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自己在他們的眼裏就是一條不起眼的可憐蟲而已。
想到這裏,江筠苦笑。
雲兒本名薑雲,和江筠的名字念起來很像。
這就是他們成為朋友的契機。
和薑雲成為朋友的那一天,江筠不知道有多高興。
畢竟江筠就是一個家境普通,平凡至極的高中生。
放到人堆裏就找不出來的那種。
他沒想到自己居然可以交上如此美麗高貴的一個女性朋友。
簡直就受寵若驚。
又加上,近段時間以來,薑雲對江筠非常的好,讓江筠因此產生了不小的誤會。
“這就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下場吧?”
江筠自嘲的冷笑了一聲,便是從地上爬起,失魂落魄的朝著家的方向走去,甚至明天的課,他都不想去上了。
因為他很清楚,用不了多久,班上的同學就會知道此事,然後自己成為他們的笑柄。
“我該怎麼辦?”
江筠有些迷茫了。
就在江筠經過一個小巷的時候,一個流浪漢像一隻狗一樣趴在地上,到處嗅著。
江筠不由得神色一變。
這個流浪漢以前的時候江筠就經常碰到。
以前都是像躲瘟神一般避開他。
畢竟這個流浪漢極為邋遢,身上更是散發出一種難以形容的惡臭。
今晚上,在經曆了那赤裸裸的羞辱後,江筠反而覺得這個流浪漢不那麼肮髒惡心了。
江筠不自覺的停下了腳步。
“你在幹什麼呢?”
江筠自己都吃了一驚,他也不明白為什麼自己要問一個流浪漢這麼傻逼的問題。
“我要酒,你去幫我買一瓶酒來,我喝了酒可以讓你成為一名天神。”
流浪漢這時突然鎮定了下來,不再趴在地上像狗一般到處嗅,而是仰靠在牆壁上,裝成一副豁達高深的樣子,說道。
“天神?”
江筠搖了搖頭,心想這流浪漢八成是一個瘋子。
江筠也不在意。
便是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走到小商店的時候,江筠突然停下了腳步。
猶豫了一會兒後,就走了進去。
用自己的零花錢買了一瓶酒,然後走到了大街上。
“我在幹什麼啊?”
江筠看著自己手上的這一瓶酒,不由得對自己感到無語,看來,今天發生的那件事對自己的打擊還是太大,都有些神誌不清了。
不過既然買都買了,家裏又隻有母親和自己,兩人都是不喝酒的,酒拿回去也沒什麼用處。
所以,他回到了小巷子,然後蹲下身子,將手中的酒遞了過去。
那流浪漢從江筠的手中接過那一瓶酒,打開之後,便是如饑似渴的喝了起來,很快的,一瓶酒被他喝得一幹二淨。
喝完之後,他便是滿意的打了一個酒嗝,叫住了準備離去的江筠。
“慢著!”
江筠不由得回過頭來,隻見那個流浪漢站了起來,笑道:“我覺得你這個小子不錯啊,一般的人看到我這髒兮兮的一身後,都像避瘟神一樣避開,你倒好,願意跟我主動搭話,還買了一瓶酒給我。”
“其實,不瞞你說,我還真是天界的天神,下凡來體驗生活的,各種各樣的生活都體驗了一遍,尤其是作為邋遢肮髒的流浪漢,更讓我感到滿足,收獲頗豐,畢竟,這讓我看到了人類最真實的一麵。”
“我也要離開了,作為感謝,就送你一道神格吧……等你什麼時候在人間玩厭煩了,就到天界來報道……以後我罩著你。”
話完,這個流浪漢便是化作了一道金光,飛上了蒼穹,消失於黑暗之中,留下了江筠一個人目瞪口呆的立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