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農保製度籌資機製分析(2 / 2)

3.政府補貼水平較低

伴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快速發展,目前,中央財政已基本具備了為新農保提供部分資金支持的能力。“新農保”製度中,中央和地方財政對農民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分別給予了全部或部分補助,這一補助彌補了之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缺失,實現了社會養老保障對農村居民的基本覆蓋。但是,縱觀“新農保”的規定,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 元,補助的水平並不算高,它隻解決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從無到有”的問題,擴大了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每人每月幾十元錢這樣的養老金補助水平就農民的日常生活而言還顯得略低,以致在實際生活中難以有效起到保障的作用,補助資金“由低到高”的問題還需要循序漸進地解決。

三、完善新農保籌資機製的建議

針對新農保製度籌資機製存在的主要問題,筆者提出了一些解決問題的建議,希望這些建議能對新農保籌資機製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1.建立科學合理的新農保補貼標準

為了使參保老人的基本生活能夠得到滿足,應該調高新農保的補貼標準,基礎養老金這塊,每月最好調整為100元左右。2013年我國的中央財政收入已經達到6.02萬億元,我國60歲以上老人數量為2.02億 ,假設他們全部依靠中央財政領取養老金,每年國家基礎養老金的支出也不過是2424億元,僅僅占中央財政收入的4.02%,這些錢中央政府完全可以拿的出來。個人帳戶養老金這塊,應改變繳費越多財政補貼的比例越低的現象,實行統一比例補貼或遞增比例補貼,這樣才能調動參保農民的積極性。從地方財政這方麵看,地方財政完全有能力實現這樣的補貼。2013年我國地方財政收入為6.90萬億元,全國參加新農保的人數為4.6億,假設他們按每年800元的標準繳費,地方財政補貼統一按30%比例補貼,這樣算下來每年地方財政的支出為1104億元,僅占地方財政收入的1.6%。

2.積極拓寬新農保基金的籌資渠道

既然集體補助很難到位,我們可以積極拓寬新農保基金的籌資渠道。第一,引導民眾進行社會捐贈。現在,在我國的很多企事業團體,甚至個人,他們所擁有的財富要遠遠高於廣大農村地區的家庭收入。同時他們也有支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心願,政府要鼓勵他們對新農保進行捐贈。第二,發行新農保建設福利彩票。從我國的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的銷售狀況來看,彩票市場的收益還是很不錯的,發行該彩票可以募集到一部分社會閑置資金,以此來支持新農保製度的發展。第三,吸收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國際金融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援助的性質,利率較低,期限較長,手續非常嚴格,國家可考慮將吸收的部分國際金融機構貨款作為新農保基金的一條融資途徑。

3.政府的補貼力度要加強

在新農保製度的籌資過程中,政府具有當仁不讓的責任,政府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來為新農保籌資:①財政直接出資。財政出資是政府支持新農保製度發展的重要方式,2013年我國公共財政收入達12.91萬億元,完全擁有為新農保出資的能力。各級政府可以采取每年劃撥固定額度的財政資金,直接補助到全國各地的新農保基金中。②開征新稅種。開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稅,將全部稅收收入納入財政後再作為養老基金由國家撥付。③發行農村社會保險債券。通過發行農村社會保險特種債券,將社會上的部分閑散資金集中起來,在一定時期內讓渡給國家使用,以此緩解新農保未決債務。④國有資產收益。國有資產屬全民所有,農村居民應平等地享受國有資產收益,應將國有資產收益的一部分轉化為新農保資金。具體來源包括:國有資產運營收益,已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減持資金,國有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資金,國有資產定向戰略投資收益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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