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實質重於形式質量要求在我國會計實務中的應用研究(1 / 3)

實質重於形式質量要求在我國會計實務中的應用研究

財會金融

作者:陳勇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會計準則不斷地發展和完善,2006年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強調了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的重要性,這對於規範和指導我國會計核算行為,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提高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主要從實質重於形式的含義、應用和實質重於形式在實務中存在的問題等方麵進行了論證。

【關鍵詞】

實質重於形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計量

一、引言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經濟活動日漸多樣化、複雜化,經濟業務範圍日漸擴大,我國經濟發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一些新的經濟業務,比如:投融資、企業並購、資產重組等的出現,也使得經濟環境中出現了更多的不確定性的事項,會計交易或事項的外在形式或法律形式也與其經濟實質出現了不一致的地方,這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企業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真實、對決策有用的信息,這些信息不僅要包括與不確定性事項有關的風險信息,還要包括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的會計信息。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我國與國際經濟與貿易更加頻繁,我國為了能夠更好地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完善我國自身的會計核算體係,借鑒了國際的先進的經驗,引入了實質重於形式這一準則。實質重於形式這一會計原則要求企業在日常經濟活動中,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而要以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這樣才能真實的反映交易或事項,從而避免會計信息的失真。

二、實質重於形式的會計原則的內涵

我國於2006年頒布的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二章的第十六條指出:“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也就是說在實際工作中,交易或事項的外在形式或人為形式並不能完全真實地反映其實質內容。所以會計信息要反映的交易或事項,必須根據交易或事項的實質和經濟現實,而非根據它們的法律形式進行核算。

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最早出現在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1970年頒布的第四號公告《基本概念與會計原則》中。該公告指出:財務會計應該強調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不論該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和經濟實質是否一致。《國際會計準則》也采納了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它認為:交易或事項的實質和它們外在的法律形式或設計形式不總是一致。如果信息要真實地反映交易或事項,那就必須根據它們的實質和經濟現實,而不是僅僅根據它們的法律形式進行核算和反映。

三、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在會計實務中的運用

1.實質重於形式在會計確認中的運用

(1)資產要素的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的第三章資產的第二十條指出:“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製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所謂“擁有或者控製”,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擁有某種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控製。這裏所講的控製是實質上的控製,而不是法律形式上的控製,例如,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等。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從法律形式上看在租賃期內承租方隻獲得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但由於其租賃期相當長,接近於該資產的使用壽命;租賃期結束時承租方有優先購買該資產的選擇權;在租賃期內承租方有權支配資產並從中受益,所以,確認為企業的一項資產正是實質重於形式的體現。

(2)負債要素的確認

基本準則中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根據流動性,負債可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兩類。長期借款作為一項非流動負債,其利息計入長期負債。當下一個年度要支付利息時候,應當將此利息確認為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將利息列入流動負債項目下的“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在會計實務處理上,這種把非流動負債重新確認為流動負債,體現了實質重於形式的會計原則的思想。

(3)收入要素的確認

確認商品銷售收入的條件之一是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轉移給購貨方,確認收入注重的是交易的經濟實質,即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而非法律形式的所有權是否轉移。例如企業根據銷貨合同,將產品送達客戶指定的地點,但未及時收取貨款,但能否確認一項收入,從形式上看,企業未收取貨款,但是實質上企業取得了收款權利,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應確認一項收入。

(4)費用要素的確認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實質重於形式在會計計量中的運用

會計計量是指用貨幣或其他量度單位計量各項經濟業務及其結果的過程。其特征是以數量(主要是以貨幣單位表示的價值量)關係來確定物品或事項之間的內在聯係,或將數額分配於具體事項。關鍵是計量屬性的選擇和計量單位的確定。主要包括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淨值、現值和公允價值等。在企業會計準則體係建設中適度。謹慎地引入公允價值這一計量屬性,是因為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越來越多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產品在交易所掛牌上市,使得這類金融資產的交易已經形成了較為活躍的市場。我國在具體的會計準則中要求隻有在公允價值能夠取得並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才能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充分體現了實質重於形式的質量要求的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