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生崇尚福爾摩斯,這種情節自小就開始。自從初中他第一次讀到福爾摩斯的時候他深深迷上了福爾摩斯那奇妙的推理和博學多聞,他立誌長大後要當一個偵探。高中畢業後他考上了警校,不過畢業之後,在家裏人的遊說之下他放棄了當私家偵探,而是考入了警局。當時家裏人給他羅列的當私家偵探的種種弊端,以及私家偵探工作要麵對的巨大壓力。他家裏人跟他說,福爾摩斯隻應該存在於小說而不會存在於現實,福爾摩斯壓根就是一個瘋子。福爾摩斯吸食嗎啡難道你也要去吸食嗎?福爾摩斯會在自己身上做各種實驗難道你也要學?家人說的於情於理,藝術與生活終究不能混為一談,馬華生便專心考入了市裏的警局當了一名普通的警員。不過是金子總會發光的,他的偵探才華很快就在局裏的案件中屢立奇功,成為了局裏的大偵探,局裏棘手的案件都由他來處理。當然馬華生崇尚福爾摩斯已經到了骨子裏的了,雖然自己不是私家偵探,但是他就當是局裏的私家偵探,而他的那些同事就是蘇格蘭場的那些不中用的警察。他苦心學習了福爾摩斯看人的方法,他走訪過全國大部分地區,分辨各個地方人說話的口音。他能夠通過聊聊數語辨認出你的口音,說出你是四川人、上海人亦或是北京人等等。他也可以通過你的衣著打扮、皮膚顏色、手腳的粗糙程度、談吐的風度準確地說出你的職業,他甚至也可以像福爾摩斯一樣可以通過你腳上的泥巴知道你剛剛去了市裏的什麼地方,通過你身上的氣味知道你常吸什麼牌子的香煙。他沉迷於福爾摩斯的辦案方法,不過今日他發現自己真的與這個時代脫節了。這是一個信息的時代,由於自身對福爾摩斯的沉迷,他對電腦在內心裏是排斥的,他覺得不應該用電腦來破案,而應該像福爾摩斯一樣,用頭腦和自己的社會關係破案。偵探隻需懂得醫學、各種毒品、可是如今社會在進步,罪犯會用到各種新進的手段來犯罪。如今這件案子他要麵對一個自己完全陌生的領域。他不禁嘲笑了一下自己,像他這種食古不化的人也就隻能在這座小城市裏逞一下能,到了大城市麵對各種新奇的犯罪他當真無用武之地。不過如果真的到了大城市誰知道他就不會學習這些新的東西呢?人畢竟是隨著環境而變的。
因為要等dna的檢驗結果,所以馬華生在剩下的幾天國慶假期也沒有什麼事可做,自身讓這件案件纏身,可是又無事可做,這讓馬華生感到很是痛苦。他去了海島那邊的東島看了看發現碎屍的地方,那裏還有警戒線圍著。裝著碎屍的箱子就埋在一座伸入到海灘的山坡的潮濕岩壁下。凶手為什麼會把碎屍箱子埋在這個地方呢?這地方也沒有什麼特別,偏僻也不算偏僻,旁邊不遠處的沙灘就是遊人經常來遊泳的地方。所以凶手將碎屍埋在這裏並不是為了不被人發現,難道凶手是想讓人發現,以此引起關注?這倒有可能,畢竟這符合這種變態殺人凶手的心理,他們內心渴望被人關注,這樣可以滿足他們的虛榮。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地方對凶手有著特別的意義。馬華生在沙灘上踱著步,看著這空無一人的沙灘,不禁深深地歎了一口氣。往日的假期這裏可是人流如注,如今卻如此荒涼。
剛才的這種種推測,無論是哪一種可能,都於破案毫無用處。至於發現碎屍的那幾個人,馬華生覺得沒必要去詢問他們情況,問了也是浪費時間。海島警局的人告訴馬華生,發現碎屍的是一個讀三年級的小男孩,他是一對老師的孩子。隨行的還有這個小孩的舅舅和他的女朋友,這舅舅和他的女朋友都是公司的白領。這幫隻是發現碎屍的倒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