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如月說:“好,我就暫時相信你,你看信吧!”
於是,程天雄拆開這封遺信,信上工工整整地寫道:
天雄: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你了,也離開這人世,把信帶給我的兩個孩子,是我收養的孤兒,這些年來,他們陪伴了我,我才沒那麼寂寞,所以,拜托你以後照顧他們了。
本來我不該再麻煩你,我不該給你寫這封信,因為這樣違背了我與你父母的承諾,但是,反正我已經離開了,也無所謂承諾了。
你的身體一向不太好,要多注意,千萬別讓自己太操勞了。雖然我不在你身邊,但你也不能因此而悲傷,更不能因此而消沉,我的離開,隻不過是微不足道,時間會讓你忘記所有不開心的事情。
有一件事是我最欣慰的,就是我們的女兒曉君,她長得很漂亮,又很聰明,最重要的還是她和你一樣善良,也和你一樣倔強,看著曉君幸福的樣子,我就知道當初我把曉君留給你是正確的。每一次見曉君,我都隻能偷偷地去看,從小一直看著她長大,我真的很想聽曉君叫我一聲媽媽,但是這隻是一種奢求,像我這樣不稱責的母親,不該受到上天的眷顧。
我沒什麼東西能留給曉君,隻能把你送給我的玫瑰戒指留給曉君了,我雖然不能再守護曉君,但是如月和誌豪一定會替我繼續守護曉君的。
最後,我要向你說一聲對不起,我沒有遵守和你的約定,與你長相廝守,天荒地老,但我沒有後悔。我相信,如果我人還是深愛著對方的話,不管分隔多遠,也不管陰陽相隔,我們的愛是永不磨滅的。
曉嵐絕筆
程天雄一邊看一邊讀出來,也一邊掉著眼淚,陳水蓮和龍如月聽著聽著,也淚盈滿眶了。
龍誌豪想不到事情的真相竟會是這樣,他從程天雄手中搶過信,看了一遍,的確如程天雄讀的那樣,“怎麼會這樣子的,怎麼會這樣子的!”龍誌豪似乎還不肯相信,但這封信一直都是由他保管的,而且字跡也的確是他養母的,又不能不信。
程天雄說:“在十八年前,我向曉嵐求婚,曉嵐欣然答應了,當時我以為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但是,我高興得太最了,我的父母嫌棄曉嵐的出身,對我們的婚事百般阻撓。不過,我並不打算放棄,我甚至想和曉嵐私奔,因為,像曉嵐這麼好這麼堅強的女孩,我這輩子不可能再遇見第二個了,曉嵐八歲時,她父親就去世了,十四歲時,母親改嫁,曉嵐不願跟隨他姓,也不願叫陌生人父親,便毅然決定要獨立生活,全然不顧她母親的反對,曉嵐的倔強的堅強戰勝了她母親,當時我已認識曉嵐了,並深深地愛上她。然而,縱使我們都深愛著對方,卻不能如願結婚,我的父親不知從哪裏查到曉嵐有先天性心髒病,最多也隻能活到四十歲,而且什麼時候會病發也說不定,我的父母就是以這點勸說曉嵐,在這最關鍵的時候,曉嵐竟然動搖了,在我們準備私奔的前一天晚上,她離開了我,我到處去找她,但是曉嵐似乎已經離開千葉市不知所蹤了,無論我怎麼找她也找不到,然後,我像行屍起見風肉地生活,沒有了曉嵐,我的世界也蹦潰了,直到一年後,還是嬰兒的曉君奇跡般地送到了我手上,這我才知道在離開我之前,曉嵐就已經懷孕了,當時我既開心又悲哀,曉君是來了,但曉嵐卻不回來,我知道曉嵐把曉君托付給我,是相信我,是愛我的,所以我必須把曉君照顧好,於是,我又振作起來,接手了我父母的產業,並寄情於工作,借此來忘記思念曉嵐的痛苦,也可以給曉君更好的生活。”
看來,一切都隻是誤會,龍誌豪錯怪了程天雄,更錯怪了程曉君,對了,程曉君被王永勝捉去了,如果程曉君出了什麼事,那他就真的太對不起他的養母曉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