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弱女子十年不屈洗冤路(1 / 3)

妹妹自殺,患有精神疾病的妹夫被認定為殺妻凶手。當警察的姐姐宋淑傑發現此案疑點重重,漏洞百出,是一起冤案。為了給妹夫洗冤,她堅持上訪告狀12年,寫下申訴信1.1萬封,150多萬字,上訪800餘次,曆盡艱辛,終於使妹夫無罪釋放,重見天日,上演了一出當代版的楊三姐告狀。警察宋淑傑的告狀曆程一波三折,揭示出的司法腐敗問題令人震驚。

《楊三姐告狀》是我國評劇舞台上久演不衰的劇目。民國七年,民女楊三姐為了給死去的姐姐申冤,赴縣衙告狀。縣官受賄,貪贓枉法,竟判凶手賠款了結。楊三姐不服判決,又赴天津高等檢察廳上告。新任廳長秉公執法,查明了真相,將凶手法辦處決。民女之冤終得洗清。

然而,就在21世紀的今天,由於司法腐敗,在我國的吉林省又出現了一位新的“楊三姐”。她的冤屈,她的經曆,她的勇敢和頑強,不亞於當年的楊三姐——

2009年10月15日,暫住在吉林省白城市郊區、49歲的馮連文終於拿到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32萬餘元賠償金,這是他被錯誤限製人身自由3226天的賠償。他一度被縣、市、省三級司法部門認定為殺妻凶手,而幫助他討回公道的,卻是他妻子的姐姐、當警察的宋淑傑。

宋淑傑的妹妹宋淑梅因多年患有抑鬱症“悲觀厭世”自縊身亡以後,馮連文被公安機關確定為凶手。而宋淑傑認為此案疑點重重,漏洞百出。自己妹妹已死,而妹夫馮連文又被判入獄,出於職業的操守和良心的發現,她決定挺身而出,還原案件的真相。經過10餘載的艱難奔波,宋淑傑頂著來自四麵八方的壓力,忍受著家破人散的痛苦,承載著生存的沉重負荷,在縣、市、省三級法院的三次再審、兩次維持錯誤原判,在馮連文由無罪到無期徒刑再到十年有期徒刑的判決下,她耗盡了全部家當,寫下了1.1萬封申訴信,字數達150多萬字(現已裝訂30本檔案),上訪800餘次,向司法腐敗發起了一次次挑戰,最終獲勝。在當地,她以當今“楊三姐”而著稱。

當負債累累的宋淑傑拿到馮連文最終無罪的判決時,淚如泉湧。是啊!為了一個真相的還原,這位現年53歲的女民警付出了巨大代價。她深有感觸地說:“如果我不堅持,作為一名警察,我的良心將會永遠受到鞭撻和煎熬啊!”

第一章禍從天降

1997年11月13日早晨,身為吉林省公安廳《北方法製報》社記者的宋淑傑,正在采訪吉林省鬆原油田公安分局局長。一頭濃密的黑發,一副纖細的身材,含蓄的眼神,微微的笑意,40歲的宋淑傑顯得清潤溫柔。然而,一個噩耗從天而降。鬆原市公安局政治部打來電話說,她的妹妹自殺了!

當她飛一樣趕回長嶺縣公安局時,又得知妹夫馮連文和外甥馮一男已被押到了太平川公安分局,她又急三火四地驅車來到這裏。

在公安分局的院子裏,宋淑傑一下車一眼就看見了瑟瑟發抖、淚流滿麵、年僅10歲的外甥馮一男。馮一男一見到親人,哭喊著撲向宋淑傑的懷裏:“媽媽她自己上吊死了!爸爸被抓起來了!姨姨,我今後可怎麼活呀?”

淚水模糊了宋淑傑的雙眼,她的腦子一片空白。

1.畸形家庭

妹妹宋淑梅6歲時,父親和母親雙雙死於癌症。還不到17周歲的宋淑傑,便擔負起撫養小妹的重任。為了照顧小妹,宋淑傑放棄了報考大學的機會而報考了吉林省警官學校,為的是縮短學期,多一些時間照顧和撫養小妹。

盡管宋淑傑平時省吃儉用,但她盡力滿足小妹的要求。她跟妹妹有很深的感情。每天晚上,就像哄小孩子似的,先把小妹安頓入睡她才休息。指甲長了,宋淑傑就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幫妹妹修理。頭發長了,宋淑傑就挽著小妹的手,在附近挑選著美發店。每周宋淑傑都要自己燒水為小妹洗澡。

小妹從小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一旦病情發作,會狂砸家具,或撕咬東西。這時宋淑傑除了安撫小妹,還要忍受精神上的痛苦,甚至被小妹撕咬肩膀。

隨著年齡的增長,宋淑傑覺得小妹應該有自己獨立的生活了。已經28歲的宋淑傑自己還沒有談婚論嫁,在親戚朋友的幫助下,就已經為小妹選擇了一位憨厚老實、不善言談、25歲的馮連文。馮連文是白城鐵路太平川火車站給水廠工人,小學文化,他父親在退休前便將接班的指標交給了馮連文。馮連文也是一位精神發育遲滯的男人。

一對特殊的男女組成了一個畸形的家庭。

婚後的馮連文,特別疼愛自己的妻子。下班回家就忙東忙西。每個月的工資,馮連文分文不少地交給宋淑梅掌管。隨著他們兒子的出生,生活顯得捉襟見肘了。宋淑梅整天愁眉苦臉,唉聲歎氣的。一到這時,馮連文會就安慰她。

盡管宋淑梅的病情相對有所緩解,可一旦發作起來,令人心驚肉跳。有一天中午,馮連文剛剛下班回家,發現宋淑梅口吐白沫,渾身抽搐,倒在炕上痛苦地掙紮著。當馮連文看見她身邊有一瓶敵敵畏時,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了。馮連文急忙去鄰居家呼救。六位鄰居七手八腳地將宋淑梅送到太平川醫院進行緊急搶救。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洗胃、注射、點滴,宋淑梅脫離了生命危險。

有一年秋季,宋淑梅突然失蹤了。乍開始,馮連文以為妻子到別處串門去了。可等到天黑,還沒有見到人影。馮連文急得滿頭大汗。周圍好心的鄰居們,連夜到附近村屯尋找。一連尋找了七天,甚至馮連文到電視台作了一期“尋人啟事”,還沒有妻子的消息。

此時的宋淑梅間歇性精神病複發,離家出走了。七天的奔走和饑餓,宋淑梅就在烏蘭圖嘎地區的一片樹林裏昏倒了。多虧一位趕著牛車的老農,途經此地發現了,並將自己手裏的幹糧和飲料送給她食用。老農得知宋淑梅在太平川居住時,又吆喝著老牛,將宋淑梅送回家。

可人們萬萬沒有想到,就在1997年11月12日17時左右,宋淑梅的病情再一次發作。這一次,宋淑梅沒有服毒和離家出走,而是選擇了另一條絕路。

大約在17時30分,馮連文下班回來,發現宋淑梅不在家,便問馮一男:“你媽呢?”

馮一男回答說:“我放學就沒有看見,我找也沒找著。”

一聽到兒子的回答,馮連文著急了,他領著兒子到鄰居家尋找了一遍也沒有見到人影兒。這時,馮一男一個勁兒地喊餓,馮連文又急忙地做飯、吃飯。當馮一男放下碗筷時,意外地發現媽媽的拖鞋不見了。馮連文判斷說:“你媽媽拖鞋不在,這就說明她沒有走遠。咱們到倉房裏找一找!”

當馮一男推開倉房門一看,宋淑梅正在地上躺著。馮一男以為媽媽昏過去了,便招呼馮連文:“爸爸,快!快把我媽抬到裏屋炕上去呀!”

當爺兒倆將宋淑梅連抬帶拖地運到炕上時,馮連文發現宋淑梅已經沒有呼吸了。馮連文天生膽小,他連夜路都不敢走。如果別人在他背後使勁地咳嗽,或者大聲說話,他都嚇得驚恐不已。一見到自己妻子這個樣子,馮連文一邊哭喊著,一邊來到單位領導家報喪:“我媳婦死了!”

這位領導當時也害怕了,連夜向太平川公安分局報案。

2.刑訊逼供

太平川公安分局接到報案以後,於當晚10時左右,由王某甲組成的偵查組來到這裏。他們一沒有勘察現場,二沒有驗屍。王某甲用手指著死者的屍體,問:“她是怎麼死的?”

馮連文哆哆嗦嗦地說:“我媳婦是在倉房裏死的!”

“什麼?”王某甲眯縫著眼睛,瞧了瞧馮連文:“你媳婦在倉房裏死的,這怎麼可能呢?”

圍觀的鄰居們說:“馮連文說的一點都沒有假。”

王某甲憤憤然地說:“人死在倉房裏,這屍體是怎麼弄到屋裏炕上來的?”

一鄰居回答說:“發現人死了,自然而然是馮連文和他兒子抬到炕上的唄!”

王某甲自作聰明地說:“我可告訴大家,這不是自殺,而是他殺,殺人移屍!”

圍觀的鄰居們紛紛反駁:“這不可能!這不明擺著是自殺麼!”

王某甲發怒了,大聲地吼叫著:“你們這是要幹什麼?是你們辦案,還是我們警察辦案?這分明就是殺人移屍!有什麼疑義?好了,他家的大人和孩子全都帶走,你們單位負責看護現場!”

單位一領導表示不同意:“既然你們認為是殺人移屍,可此處又是殺人現場,哪有讓老百姓看護的道理呀?”

王某甲用一種盛氣淩人的口吻說:“怎麼,你們不同意是不是?我可告訴你們,這是幹擾我們公安破案!”

一位鄰居站出來說:“我們不是在幹擾你們破案,你們好好地想一想,我們提出的問題,對你們公安破案是大有好處的。”

經過討價還價,最後雙方達成了一致,由馮連文單位花50元錢雇一個三輪車下崗工人,公安分局出一名保安,將三輪車停放在距離馮家30多米遠的柏油路上,兩個人在三輪車裏看護著現場。就這樣,太平川公安分局沒有辦理任何相關法律手續,強行抓走了馮連文和他10歲的兒子馮一男。

從當天晚上10時開始,一直到第二天12時04分,馮連文和兒子先後受到了長嶺縣公安局刑警隊的刑訊逼供。刑警隊王某甲,首先逼問10歲的馮一男:“你說!你爸爸是怎麼將你媽媽勒死的?”

馮一男膽怯地回答:“我爸爸沒有勒死我媽媽。”

王某甲瞪著惡狠狠的眼睛又問:“沒有勒死你媽媽,那你媽媽是怎麼死的?你說!”

馮一男委屈地說:“我和我爸爸都不知道我媽媽是怎麼死的!”

王某甲手舉著尼龍繩,逼問:“你爸爸就是用這個繩子將你媽媽勒死的!對不對?”

馮一男用手一攔:“不是!我和我爸爸沒有看見這根繩子。”

在馮一男身上得不到任何重要的信息和線索,另一王某甲抬起一腳,狠狠地踢在馮一男的後腰上:“你給我滾出去!”

隨後,刑警隊開始對馮連文進行審訊。王某甲臉色陰沉地說:“經過我們現場和屍體勘驗,已經掌握了充分的人證、物證。你妻子的死與你有著直接關係,你是怎麼將你妻子勒死的?”

馮連文大驚失色,慌忙回答:“我沒有勒死我媳婦,我媳婦不是我殺死的呀!”

王某甲冷笑了幾聲,歪著頭:“不是你勒死的,那地上的尼龍繩你用它幹什麼了?說!”

馮連文又是一驚:“尼龍繩?地上沒有尼龍繩,隻有斷裂的塑料搓繩呀!”

王某甲“呼”地站起來,手指著馮連文:“看來,我們不對你采取措施,你是不說實話的!那好,我們就給你一點顏色,讓你知道馬王爺是兩隻眼睛,還是三隻眼睛!”

這時,這位既是刑警又身兼法醫的王某甲邁著腳步,手掐著半尺寬的皮帶,笑嘻嘻地在馮連文麵前搖晃著:“你看見這是什麼?這是足有半尺寬的皮帶,這家夥抽打在你的身上,一抽就是一個血口子,一打就是一道血棱子。然後,我就在你血口子上放點鹽,那滋味可好受了!”

膽小如鼠的馮連文用雙手捂著眼睛,哭喊著:“我沒有勒死我媳婦呀!我害怕呀!”

還沒等馮連文再說第三句話,王某甲的皮帶“劈劈啪啪”抽在了馮連文的身上。

隨即,馮連文的前胸和後背已經是鮮血直流了。馮連文痛苦地呻吟著,可王某甲還是步步緊逼:“我可告訴你馮連文,用皮帶抽你,那都是輕的。你如果把我們惹急眼了,就把你吊起來往死裏打,你信不信?”

馮連文渾身哆嗦起來:“你們別打死我呀!我害怕呀!”

王某甲放下手中的皮帶:“那好!你如果承認是你勒死你妻子的,我們就不打你了!”

馮連文嘴唇顫抖著問:“我要是承認了,你們能放我回家嗎?”

王某甲將手一揚:“你承認了,我們就放你回家。”

馮連文低著頭:“那我怎麼說呢?”

王某甲指著馮連文:“你就從你是怎麼勒死你妻子的,從那裏開始說。”

馮連文為了躲避刑警們的刑訊逼供,順嘴胡說起來:“我媳婦不想活了。她對我說,文呀,我活著沒意思,你幫我一下忙。於是,我就用尼龍繩將我媳婦勒死了。”

就這樣,辦案人員逼迫一個精神發育遲滯的人編造了一個殺人故事。

1997年11月12日12時零4分,這場荒唐滑稽的審訊結束了。到了下午,王某甲眼珠子紅紅的,打著飽嗝兒,醉醺醺地領著另外一王姓警察,開著警車來到了所謂的“案發現場”。王某甲上午是參加審訊的警察,下午馬上變成了“法醫”,並毫無忌諱地對當地群眾說:“你們還說不是馮連文殺的,他都招了,不用調查了。我們下一步的工作,是對馮連文進行‘殺人取證’!”

這時,馮連文的鄰居邵大爺沉不住氣了:“我和馮連文是住了十幾年的鄰居,他家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他們夫妻倆都有病,神誌都不健全。要說馮連文殺人了,我們誰都不相信。因為他膽小,他連一隻雞都不敢殺。去年施工隊給他家扒炕,請施工隊吃飯殺雞,馮連文害怕不敢殺,後來施工隊的人給殺的。馮連文妻子幾年來多次說不想活了,還喝過藥,又曾離家出走,她經常說要死,我和我老伴兒可以作證!”

王某甲一聽,心中大為不悅,眨巴幾下眼睛:“你說這些話是什麼意思?照你說話的意思,那是我們辦錯案了唄?我可告訴你,你可別沒事找事!”

此時,王某甲已經作好了解剖屍體的準備,邵大爺不顧一切地說:“你們要解剖屍體,我也去看看!”

王某甲一擺手:“公安機關解剖屍體時,是不允許任何人在場觀看的。我勸你,還是在家呆著吧!”

當“屍檢報告書”出籠時,隻有一名既是刑警又是法醫的王某甲的名章。明明是下午進行的屍體解剖,在報告書上寫的卻是11月13日8時30分,白紙黑字在說謊。在沒有見證人簽名的情況下,屍檢結論是,被害人係被他人勒頸,造成機械性窒息死亡。就這樣,在沒有證人、沒有通知死者家屬,更沒有辦理屍體解剖等有關法律文書手續,又經過不具備法醫資格的王某甲不足30分種胡亂解剖的“殺人取證”的情況下,這起本不是案件的“殺人移屍大案”,輕而易舉地“成功”告破了。於是,長嶺縣公安局當天就將馮連文押解到長嶺縣看守所,同時又釋放了馮一男。

3.取保候審

馮一男三天之內就成了孤兒,無父無母。可他姑姑下崗,伯父身患癌症,不久已走進天堂。宋淑傑有心要收養馮一男,又怕公爹阻撓。可年僅10歲的孩子,又要流落何方呀?

帶著這一沉重的負擔,宋淑傑於11月13日上午,來到了長嶺縣公安局,忐忑不安地敲開了局長王兆武的辦公室。宋淑傑首先說明了來意,並講述了自己的三點看法:一是,馮連文單位領導和白城鐵路領導都不想把馮連文推向法庭,推向社會。當地群眾都對馮連文抱有深深的同情,特別關心馮連文的命運。小鎮淳樸善良的民風,鐵路幹部寬闊博大的胸懷,堅定了宋淑傑為馮連文“取保候審”的決心。二是,因小妹有精神病史,是馮連文迎娶了小妹,這才使宋淑傑有了施展自己才華的空間。從道德良心上講,馮連文的事情宋淑傑必須要管。三是,10歲的馮一男已經無父無母,可憐的馮連文也在5歲時就失去了母愛,這是人間的悲劇。作為馮連文的親人,宋淑傑隻能伸出同情的手,幫助馮連文減輕罪過,同時也減輕自己的痛苦。

王兆武局長聽完以後,便與“整人領導”共同商議,認為:這是一個畸形家庭,可以取保候審。隨即,將法製科人員喚來,讓宋淑傑一同辦理手續。然後,宋淑傑在法製科人員的帶領下,來到刑警隊,她給馮連文單位領導打去電話,讓單位帶2000元錢取保候審。之後,宋淑傑便悄然離開了長嶺縣,回到了長春市。

11月14日下午,在馮連文單位領導帶領下,一行10人來到長嶺縣看守所,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然後前去領人。可是,監室打開,等了十幾分鍾,也不見馮連文出來。這時,單位領導和兩名職工快步走進監室一看,隻見馮連文躺在板鋪上,蜷縮一團,整個臉龐腫脹變形,麵目全非,嘴角處流血。如果不是看見他腳上穿的布鞋,幾乎誰都不認識他了。

單位領導流著眼淚,問:“馮連文,你這是怎麼了?”

馮連文有氣無力地回答:“我不承認,他們就要打死我呀!”

單位領導又問:“你的羊毛衫呢?”

馮連文吃力地睜了一下眼睛:“不知是誰給我扒走了。”

單位領導氣憤地又問:“那你的手表呢?”

馮連文一個勁地搖著頭。

單位兩名職工將馮連文背出看守所,抬到車上。到家以後,馮連文連車都下不來了,還是單位職工將他背到屋內的。馮連文遍體鱗傷,滿臉血跡,頭部凸起大包,胸部、腰部、腿部多處青腫,行動不能自理,他的姐姐和妹妹護理在他身邊。當馮連文漸漸地能夠轉動身體時,姐姐反複地問:“弟弟,你和我們姐倆說實話,小梅是不是你殺死的?”

一聽這些話,馮連文的眼淚就掉了下來:“不是我殺的!我殺她幹什麼呀?她死了,馮一男就沒有媽媽了。我兒子不能沒有媽呀!我們從小就沒有媽呀!”

馮連文的妹妹再問:“那你為什麼承認是你殺了你媳婦呢?”

馮連文長出了一口氣:“我不承認,警察就拿皮帶打我,往死裏打我呀!可嚇人了,我害怕他們打我呀!”

馮連文的姐姐又問:“你身上的傷是誰打的?你穿的那一件羊毛衫哪去了?你戴的手表哪去了?”

馮連文搖著頭:“我不知道了。”

然後,馮連文再也不說話了。

到了半夜時分,馮連文在炕頭上,突然坐起來,連連地呼叫:“警察同誌!我沒有殺人呀!我沒有殺死我媳婦呀!我媳婦不是我殺死的呀!你們放了我吧!我要我的兒子,我不能沒有兒子呀!”

馮連文的姐姐急忙將電燈打開,將滿頭大汗的馮連文喚醒,哭著說:“弟弟呀!你這是哪輩子作孽了,今天才找上門來呀?姐姐知道你沒有殺人,你是冤枉的呀!”

驚醒過來的馮連文氣喘籲籲地說:“姐姐,我剛才夢見這些警察又在用皮帶抽打我!他們逼著我,讓我說用尼龍繩勒死我媳婦的。姐姐,我告訴你,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我媳婦是怎麼死的!”

接近淩晨3時,馮連文又一次驚醒,大聲地喊叫起來。

沒有辦法,馮連文的姐姐和妹妹隻能在他身邊,整天整夜地安慰著他,陪護著他,又請來醫生醫治他的傷痛。經過長達40天的精心護理和及時醫治,馮連文的神誌和身體,漸漸地好轉起來。為了分散馮連文“噩夢”般的回憶,領導安排馮連文上班了。

可是,人們根本沒有想到,馮連文取保候審以後,長嶺縣公安局中斷了對此案的偵查起訴和審理,為日後“殺人取保”埋下了隱患。

第二章黑雲壓城

1998年年初,吉林省長嶺縣公安局領導班子正在調整變動。在這個公安局裏,有一位專門靠背後整人的領導,他對“公安局長”的位子早已垂涎三尺。為了將“公安局長”的寶座早日爭奪到手,整人領導虎視眈眈地尋找著機會。可現任公安局長王兆武,領導水平高,工作作風踏實,辦案雷厲風行,深得全局幹警的愛戴。對於這樣的人物,如何將他扳倒呢?

整人領導經過三天三夜的苦思冥想,終於想出一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損招兒。那就是,從宋淑傑為馮連文取保候審下手。一場長達10年的冤假錯案發生了。

4.權力之爭的誣告信

整人領導的聰明之處,就在於他能夠找到“無縫下蛆”的切入點。他清楚,要想整倒王兆武,穩操勝券地坐上“局長”寶座,必須從王兆武為吉林省公安廳《北方法製報》社記者宋淑傑的妹夫馮連文辦理“取保候審”上下手。整人領導在想,這一“取保候審”裏有沒有行賄受賄的嫌疑?有沒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如果沒有的話,那王兆武憑什麼無緣無故地為馮連文“取保候審”呢?

幾個問號,就把整人領導的思緒梳理得清清楚楚。於是,他在暗地裏便將當年的三名王姓警察請到飯店裏。開始,整人領導以“大公無私”的麵孔,“實事求是”的口吻,反反複複地敲打了一遍。聰明絕頂的王某甲心領神會,他將酒杯一放,手拍著胸膛,瞪著眼睛混淆黑白:“請你放心!我深知領導的意圖,馮連文案件的‘取保候審’,那是錯誤的。作為一名人民警察,我必須挺身而出,主持正義,堅決把馮連文繩之以法!”

整人領導用一種深沉的語調,問:“當時的案發現場,你們能做到千真萬確嗎?”

本來在“馮連文案件”的處理中丟了麵子的王某甲,趁著這一機會來了一個推波助瀾,用一種“斬釘截鐵”的口吻說:“請你放一百個心,此案的結論和定性那是正確的。我可以用我的人格和尊嚴來保證!”

整人領導很高興:“既然這樣,那我作為公安局的一領導,就要秉公辦事了。我出於公心,決不能讓一個殺人犯逍遙法外,更不允許腐敗侵蝕我們公安隊伍。我要以一名共產黨員的身份,揭發檢舉我縣公安局在‘取保候審’中的腐敗現象!”

三位王姓警察聽後,大為歡悅。

有了三位王姓警察“鐵證如山”的認證,又有王兆武局長為馮連文“取保候審”的事實,整人領導挑燈夜戰,寫下了近四千字的誣告信。然後,分別寄到了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紀檢委,以及鬆原市紀檢委、鬆原市政法委、鬆原市公安局等要害部門。

事後,吉林省政法委函告吉林省公安廳,要組成工作組重新調查“馮連文案件”,對於為什麼要給“馮連文取保候審”問題,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不久,吉林省公安廳工作組來到長嶺縣公安局。他們隻是調查了當時的三名王姓警察,卻沒有了解這幾名警察攜子、誘供、逼供,將一個沒有犯罪事實、又沒有確鑿證據證明有罪的馮連文打得麵目全非、遍體鱗傷的事實。在整人領導暗箱操作下,麵對省工作組,長嶺縣公安局的三名王姓警察信口雌黃,顛倒黑白。結果,王兆武被上級部門免去公安局局長一職。

這時,正值全國公安係統開展“兩保”執法大檢查運動。於是乎,馮連文涉嫌殺人犯罪又取保候審,已成為吉林省政法委的掛牌督辦案件。相繼,此案也就成了吉林省公安廳吉公法字(1998)85號文件70起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與此同時,鬆原市公安局將“馮連文取保候審”案件作為政績在全省廣為宣傳,他們以“強化領導,真抓實幹,紮紮實實做好‘兩保’執法檢查工作”為題,以此作為典型案例,在吉林省《公安法製》上刊登。緊接著,1998年6月3日,正在白城給水電力段太平川給水廠上班的馮連文,再一次被長嶺縣公安局刑警隊帶走收監。

就在6月9日,《法製日報》在頭版頭條刊登了“向‘兩保’中的腐敗開刀”的文章,該文寫道:真是不查不知道,長嶺縣太平川鎮馮連文將妻子宋某殺死,該縣公安局竟以“家中無人照顧”為由,將其取保候審。

《法製日報》刊登的文章,再一次將“馮連文案件”推到了風口浪尖。

5.精神病鑒定一拖再拖

這時的宋淑傑驚愕了。她起誓發狠:我必須要為馮連文洗冤,還他一個清白!

至此,宋淑傑以馮連文的親屬身份,與長嶺縣公安局刑警隊通話,詢問案情的進展,同時要求對馮連文進行精神病鑒定。當時,王某甲一聽就火了:“你說什麼?要對馮連文作精神病鑒定?你想想,這可能麼?根本不可能!”並說他一個人作不了主,還得向主管局長彙報。主管局長批準同意,他們就作鑒定。

宋淑傑一連等了一個多月,也沒有消息。她又給該縣公安局刑警隊寫了一封信,繼續詢問馮連文鑒定的情況。可發出去的信如同泥牛入海,杳無音信。

宋淑傑又等了一個星期。

在宋淑傑的強烈要求下,長嶺縣公安局不得不答應為馮連文作鑒定,並要求宋淑傑在7月8日之前交納5000元鑒定費用。

可是,宋淑傑和馮連文單位將5000元錢交到公安局以後,他們不但不去鑒定,卻把檢察院退回補充鑒定的卷宗兩次退回檢察院。在這一期間,宋淑傑又將電話打到了長嶺縣公安局,問:“你們為什麼將檢察院補充鑒定兩次退回?你們為什麼遲遲不對馮連文作精神病鑒定?”

他們的回答是:“省工作組不讓鑒定。”

宋淑傑感到納悶:“省工作組有什麼權力不讓鑒定?是你們辦案,還是工作組在辦案?”

他們仍在強詞奪理:“是我們辦案,你能把我們怎麼著?不過,我們告訴你,馮連文根本就沒有精神病!”

宋淑傑立即反駁:“這是你們單方麵主觀判斷,那是沒有科學根據的。”

“我們管不了什麼科學不科學的。反正,工作組讓我們鑒定,那我們就去鑒定。工作組不讓我們鑒定,那我們就不能鑒定。這就是我們的態度!”

說完,就把電話掛斷了。

既然長嶺縣公安局如此蠻橫霸道,宋淑傑來到吉林省政法委信訪辦,遞交了自己書寫的上訪信。信件交上去以後,信訪辦工作人員告訴她一個星期聽結果。可一個星期過去了,又一個星期過去了,沒有消息。當宋淑傑第二次走進省政法委時,工作人員告訴她,此信已經在某某領導手裏,結果還沒有出來。宋淑傑一聽,這是什麼工作效率,已經半個多月了,還要等到猴年馬月呀?她問:“同誌,你能告訴政法委某某領導辦公室的電話號碼嗎?”

工作人員冷冰冰地回答:“這是省委機關的機密!”

說完,信訪窗口關閉了。

碰了一鼻子灰的宋淑傑沒有死心,悄悄地走到信訪辦的另一角落。這時,有一男同誌走近信訪辦窗口,提出要麵見某某領導的要求。工作人員審查了他的證件,同意其填寫出入證。宋淑傑一看,機會來了!她緊隨這個人的身後,輕聲地喚住了他。宋淑傑長話短說,一口氣將自己的來意說了出來。這位男同誌笑了,點了一下頭:“那好吧!我看你是一個非常誠實的女同誌,那我就幫你一下忙吧!我就把某某領導辦公室的電話告訴你吧!”

就這樣,宋淑傑將電話直接打到某某領導的辦公室裏。對方很不耐煩地說:“你快說!我還要開會呢!”

宋淑傑鎮靜了一下:“那好!我是‘馮連文案件’的親屬,馮連文已經二次收監,‘馮連文案件’又成為你們政法委掛牌督辦案件。我作為馮連文的親屬,有權利提出為馮連文作精神病鑒定。可是,長嶺縣公安局的回答是,馮連文沒有精神病,工作組不讓作鑒定。對我們提出的要求,一拖再拖,並且兩次將市檢察院的補充鑒定退回。我希望省政法委領導予以明察,盡快讓長嶺縣公安局為馮連文作精神病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