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2 / 2)

尤其對低等階級的老百姓最是殘酷,在盡數掠奪過田地之後,廣放高利貸,使無以為計的人們為了生存不得不做了債務奴隸。規定『欠債者以人口折還,及藏亡命而被告者皆死』,凡是積欠公私債務而無力償還者,即以本人和妻子兒女的人身抵償,凡是藏匿逃亡者之家,家長處死,產業由官府和告發者均分,人口一半充當官府奴婢,一半充當告發者的私人奴婢,連違令者的四鄰也須繳納“賞錢”三百貫。更出動大批金軍,到處搜捕“欠債者”。搜捕隊凡遇著村民,即行拷掠,或迫使其自誣,或威逼其誣人,致使“生民無辜,立成星散,被害之甚,不啻兵火”。以致“積屍狼藉,州縣囹圄為之一盈”。還任意征發大量漢族成年男子去當兵,有時候竟然挨家挨戶搜捕漢人壯丁,標價出賣,或者轉換戰馬;而當搜捕到的漢人壯丁數量過多,暫時派不上用場而又難於供應其口糧時,就大批大批地坑殺;隨意霸占蹂躪漢人婦女,每在一處便多有銀牌天使,不問貧貴婚否,任意指定女子伴宿,略有不從便給予滅門之罰........如此的法苛賦重、淩虐劫掠使得金管區人丁大減,民生凋敝,經濟倒退,到處都是蕭條景象。

一一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會有反抗 。

腳踩到生死的邊緣, 百姓們終被逼迫得開始反擊了,時有村民在井水、食品中投毒藥殺金國官兵、牲畜,這也更引來了當政者的強烈反彈,金太宗親自下諭,令店鋪主人必須將姓名刻於石頭或木板之上立在店前,違令不辦者,治以重罪,又禁革沿街流動售賣的小商販,以期絕了毒藥來源。並且凡村中有一人從事抗金鬥爭,便株連全村,如果有人據城抵抗,金兵破城之後就要屠殺全城居民。

無可奈何之下的人們開始逃亡。被掠為阿哈的漢人紛紛背井離鄉。一部分逃往了朝鮮,遼天慶五年,“逃人朝鮮者,不下二萬”。同年,江寧州兵民起義遭到鎮壓後,三萬餘人渡江,逃入朝鮮。金太宗完顏阿骨打為此致書威脅朝鮮王:“據聞我所獲得之民,多有逃往爾國者”,務須送還,否則將結下仇怨,對朝鮮不利。

更多的人們選擇往南方宋國逃難,畢竟那裏是大多數漢人的祖源。到天慶六年中,已多達八十餘萬人。此後,逃者仍然絡繹不絕,可宋金協議,彼此劃定勢力後,不得招降納叛。最初時宋國尚敢接納一些難民,可隨著金朝以戰爭相威脅,宋不得不把這些人又歸還了回來。被徹底拋棄了的人們憤恨不已,一些人心中便隱隱有了魚死網破、死中求活的念頭,但這個念頭往往隻出現在一瞬間,便被自行打壓了下去,常年的逆來順受使他們的承受能力無比的堅韌,“日子總是會好起來的”的想法讓他們把初期的造反念頭堅忍了下去。

終於,一場大的天災讓人們的忍耐力衝破了極限,

由於平洲西北緊靠燕山山脈,東南瀕臨渤海灣,夏秋季節氣候濕熱,雨量集中,時有暴雨或連綿不止的淫雨,而此地地勢平坦低窪又由西北向東南傾斜,這就為洪水泛濫創造了先決條件。加之連年戰火不斷 堤壩不修,天慶八年“天災流行,淫雨作陰,川澤漲溢,皆失故道,”洪水漫淹了大量的田園莊舍,害禾稼殆盡,居民廬舍多墊溺者”。野有餓殍,交相枕藉,有的地方竟到了易子相食的地步。其慘景可想而知。而此時金國朝廷卻不予開禁、賑濟,還一味使喚空著肚皮的災民們在一一冰天凍地裏修堤築壩、恢複橋路,至使百姓們又餓死溺亡了數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