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憑借詞和概念決不能逾越關係之牆,進入事物的某種神奇始基。即使在感性和知性的純形式中,在空間、時間和因果關係中,我們也沒有獲得任何看來象是永恒真理的東西。對於認知主體來說,想要“置身事外”而看到和認識到什麼,乃是絕對不可能的;以至於可以說,認識和存在在一切範疇中是對立至深的。
如果說,在巴門尼德的時代,對理智的批判還很粗淺幼稚,因而他可以想象由永遠主觀的概念達於自在的存在,那麼,今天,按照康德的看法,那肯定是一種狂妄無知的舉措。許多地方,尤其是在那些想扮演哲學家的半吊子神學家中間,“有意識地把握絕對”被視為哲學的使命;譬如說,其形式或有如黑格爾(近代德國哲學巨匠Hegel)所表白的:“絕對必已存在著,否則它如何能被尋索?”或者,如貝內克(十九世紀德國哲學家Beneke)的說法:“存在無論如何必定已經存在,無論如何必定是我們可以達到的,否則我們就不可能一度擁有存在的概念了。”
擁有存在的概念!仿佛它未曾在其詞源中顯示極其可憐的經驗來源似的!因為,“esse”(存在)原本隻是指“呼吸”。隻要人使用其他萬物,他就是傳達了一個信念:他自己通過一個隱喻,亦即通過某種非邏輯的東西,呼吸和生活在其他事物上麵,並且按照人的類比把它們的存在理解為一種呼吸。現在,這個詞的本來含義幾乎湮滅了,但畢竟餘澤猶在,因而人總是按照自身存在的類比,即用人格化的方式,且總是通過一種非邏輯的轉借手段,來想象其他事物的存在。即使撇開這種轉借手段不說,就人而言,命題“我呼吸,故存在著”也是完全不充分的。對之必須提出異議,正象對命題“我走,故我在(或故他在)”(ambulo,ergosumDergoest)必須提出異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