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暗潮湧動,硬盤牽出驚天大案(一)(2 / 2)

擔心的事情到底還是發生了,李思文話雖然這麼說,但心裏卻很清楚,事情隻怕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

朱明宣向身後的同事招了招手,兩個同事上前,掏出亮晃晃的手銬當場給李思文銬上了,隨即帶出了會議室。

鄭長順等下屬眼睜睜瞧著李思文被朱明宣等人帶上車,車子呼嘯而去,七八個人都呆在了當場,無法相信眼前這場變故。

朱明宣三個人開的是一輛福克斯,朱明宣親自開車,另兩個人坐在後排,一左一右把李思文夾在中間。

上車後,三個人一句話都不說,李思文笑了笑說:“朱同誌,剛才在所裏我沒明說,是不想跟你們起衝突,我是鄉鎮派出所的所長,被人舉報這種捕風捉影的事,你們就興師動眾到所裏把我帶走,這符合規定麼?你們就不怕這人好抓不好放?”

朱明宣頭也沒回,冷笑著:“嘿嘿,李所長,你也不用拿話激我,沒有用,合不合規定自然由領導說了算,你還是自求多福吧!”

李思文也嘿嘿一笑,打算來個以不變應萬變。他聽出朱明宣話裏有“警告”的意思,也露一點兒他背後有“人”的意思。

鷹嘴鎮離獅子縣城有三十五公裏,清一色的柏油路,李思文看了下窗外太陽的位置,大概是下午三點多的樣子,按時間推算,傍晚的時候,他李思文怕是會迎來第一波“審訊”。

開車到城裏隻要二十多分鍾,朱明宣開得很快,一直在七十碼以上,大約二十分鍾就到了縣城。

“你們要帶我去哪裏?”李思文看朱明宣進城後去的方向並不是縣檢察院那條街,而是相反的西麵,當即搖了搖手銬問。

“別動,老實點兒!”一左一右兩個男子扭著李思文低聲嗬斥。

朱明宣開著車進了一個小區,最後在一棟別墅的院子裏停了車,兩個男子推推搡搡地把李思文弄下車,進了別墅後也沒上樓,而是進了地下室。

地下室裝修得很好,有一個廳,裏邊還有一道門,朱明宣把門推開後,兩個男子就把李思文推了進去,把他身上的手機搜走了,一句話不說,關了門,“喀嚓”一聲把門反鎖上了。

李思文進去的時候瞄到門側的牆壁上有電源開關,摸索著開了燈。

這是一間約有十六七個平方的房間,有一張床,房間內的裝飾還算可以,隻是沒有窗戶,還有一道門,李思文推開門看了看,門裏是衛生間,也沒有窗戶。

他被軟禁了!

李思文很奇怪,朱明宣等人好像一點兒都不著急“審問”他,那把他從會議室抓來到底是什麼意思?

想不明白,李思文握著門把手使勁扭了幾下,門是從外邊反鎖的,扭也扭不動,這個地下室的裝修顯然是針對這種關押的,隔音效果特別好,隱隱聽到外邊房間有人在說話,不過就算把耳朵貼在門上也聽不清說的是什麼。

李思文仔細檢查了一下房間和衛生間,沒有窗戶,出是出不去,手機又被沒收了,與外界的聯係徹底斷了。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你們這是非法囚禁!”知道對方不會理會,但李思文還是使勁拍了幾下門,大聲叫嚷著,試探對方會不會開門。

結果不管他怎麼拍門怎麼叫,對方毫不理睬,這讓李思文很是奇怪。朱明宣等人既然擺明“逮捕”了他,為什麼又不急著從他嘴裏問出什麼來?難道他們不想自己“妥協”?

說起“妥協”,李思文眉頭緊皺,是因為那件事嗎?

前幾天抓了一個賊,本來抓個賊對派出所來說是再普通不過的小事,那個賊偷了三十萬現金,還有一些金銀首飾,賊贓中還有一個樣式精致的新款U盤,U盤金晃晃的像根金條,那個賊交代說,以為是金子才拿的。

那個賊交代的偷盜的位置,經李思文查證竟然是鷹嘴鎮鎮長王治江的家,但奇怪的是,王治江並沒有報警,也沒有別人報警。

李思文檢查過U盤,有密碼鎖,沒打開,但三十萬現金和金銀首飾卻不是假的,那個賊肯定不是“虛假交代”,可王治江為什麼不報警?

鄉鎮派出所名義上是受縣公安局指揮領導,但實際上,鄉鎮派出所要協助鄉鎮政府的工作。這個案子涉及鎮長王治江,王治江在行政級別上比他這個派出所所長高,也算是他的領導。如果純粹是治安上的問題,他可以直接向縣局領導彙報,但涉及鎮長,李思文思慮良久,還是把這事向鷹嘴鎮的一把手鎮黨委書記李保國彙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