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失戀
我失戀了,和許多失戀的人一樣,在喝過n次酒,放縱了n長時間後,我才知道,原來忘記一個人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就像喜歡一個人一樣,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其實失戀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戀後的孤獨和空虛,周圍的世界依舊喧鬧,並不會因為你的失戀而改變什麼,但是你卻會覺得這個世界仿佛就剩你一個人了,沒有一個關心你的人,可能是因為失戀而變的異常脆弱吧!
那種孤獨就像你的影子一樣,每時每刻都會跟在你的身邊,揮之不去,任你怎麼辱罵,甚至拳腳相加都無濟於事,直到最後你愛上她。
我又想起周芳了,她的影子像爬山虎一樣,牢牢的抓住我的心肝脾不放,我從沒像現在一樣難受過,而原因竟是因為我失戀了,兩個人的感情像劃了個十字一樣,在短暫的相交後便又迅速地分開,盡管我們那時還信誓旦旦地說,永不分開,這年頭最不可信的便是誓言,那隻是那些沒有勇氣和膽量去承擔什麼的善男信女們,而說的欺騙對方的話。
感情這東西就這樣,好的時候兩個人可以共穿一條褲子,不好的時候能把你祖上十八代都罵遍,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這樣,譬如說我和周芳,我之所以能清楚的記住和周芳分手的原因,是因為我說了一句周芳你最愛吃米線的話,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就知道我錯了,當時我正和周芳吃她最愛的沙鍋麵。
就這樣周芳以我不愛她為借口,以我心裏沒她為理由,把我一腳給踢了。
踢就踢吧!我以為我會像忘記我的第一個對象一樣,迅速的忘記她,可是許多天以後我才明白我錯了,我忘不了她,我才知道原來在不經意中,我已經愛上她了。
我有點恨我自己為何非要在和分手以後才知道,我想去找她,可我又想起自己是個男的,怎麼也得有點尊嚴,事實上,在周芳麵前我早就沒尊嚴了,許多次都被她在眾人麵前動手動腳,在分手好長的一段時間裏,我的身上依舊有許多地方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他們像曆史一樣永遠的留在了我的身上和心上,又像證據一樣時刻提醒我曾被欺負過,而且是被一女的欺負過,每每看到我的傷時,都會產生一種自卑感。
和周芳好的那段時間,我覺得我特別賤,被打罵上都可以依然和她談風聲,每次吵架後都是我先跟她道歉,每次道完歉後她都會說一句話,你真賤,我笑著說是,人賤(見)人愛,周芳便會轉怒為笑,當然情況也有比是這樣的時候,有一次我沒和她上街去買衣服,被她罵完之後,見我沒反應便又加了句,你他媽真賤,多了兩個字,我依舊說,人賤(見)人愛,誰知換來的不是轉怒為笑,她又補加了一句,給我滾,她說完這句話我便走了。晚上也沒回家,她便拚命地給我打電話發短信,不過我沒接,也沒回短信,直到最後她發來我錯了這句話的時候,我便又回去了,看來還是我賤。
周芳是那種脾氣暴躁,又有點任性的女孩,不過長的還行,我之所以會愛上她,後來想想,我覺得是因為她的性格吧!不過話又說回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現在我決定忘記她,盡管不容易。
有的時候我都在想,這個世界為什麼會有男人和女人,為什麼會有所謂的愛情,愛情究竟是什麼東西,惹的這多人神魂顛倒,尋死覓活,得意忘形,淚如泉下。
我說過我要忘記周芳,於是我決定放棄考研,這個決定是在我和她分手三個星期後決定的,當時距考研還有整一百天,其實讓我放棄考研的主要原因是周芳不考研和考研的壓力太大,我怕被壓碎了,人總要選擇適合自己生存的環境,於是我放棄了考研,放棄了考研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找工作,畢竟我已經大學畢業,畢竟老是吃父母也不是什麼長久之計,在和學校扯斷一切關係的我便決定出去找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