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兩世情債(2 / 2)

被告上朝廷的前一夜,她為了不讓丈夫受到牽連飲下毒酒,並留下血書為丈夫正名。

那一夜吳信抱著她痛不欲生,卻是挽不回齊裳的生命。

那一夜齊裳很不甘,她未曾給吳信留下一兒一女就這樣死去。

因此齊裳在臨死前與吳信做下約定,她不過奈何橋,要等吳信與她一同輪回,這樣他們在轉世之後就算會忘了彼此,但他們還是會相遇,這輩子沒有完成的事情,她想在來世彌補。

可她卻不知道,有多少至死不渝的愛情經不起時間的衝刷,有多少山盟海誓抗不住人言可畏。

在她死後的那段時間中,吳信茶飯不思夜不能寐,可這隻是那段時間而已,朝廷對他連降三級後,最初他還是活在對齊裳的愧疚之中,為什麼自己不跟著齊裳一同死去呢。

慢慢的他在昔日同僚的口中得到太多貶低,他不甘被之前的同僚指指點點,便開始把對齊裳的愧疚化成了憎恨,憎恨齊裳讓他受盡同僚的詆毀。

於是他再次娶妻,便很快生有一子,再過不久他就官複原職了,他把這些都歸功於這位妻子帶給他的好運,至此他與齊裳的緣分已盡。

又過了數十年,吳信壽終正寢,享年七十餘歲,這時候他已經是個垂暮之人,如果他們兩人緣分未盡,那麼他隻要在齊裳的身邊走過,齊裳自然會認得出他。

可惜他們的緣分已盡,吳信又是變了模樣,這要齊裳如何認得,所以他們才會在奈何橋旁錯身而過。

那時候吳信已經老眼昏花,他隻能跟在鬼差身後,就算齊裳站在他的眼前,他也認不得了,就算他還認得齊裳,他也會選擇視而不見。

因為在他官複原職後,享受了開國功臣的榮耀,卻是與外族女子有染,這是他一生政績的敗筆,也就是這個敗筆打敗了他與齊裳做下的約定。

曾經轟轟烈烈的愛情,卻是經不起數十載的流言蜚語,吳信選擇了放棄,卻害了齊裳在奈何橋邊苦守數百年。

直到這次百年鬼界輪回的時間,齊裳在地府的動蕩之下來到了陽間,又在陽間苦苦尋覓了數十年,終於找到了吳信轉世後的李。

她便開始與李接觸,慢慢的李也喜歡上了她,可其中最喜歡的卻是金錢多於齊裳,由於齊裳頻頻幫他不勞而獲,在齊裳提出冥婚時,李才會一口答應。

可是最終被他父母知道了,因此便有了齊裳鬼踮腳這件事。

起初齊裳是打算嚇唬吳信的父母,逼他們答應而已,可她在鬼踮腳時,卻意外的獲知李的前世,也看到了吳信在她死後的種種,所以她便一心想要了李的命,就算他的父母答應他們冥婚,可她還是不願離開,因為她要報複,她不甘自己癡癡苦守數百年,換來的是吳信認為自己是他一生的敗筆,她要李去看他前世欠下的債,要李對自己愧疚,從而兩人一起投胎轉世。

可現在被楊楚這樣了,她左右為難,為什麼她苦苦相守的幾百年卻得不到她要的結果,她想報複,可她怕李見到前世情債後對她更加憎恨。

若是這樣,她在李的兩世為人中扮演的是什麼角色?難道就是一個笑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