影響她表現的理由。)
有許多的故事讓人無法信服,是因為作者隻是將角色丟上台,去作某事而沒仔細思考角色為何與如何走到舞台上。你必須時常檢視你故事的合理性,好確定你沒犯下相同的錯誤。
但在你的中,提供足夠的背景動機並不能完全解決有關合理性的問題。另一個會摧毀故事邏輯的錯,就是使用太多的好運或巧合。
在真實人生中,巧合總是會發生。但中——特別是巧合能幫助讓角色在正確的時間,出現在正確的地點,或是無意間偷聽到決定性的電話對談,或是其它相似的事——巧合是致命的。你的讀者會拒絕相信這件事。而你不能讓讀者停止相信。
當巧合的長手臂一路幫助你的主角到底時,這隻是好運。閱讀某人犯大錯,再交好運,並不有趣,也沒有啥啟發性。一個充滿巧合的故事是沒意義的,因為事情發生是毫無理由的——事件發生了就發生。
在真實人生這樣就夠,但在中則不是。
現在你能了解為啥我們在第八章不要寫不要寫無能的人。要讓一個無能的人完成任何事,你得到跌入不可置信的好運中,這樣一來會腐蝕讀者對你故事的信服度,讓你的故事變成由一團意外組成的雜碎。
你的角色不會隻做在家中,被動意外的接到朋友麥斯的電話,主動的提供謀殺案中決定性的線索。你的角色必須想很多事,然後決定她要[打電話給人,好找尋線索]。再試過幾個人之後,她依名單打給麥斯。麥斯並不想說,但你讓你的角色堅持下去。最後你的角色說服麥斯開口,麥斯給她下一個線索。
用這種方法,取代毫無理由,靠著好運呆呆愉快被喂食,你的角色必須為她所想要的東西付出努力。這樣讀者才能被滿足。
第一份的草稿,通常是充滿的不可思議的巧合。你的角色來到一個陌生的小鎮,會在街上與老友「巧遇」。或者她會買下一件垂涎已久的新裝,隻因為她「剛好」在一個午後走經過商店時,正在大拍賣,而這件衣服「正好」合身,她「正好」在想要這件衣服的安娜貝拉下手前五分鍾買到了。
當妳為了方便而用了一堆鬆懶的情節,讀者也許不明了為何他們不相信你的故事,但他們不會喜歡這個故事。
寫完你的第一份草稿後,用放大鏡來檢視巧合,這些巧合要嗎就是妳在寫草稿時沒時間想更多,故意先寫下來的,要嗎就是妳沒注意到這些自己寫了多麼不可思議的巧合。
妳要如何修改巧合?首先,妳刪除它。接下來,妳找出一個方法好能讓妳角色能開始「搜尋」。如果你的角色想要某物,並努力去追求,好得到之,這樣就不再是巧合了。
提供你的角色足夠的背景與動機,好解釋他們的行為,然後確定巧合沒有掌控整個故事,妳的故事將能有更好的邏輯性。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充分的原因,而你的讀者會因此而愛妳.
不要忘了刺激與反應:用「因為,所以」來增加故事張力
當妳能提供好的背景動機與避免巧合時,你的故事會更有邏輯合理性。但即使妳能成為這個領域的個中翹楚,你的故事仍可能會發生的毫無理由。這是因為對讀者而言,要解釋故事中角色的行為,隻是好的背景動機是不夠的。
讀者同時需要看到特別的「刺激」,產生當下可見的「反應」。
刺激與反應的法則要求你的角色,必須有一個立即具體的理由來解釋他著所作所為。這個立即的刺激必須不能被埋藏在他的腦袋瓜中,對讀者而言,要相信許多的處理,他們必須看到角色表現出有一個刺激發生了作用——某種特別的戳刺正在上場。
所以為了讓角色發生你想要的「反應」,妳必須先提供一個立即的「刺激」。
反過來說,這是個平衡的真理,如果你提供了一個刺激,就不能忽視它,你「必須表現反應」。
刺激與反應的法則,會作用在的基本層麵中,一層層的構成故事的大部分。每個理由都會造成影響。每個影響都有一個理由(無責任插嘴:刺激反應等價交換?!翻到頭暈,我想看矮豆啊!!!)一個骨牌不會無故的倒下;他一定是被另一個骨牌所推倒。
讓我們想的更遠一點。
在提出刺激與反應之前,我們在前一章隻提到的角色背景與情節動機,對你而言,區分這兩者的不同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可知,背景,是在角色的生活早期發揮作用。動機,與角色的渴望與計畫有關,是自背景中生出的,解釋故事早期的所作所為。刺激,是更立即可見的,是正在發生的,角色所表現出的,驅動他去作某些即將發生的事。
舉例來說,你要想讓瑪莎走入一個人事部長辦公室要求一個工作,你需有要設定有個「背景」來解釋為何她需要一個工作;也許是因為她家境貧苦,沒法支柱她(長期背景)或者是她剛好失業,需要一個新的工作(近期背景)。她會下定決心來應征這個工作,是因為她付完房租後一毛不剩(更近期的背景混合動機)。
即使如此,你不能讓瑪莎就這樣坐在辦公室中,突然起身,走入人事部長辦公室。在中,這是不行的,看起來一點都不真,毫無說服力。你所需要的是提供一個立即的刺激,好讓瑪莎立即起身走入。
所以你寫下:
秘書看向瑪莎問道:「你能進去了」(刺激)
瑪莎起身走入辦公室(反應)
這是在寫作中刺激與反應作用的方式,這有點像在玩棒球。投手投出球;打擊手揮棒打出。你不會希望投手投出球,卻沒有人站在打擊版上揮棒,不是嗎?同樣的,你也沒法讓在沒有投手丟球的時候,打擊手能自己打出球。你能嗎??
新手作家常因為犯下剛才引用的投手-打擊手的明顯錯誤,而弄砸了他們的作品。要嗎就是作者不了解在中要運作刺激—反應,要嗎就是他根本忘了這回事。
後者的失誤是更常見的,幾乎所有的人,隻要被指出後,都能了解刺激與反應互動的合理與重要性。但在寫作時,你會被家多麼容易讓想象力淩駕邏輯性而吃驚。他們在腦中運作所有的互動,「但忘了讓讀者看到這一切。」
我的學生威利,提供了一個標準的忘記錯誤示範,他寫到:
麥斯走入房間,他閃的剛剛好。
我看著威利的文章問道:「為何麥斯要閃人?他在躲避啥?這裏發生啥事?」
威利抓抓他的頭「嗯,沙麗在生他的氣,你知道的。」
「威利」我提出反對「事實上,她生氣是『背景』設定,如果我要了解麥斯為何閃避,我需要看到有一個立即的刺激,他為何閃人?」
「她朝他丟了一個小鏡子。」威利說。
「那你就必須將這段放入草稿中。」
「你是指,」威利道:「我必須把每個步驟都放進來?」
當然。
刺激與反應看似簡單,但十分容易被忘記或忽視。我慫恿你好好檢視自己的草稿,每當兩個角色發生互動時,間檢查刺激,然後審查立即的反應。然後輪流看其它的角色的反應。刺激與反應前後飛舞著,就像一場乒乓球賽,「沒有一個步驟可以被忽略。」
讓我多加幾個字,來強調一個可能被忽視或搞混的重點。刺激-反應的互動——邏輯性的核心——是要『表現』出來的。他們會由角色立即演出。
背景不是刺激。
動機不是刺激。
角色的「想法」或「感覺」不是刺激。
刺激必須來自外界,因此觀眾能看到或聽到。
完成互動的反應也是要能被看見的,如果這個互動是要繼續下去。隻有在互動要立即結束時,反應才可以是內藏的。
我會提出這樣是因為在我教學的多年中看到很多的學生,努力試圖想閃避刺激-反應的原則。不論我是如何在課堂上解釋這個步驟,總是無法避免有學生跳起:「我可以讓角色隻有憑想法或感覺去作某事,而沒有任何外在的表現?」
我的回答是不,你不能。
想想看,要是你的角色開始隨心所欲的,因為想到啥而作啥,角色的與你你故事的邏輯性就會開始崩壞。在現實生活中,妳可以在毫無理由,胡思亂想,無理由的作事或說話。但就像我們在第十章裏討論到的,跟他部分一樣,要比現實更好,更清晰,更有邏輯性。「總是」能想到某些事——某些刺激——能「引起」一些內在的想法或感覺,「總是」能夠想象一個反應,讓角色馬上付諸於具體行動。反應總是在刺激之後才上場。反應總是因為有刺激才會發生。事實上,在這兩件事進行時,角色內部或許會有一些情緒或感情的變化,但這不代表兩者就可以缺席。
要是你發現自己跳過刺激或反應的話,或者是想用一閃即是的衝動取代刺激——或是在刺激之後無法提供明顯的反應——這就是為啥你的故事會讓讀者覺得無理頭的原因。他會抱怨你的故事中,事情發生的不合理。然後他會討厭你的東西。他也許不原因,但他就是無法被說服。
所以說,不問論你想自己對邏輯掌握度有多高,你不覺得,找一天把你的故事再徹底檢查一次,確定無誤,是個好主意嗎?.
不要忘了這是在寫誰的故事:為避免混淆,請利用觀點角色的角度與想法來主導故事前進。
觀點。
隻要注意下列幾點,就掌握觀點就不是問題
這是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