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控製權與審計師選擇
封麵專題
作者:趙宏亮
【摘 要】 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為金字塔結構,然而金字塔頂層的終極控製權對公司的審計師選擇起著重要的作用。文章以我國2011—2013年滬市和深市的A股上市公司數據為樣本,運用Logistic回歸分析對終極控製權與審計師選擇之間的關係進行研究。結果表明:首先,終極控製權性質會顯著影響審計師選擇。國有性質的上市公司傾向於選擇國際四大;非國有性質的上市公司傾向於選擇非國際四大。其次,終極控製權的控製權比例會顯著影響審計師選擇,表現為倒U型關係。終極控製權性質為國有性質時,控製權比例與審計師選擇表現為倒U型關係;為非國有性質時,控製權比例與審計師選擇沒有顯著的關係。再次,終極控製權的現金流權比例會顯著影響審計師選擇,表現為倒U型關係。終極控製權性質為國有性質時,現金流權比例與審計師選擇表現為倒U型關係;為非國有性質時,現金流權比例與審計師選擇表現為正U型關係。最後,終極控製權兩權偏離度會顯著影響審計師選擇。無論終極控製權的性質是國有還是非國有,現金流權比例與控製權比例偏離程度越大,上市公司越傾向於選擇國際四大。
【關鍵詞】 終極控製權; 審計師選擇; 控製權比例; 現金流權比例; 兩權偏離度
中圖分類號:F23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13-0002-04
一、引言
在傳統的審計理論分析和研究中,學者們認為影響上市公司審計師選擇的因素主要有審計對象的財務情況和經營成果,審計主體的審計師特征、事務所規模、審計費用、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更換等。然而國外的學者不僅僅局限於以上的影響因素,其已經結合企業股權結構的相關理論,研究企業結構對審計師選擇的影響。一般情況下,企業不同的控股股東對審計師選擇有著不一樣的影響。因此國內的學者也逐步開始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與審計師選擇之間的關係進行研究,但是這方麵的研究仍然不是很充分的,也沒有得出統一結論,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探討在終極控製權的基礎上上市公司如何選擇審計師這一問題。
二、文獻綜述與研究假設
(一)終極控製權的性質與審計師選擇
終極控製權性質不同的企業,有著不同的組織結構和治理結構,會產生不同的經營目的和動機,繼而導致產生不同的審計需求,根據其審計需求進行不同的審計師選擇。所以終極控製權的性質勢必會影響審計師選擇。Joanna L. Ho and Fei Kang(2013)研究發現,當家族企業第一類代理問題嚴重時,會選擇較低質量的審計師,支付較低的審計費用;當家族企業第二類代理問題較嚴重時,會選擇國際四大,支付較高的審計費用等。基於前人的研究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1:終極控製權的性質會顯著影響上市公司審計師選擇。
假設1a:當終極控製權的性質為國有性質時,上市公司傾向於選擇國際四大。
假設1b:當終極控製權的性質為非國有性質時,上市公司傾向於選擇非國際四大。
(二)終極控製權的控製權比例與審計師選擇
王鵬和周黎安(2006)研究發現終極控製權的控製權比例與選擇國際四大的概率顯著正相關。唐躍軍(2011)發現控股股東的控製權比例與選擇國際四大的概率之間是倒U型關係。但是在終極控製權為非國有性質的上市公司中,當控製權比例達到一定的高度時,利益侵占就會很少,大股東就會更重視第一類代理問題等。本文暫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2:終極控製權的控製權比例會顯著影響上市公司審計師選擇。
假設2a:當終極控製權性質為國有性質時,終極控製權的控製權比例與上市公司選擇國際四大的概率表現為倒U型關係。
假設2b:當終極控製權性質為非國有性質時,終極控製權的控製權比例與上市公司選擇國際四大的概率表現為正U型關係。
(三)終極控製權的現金流權比例與審計師選擇
唐躍軍(2011)發現控股股東現金流權比例與選擇國際四大的概率之間是倒U型關係。當終極控股股東擁有較大的現金流量權時,利益侵占的水平就會降低,終極控股股東與企業的協同效應就會明顯加大,同時終極控股股東就會有強烈的意願去監督管理層的行為,進而降低公司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代理成本,從而降低對高質量審計的需求。本文暫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3:終極控製權的現金流權比例會顯著影響上市公司審計師選擇。
假設3a:當終極控製權性質為國有性質時,終極控製權的現金流權比例與上市公司選擇國際四大的概率表現為倒U型關係。
假設3b:當終極控製權性質為非國有性質時,終極控製權的現金流權比例與上市公司選擇國際四大的概率也表現為倒U型關係。
(四)終極控製權的兩權偏離度與審計師選擇
Fan and Wong(2007)發現國有上市公司的最終控製人在現金流權比例與控製權比例的偏離程度小於民營上市公司。唐躍軍(2011)發現控股股東控製權比例與現金流權比例的偏離程度與選擇國際四大的概率正相關。當現金流權比例和控製權比例出現較小偏離或幾乎不偏離時,股東的付出與收獲就會表現為正相關,同時終極控股股東沒有機會,也沒有很強的動機為了侵占他人利益去舞弊,上市公司就不需要高質量審計,就會傾向於選擇非國際四大。本文暫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H4:終極控製權的現金流權比例與控製權比例的偏離程度會顯著影響上市公司審計師選擇。
假設H4a:當終極控製權的性質為國有性質時,上市公司現金流權比例和控製權比例偏離程度越大,越傾向於選擇國際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