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它不止一次的出現在我的夢境和幻覺中過,它的寒光四射,以及它刺進一個人的身體時,所製造出的那種血霧飛濺的情景是那般的真實。盡管隻是夢和幻覺,但我卻一直無法把他們當成夢境和幻覺看待,因為那一切都太逼真了。
但現在,這樣一個東西竟真的出現了,一個一直在我的夢境和幻覺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東西,竟真的出現在了我的生活中。天啊!這是怎麼了?
當然,我也可以這樣想,它隻不過是一把剪刀而已,在天底下,或許這樣形狀的剪刀不計其數,因為任何一個廠家都絕不會僅僅生產這麼一把剪刀,因而,我是多疑了,但也沒什麼,就目前的狀況,按心理醫生的說法,我本來就是一個“人格分裂症”患者,疑神疑鬼也是理所當然的了。
為了安慰自己,我想,我也隻能這樣想了。
但不管怎樣,微安回到了我的身邊,這是一樁喜事,並且我還又另外一樁喜事:兩周前,我與那家影視公司簽訂了合約,我已經如數拿到我的錢了。但這件事是個秘密,除了微安之外,身邊的所有朋友,我都沒有讓他們知道。畢竟五十萬也不是一個小數目,我不能讓人覺得我是個天落橫財擊中腦門的暴發戶,那樣的話,三天過不了,怕是來借錢的人會擠破我的門框。有了這兩樁喜事,似乎我這樣都應該高興起來。但我終究還是高興不起來。
因為我的生活中有出現了另外更讓人覺得詭異的事情:那天,我在校門口的一家網吧裏,上網嚐試搜索在我的幻覺和噩夢中出現的那對年輕夫婦的線索,沒想到我竟有重大發現——在1986年元月,的確在本市發生了這樣的一樁非常血腥的情殺案件,年輕的丈夫將紅杏出牆的女人和奸夫用殘忍的方式殺死,然後用一把剪刀剖開了他們的肚皮、挖出了他們的心髒,從一樁五層樓房的樓頂跳下。網絡所提供的資料中還又十幾張當時的案發現場的照片。那些照片中,我可以看出來,他們正是我在夢中和幻覺中看到的那些人,並且他們的名字也非常符合。然而更讓我驚訝的是,案發現場正是我所住的那個房間。
果然不出我所料,這一切都是真的發生過的。天啊!這也太詭異了吧!我立刻拿出我的U盤,插入電腦的USB插孔,決定把這些資料全部複製帶走,然後去複印部多複印幾份,我要讓微安、也要讓整個學校都知道,我絕對不是什麼人格分裂症、什麼精神病之類的家夥,我隻是有些不走運,住進了一間發生過凶殺案的屋子裏。而剛好這間屋子裏的死者的冤魂又不願意離去,偏偏我又去打擾了她的安寧。於是,作為報複,她也搞亂了我的生活。
我想,這樣的解釋應該是最合理的解釋了。
另存為,複製、粘貼,另存為,複製、粘貼。十幾張圖片,幾千字的文章,沒過多久,我幾乎就要搞定了它們。此時,我正在另存為最後一張圖片,突然,我感覺到有什麼不對,這張圖片竟在自動放大,我仔細看這張圖片,發現圖片中是女死者的屍體,沒有了腦袋,肚子被剖開了,腸子、肝髒、胃,都被血淋淋地扯出了體外。就在我感覺自己的胃裏象被一根攪屎棍攪動著,幾乎就要吐出來的時候,那張圖片裏麵的屍體突然動了起來,她坐起身子,然後把她血淋淋的手臂向我伸過來,我眼睜睜的看著她的手臂伸出了電腦熒屏,然後,一把卡住了我的脖子。隨即,我的耳邊響起了一個女人的聲音:“還我命來,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趕快還我命來!”而同時,那隻一句緊緊卡著我的咽喉的手臂,也越來越緊,而我的呼吸也越來越感到困難。而我在失控般的拳打腳踢著,想要掙脫它。然後,顯示器摔在了地上,桌子倒在了地上,我和椅子一起也摔在了地上。再然後,我感覺我的周圍已經站滿了人,是那些正在上網的顧客,現在他們都顧不得上網了,全部過來看熱鬧了來了。終於有兩個衝了進來,把我緊緊的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