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食言,我在公司會議上宣布了升任許明為副總和轉讓給他40%的股份後,又以出國度假為名,把公司全權委托給了他,然後,我離開了公司。
作為回報,許明說出了他們下一步的計劃——製造我酒後開車或刹車失靈的車禍。但他沒有能告訴我主使人是誰,因為他也不知道,他們一直是電話聯係,主謀告訴他,等除掉了我,並掌握了公司的大權之後,許明自然會知道她是誰。
“製造車禍。”我冷笑了一聲,“真是個好計劃!”我說。
三天後,市晚報刊登了一則新聞,其中有這樣的一段文字:“本市年輕的房地產商人吳XX,因酒後駕車而栽下山崖,在猛烈撞擊引起的汽油爆炸中被大火燒死,現場慘不忍睹,屍體也成為焦碳,幾乎無法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