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甘肅省傳統文化資源知識產權保護方法研究(2 / 2)

四、甘肅省傳統文化資源知識產權保護方法

(一)商標

(1)商標的設計

注冊商標的設計要合理,傳統化資源使用文字、圖形、英文組合的商標,突出優勢曆史文化資源特色,盡可能吸引更多的中外遊客,在文字方麵,可使用易辨識的領導人題字作為商標或是商標組成部分;在圖形方麵,盡可能使用典型圖案,增加商標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在英文方麵注重對外國遊客的吸引力。

(2)商標注冊與品牌延伸

對甘肅省的知名傳統文化名城、典型景區、石窟等資源,根據其服務的領域與所起到的功能作用,實施多件商標注冊和多類別注冊的全方位防護,重點關注與旅遊服務關係密切的商品商標注冊。同時要注重商標品牌的延伸和擴展,注冊主副商標,充分發揮主商標的知名度,推動副商標產品的銷售,從而推動甘肅省各特色民族、各旅遊線路的文化產業經濟。

(二)名稱權的保護

對與甘肅知名企業,要重視對其名稱權的保護,加強名稱權價值開發。在信息網絡時代下,尤其要加大對網絡域名權的保護,建立起完善的域名防禦體係。發現名稱權侵權行為時,企業當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著作權、鄰接權等保護

加強與甘肅傳統文化相關的著作權保護,對公開發行的與甘肅文化資源有關的著作,需注明來源、出處。對甘肅的傳統民間美術、戲劇、舞劇等文藝作品,重視傳承人的署名權保護和展示、演出等商業收益權的保護。另外,要加強著作使用權及鄰接權的保護,拓寬使用權及鄰接權範圍。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內涵保護

重視甘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保護,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力度和宣傳資本投資,謹防任何人惡意改編或歪曲非物質文化遺產,確保充分發揚和繼承傳統文化資源的本質與內涵。

(五)產權運作

促進甘肅省傳統文化資源知識產權的市場交易,盤活閑置商標,競標許可使用,開展商標投資等產權運作手段。

通過自由洽談方式、掛牌方式或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辦方式,將生效商標投入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營造和諧、規範、法製化的市場秩序[3];

通過轉讓方式,將不常用的、閑置的注冊商標,轉化成貨幣,並且在轉讓的過程中,引入市場競爭機製,對預轉讓的商標,加大廣告宣傳力度,采取招標、投標方式,競價拍賣方式等,追求傳統文化資源知識產權無形資產價的最大化;

允許注冊商標的有償使用,即允許他人通過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協議,使用商標。商標所有人對於擬定許可其他人他人使用的注冊商標,通過招標形式確定許可給出價高的企業、個人使用,最大限度得發揮甘肅傳統文化資源的價值;

另外,擁有甘肅知名品牌注冊商標的企業、個人可充分利用知名度尋求合作夥伴,用股票作價投資。

參考文獻:

[1]李小傑.數字信息資源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綜述[J].現代商情,2005,(1).

[2]趙玉忠.文化產業發展與知識產權保護[J].科技與法律,2005,(3).

[3]鄭成思.知識產權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