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手房的秘密(3 / 3)

而吳豔老家的人則提供了一個新情況,使刑偵人員眼睛一亮,一條新線索出現了。

吳豔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父母都是長年在土裏刨食的農民。正是這對老實巴交的農民,早年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女兒,先出生的姐姐取名吳豔,後出生的妹妹取名吳麗。女大十八變,姐妹倆長大成人後,就如她們的名字一樣,出落得十分豔麗,且模樣長得非常相像,舉手投足、一顰一笑,都形同一人。即使再熟悉他們的鄰居,一時也難分清誰是姐姐吳豔,誰是妹妹吳麗。

姐姐吳豔嫁給邱平後不久,為幫助妹妹跳出貧困的“農門”,便把吳麗也帶到了邱平的公司打工。二人一走便是數年,隻在父母先後去世時,才回過兩趟老家。時間一長,鄉親們便漸漸把這姐妹倆淡忘了。

獲得新線索後,公安人員便把案件的突破口集中到了一個焦點上:吳麗現在在哪裏?

邱平和吳豔倆人的精神防線徹底崩潰了。邱平低著頭默不作聲,一支接一支地抽著中華煙。而吳豔則“哇”的一聲大哭起來,斷斷續續地說:“我、我就是吳麗。”

水落石出難量刑

原來,吳麗自從跟著姐姐吳豔在邱平的公司打工後,很快就被色狼姐夫邱平俘獲了。邱平為吳麗買金戒指、金項鏈,還不時給她零用錢,使吳麗很快就墮落了。吳麗覺得:年輕漂亮也是一種資本,充分利用這種資本,是女人的本分。一次,邱平和吳麗正在賓館裏鬼混,被吳豔抓了個現行。吳豔狠狠地扇了吳麗一個耳光,又揪住邱平的頭發大哭大鬧,說:“你這麼做,叫我們姐妹倆今後怎麼做人?”

邱平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卻厚顏無恥地說:“我和吳麗早就有這層關係了,我有錢,娶個老婆,再養個情人,這是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現象嘛,有什麼大驚小怪的?我如果不包養吳麗,也會去包養別的女人,那不是肥水流人外人田,更不合算嘛!”

吳麗也跪在姐姐麵前,淚流滿麵地說:“姐,我愛姐夫,我肚子裏已懷上了他的骨肉,等孩子出生後,管你叫媽,管我叫姨媽,我們倆人都是‘媽’,我們親上加親,這有什麼不好?我們三個人和平共處,又沒礙著別人什麼事,管別人怎麼看我們哩!”

吳豔氣得一時說不出話來,當晚便吞下了大半瓶安眠藥,一命歸西了。

邱平和吳麗對吳豔自尋短見很不理解。他們想不通吳豔在這個肉欲橫流的世界上,幹嗎還這麼傳統、守舊?他們認為吳豔太認真、太死板了,思想一點都不解放,跟不上時代潮流。

但是,吳豔畢竟是邱平的結發妻子,還是吳麗親密無間的同胞姐姐,邱平和吳麗倆人心懷愧疚地把吳豔厚葬了。立下墓碑,是為了在心中永遠紀念這位親人。但他們沒臉刻上立碑人的姓名,覺得畢竟是自己行苟且之事,才害得吳豔英年早逝。

這以後,吳麗便以吳豔的名義,理所當然地接替了老板娘的角色。他們沒有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他們看來,那是多此一舉,沒有必要!

正是姐妹倆不但形似,而且神似這一特點,加之他們房產多,住址經常變遷,竟瞞過了所有熟悉他們的人的耳目。

然而,誰也想不到的是,吳麗取代姐姐吳豔成了邱平的“老婆”後,生活過得並不幸福。邱平秉性不改,在玩弄吳麗的同時,還四處沾花惹草包養情婦。吳麗曾多次勸邱平收收心,好好維持現在的家庭,可邱平不但不聽,還反唇相譏:“人生在世吃喝玩樂,這是上帝賦予人類的權力。你若正經,你姐會死嗎?”一席話把吳麗噎得啞口無言。邱平見吳麗沒話說了,變本加厲地說:“實話告訴你吧!當初找你做情人,我現在腸子都悔青了,別人找情人,是找小姑娘,找比自己老婆更年輕、更嫩的,那才有個層次感,有個區別啊!可你和你姐同齡,長得又一樣,我豈不是等於沒找過情人?今後你別再管我的閑事,我們相安無事,你要再管我的事,哼,就別想太平!”

吳麗徹底死心了。她明白,想靠邱平過一輩子安寧日子那是不可能的,她的明天,必將步姐姐吳豔的後塵。可是她不想死,她必須想方設法保住現有的房產,盡快從邱平那裏攫取更多的錢財,然後與邱平離婚,自己帶著孩子單過。因而,她兩次半夜三更獨自一人偷偷去原住所索房,想把李勝嚇出去。可她沒有料到,人們對於鬼魂等迷信話題竟如此敏感,以至於事情的發展變得如此不可收拾。

在看守所裏,邱平向審訊人員提出了一個問題:“我既沒有殺人放火,也沒有謀財害命,更談不上犯了什麼重婚罪!吳豔自殺後,出於人道,我還盡我所能為她辦理了後事。我所做的一切,何罪之有?至於生活上的失檢,道德上的墮落,社會上不是比比皆是嗎?幹嗎隻抓我一人?”

審訊人員一時竟無言以對。他們也弄不清楚這類事情屬不屬於刑事案件。道德天平的傾斜隻要沒有發展到追究刑事責任的地步,公檢法似乎也無能為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