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中村綜合改造規劃思路研究(1 / 3)

——以武漢市為例

名城保護案例與技術創新

作者:張劍龍 晏軍 吳凱

摘要:通過剖析武漢市2003年8月以來,城中村綜合改造規劃編製的思路、方法,總結城中村規劃在規劃體係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如何在規劃中開拓思路,整合區域內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妥善處理城鄉發展中的各種利益關係,引導城鄉協調發展。

關鍵詞:城中村;規劃編製;城鄉統籌;科學發展觀

Abstract:Analysis of the city in August 2003, the "city"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 planning ideas, methods, summary of "Villages" planning in the planning system, the status, role, and how to develop ideas in the planning, integration of land resources, the region and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rate of land,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public resources, and properly handle the various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terests, and guid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Key words:Villages inside Cities;planning;planning of urban and rural;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中圖分類號:TU08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1)-07-68(5)

1武漢市城中村情況綜述

1.1概述

城中村作為在我國城市二元土地管理製度下,城鎮化高度發展的產物,往往被人們稱之為城市中的“毒瘤”、“夾縫地”、“都市裏的村莊”。其主要特征為:①缺乏整體規劃,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現象嚴重,村民采用“自給自足”的建設方式自建住房,用地布局混亂,環境衛生條件差,嚴重影響城市景觀。②市政配套設施建設匱乏,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薄弱,過量的居住人口導致基礎配套設施不足,居住環境質量差,存在消防等各種安全隱患。③由於外來人口數量增多且文化素質不高,管理缺位等因素的影響,成為眾多社會問題並發症的高危地區。總之,城中村的存在對所在城市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了很大的負麵影響,製約了城市可持續發展,影響了城市功能的發揮,損害了城市綜合發展實力。

在我國當前“嚴格保護耕地”的政策背景下,城市土地供應已由“增量調節為主”向“存量調節為主”轉變,城市發展模式由城市外延擴張的方式轉變為內涵集約挖潛的方式,城中村綜合改造已成為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為進一步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改善城市麵貌、集約化利用土地,自2000年以來,全國各地城市相繼開展了城中村綜合改造工作。

1.2武漢市城中村的基本情況

武漢市作為華中地區中心城市,是國家實施中部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隨著人口、經濟、城市規模等持續快速增長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城市化水平已由2001年的59.2%,提升至2008年的63.8%,城中村綜合改造顯得尤為緊迫。武漢市政府早在2003年8月開始進行全市城中村調查摸底工作,2004年9月正式啟動城中村綜合改造,成立了市、區兩級城中村綜合改造專項小組,全麵組織協調綜合改造工作。武漢市城中村總體範圍包括江岸、江漢、口、漢陽、武昌、洪山、青山等主城區內的147個行政村和15個農林單位,土地總麵積為21382公頃,總人口為35.6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7.10萬人。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2004年初步確定了16個試點村率先進行城中村綜合改造,隨後,綜合改造工作在全市範圍全麵啟動。2009年2月市政府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明確提出“在2011年底基本完成二環線內56個城中村綜合改造任務”的總體目標要求(見圖1)。

1.3城中村綜合改造規劃編製內容及實施效果

武漢市城中村綜合改造是一個係統工程,其政策框架確定為“六改一建”綜合配套改革,即是:①經濟組織改製:促進城中村集體經濟的管理模式轉變,使其成為符合市場經濟體製和現代企業製度要求的企業。②戶籍改登:將城中村村民農民戶口改登為城市居民戶口。③村改居:依法撤銷村民委員會,組建社區居民委員會。④福利改保障:村改居人員按月發放福利改為一次性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係。⑤土地改性:依法將城中村的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⑥村灣改造:按城市規劃和建設的標準及要求,改善公共設施。⑦建設文明社區:按照城市管理規範要求,建設文明社區。城中村綜合改造規劃是以上係統工程中的一個基礎組成部分,通過對村集體土地資源進行合理的空間布局,從而為改造實施提供指導依據。

1.3.1綜合改造規劃編製內容

深入調查村人口、土地資源、現有集體產業等現狀情況,按政策測算改造村灣需還建補償、補足的建築麵積,並針對土地存量情況製定不同的改造方式。按照村灣農業人口人均農用地擁有量分為3個類別,其中A類村為人均農用地小於0.1畝的村;B類村為人均農用地大於0.1畝、小於0.5畝的村;C類村為人均農用地大於0.5畝的村。A、B類村以開發項目和還建項目捆綁開發建設的方式進行改造,C類村通過土地統征儲備達到B類村標準後,再進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