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學需要感動(1 / 1)

時下似乎有一個誤區:一寫生活中的真、善、美,就會被詬病為矯情、造作、虛假和淺薄。這反映的是道德虛化和精神頹靡。正如羅丹所說,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如果我們潛入生活的深處就不難洞悉,現實中除了齷齪與醜陋外,還有那麼多的詩意人生令我們喟然長歎、潸然淚下。生活真實與藝術真實相統一的敘事,應該是在對生存狀態進行全麵、深入的體察當中,使讀者除獲得豐富的生活經驗之外,更能得到一束希望的炬火,獲得精神與靈魂的慰藉。

契訶夫在《對藝術法則的探求》一文中說過,人們可以把各個時代藝術家創作的最優秀的作品收集起來,放在一起,使用科學方法來理解,其中有一種什麼共同的東西,使他們彼此相近,成為他們價值的原因,這種共同的東西就是法則。法則是什麼?契訶夫沒有說,我給他的定義就是感動!文學靠什麼打動人心?它不是靠對醜惡的描摹,對殘酷的抒寫,對苦難的堆積,對冷漠的讚揚,是靠愛與真誠來傳遞一種人類共有的情感,這個情感的名字叫——感動!

感動,是讀者最大的閱讀期待。

按照薩特對人的看法,人的存在是一種欠缺,人作為一種欠缺的存在本身又不滿足這種欠缺的現狀,總希望得到充實。人的一生所作的種種努力,歸根結底都是為了獲得欠缺的東西。薩特把人的這種努力形象地比喻為“填洞”。其實,人生的充實有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麵,而文學閱讀則是使人的精神獲得充實的一條重要途徑。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的朋友。文學是什麼?定義多種多樣,我認為,究其實質,文學應該是人與人、人與社會進行溝通與交流的一種相對隱秘的方式。人們通過真正意義上的文學閱讀,假別人之生活體識,來間接地豐富自己的生活經驗,來充實自己的內心世界,來認識和改變自己的生活狀態和所處環境。他們閱讀文學作品不是要使自己生活中的負麵感受得到進一步的強化,而是要尋找一種使自己的心靈和精神得以淨化和升華的力量——感動!

當然,文學不能失去質疑生活的能力和提出問題的勇氣。正如契訶夫所說,正確地提出問題,是新思想的接生婆。質疑不單單是為了批判,更是為批判之後的構建;揭露也不僅僅是為了展示,更是為展示之後的救贖,這才是現實主義應該具有的思想鋒芒和精神質地。我們強調作品的正麵價值,絕不是搞假、大、空那一套,而是在探求人的精神迷茫和道德困境的同時來展現道德詩意、人生詩意;也絕不是要使文學成為政治話語的簡單圖解,而試圖達成藝術真實與曆史真實的統一。其實,人類有一種共通的、永恒的情感,它超越了地域、階級、宗教和意識形態。那就是:同情、悲憫、慈愛、善良、真實、美好和寬容等等,而這些終極的價值標準的傳遞與彰顯,恰恰是文學與生俱來的責任與使命,同時也是一個有道義感的作家的理想和追求!一位優秀的作家,應該像一位手持鐵鍬的農夫,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會在我們堅硬冷漠的心田上挖出一道溝渠,而作品中那些被愛與真誠浸潤的文字,就如同一股清澈溫暖的溪流,使我們龜裂的心田得以滋潤,使我們荒蕪的精神得以豐茂。

期待在《鴨綠江》上讀到更多這樣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