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環境比較研究(1 / 3)

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環境比較研究

發展戰略

作者:劉鶄

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國際化發展戰略,而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必然會吸引更多的跨國公司。我國在改革開放的初期,推出了許多的優惠措施來吸引外資,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目前的中國對於跨國公司而言,投資環境已經發生了一係列的改變。文章將改革開放至今分為三個經濟時期,著重從外資政策、勞動力市場、市場環境、技術這四方麵介紹中國各個時期的投資環境的特點,並通過比較分析得出後改革開放時期中國投資環境的變化趨勢。

關鍵詞:投資環境;比較分析

一、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環境的研究現狀

國外學者對於投資環境的研究始於20世紀60年代,這些研究多側重於以國家為研究對象,進行國別比較。比較著名的研究方法有美國學者伊西阿·利特法克和彼得·班廷於1968年提出所提出的“國別冷熱比較法”,以及1969年,美國經濟學家羅伯特·斯托鮑夫提出的“羅氏等級評分法”。總體而言,這兩種方法都是將影響投資環境的因素按某一標準歸納分類,屬於某一時點的靜態比較。但是,投資環境不僅因國別而異,即使在同一國家也會因不同時期而發生變化,所以,在評價投資環境時,對其不僅要看過去和現在,而且還要評估今後可能產生的變化,以便確定這些變化在一定時期內對投資活動的影響。美國道氏化學公司從這一角度出發,製定了一套投資環境的“動態分析法”,將企業的業務條件和引起變化的主要壓力逐一考慮,彙總有利因素和假設最終得出對於某一國家投資環境的預測方案。而國內學者對於投資環境的研究多是以城市或者區域作為研究對象,主要利用層次分析法、灰色關聯度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以及組合評價法等方法進行研究,通過對比不同城市或者地區在各個指標中的綜合得分來評價其投資環境的優劣。

總體而言,國內對於投資環境的分析都是著眼於不同的地區與城市,缺乏從國家這一宏觀角度的理論研究。所以本文將打破這一理論現狀,以整個中國為研究對象進行投資環境的分析,通過對改革開放至今的經濟時期分階段比較分析,研究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環境的變化趨勢。

二、改革開放後各個經濟時期的劃分

自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跨國公司在華的發展戰略可以分為若幹個階段,而這些不同的戰略階段必然分別對應著我國特定時期的外商投資環境,所以我們可以通過分析跨國公司戰略發展的不同階段來界定出我國投資環境的不同時期。

然而,不同的學者對於跨國公司戰略發展階段的劃分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曾成樺、姬虹、劉雯、張沈偉(2007)在他們的研究中將1992年~2006年跨國公司在華的戰略發展分為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92年~1997年,在這一階段跨國公司的戰略重點為製造業;第二階段為1997年~2001年,在這一階段跨國公司更加注重營銷戰略;第三階段為2001年~2004年,在這一階段跨國公司將人力資源作為戰略重點為;而在第四階段2004年~2006年,跨國公司更加注重研發。高強(2008)則將改革開放之後跨國公司的戰略發展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為1978年~1992年,稱為戰略防禦時期;第二個時期為1995年~2001年,稱為戰略相持時期;第三個時期為2001年~2008年,稱為戰略進攻時期。

所以,綜合各位學者的研究,並結合文章的研究目的,本文將以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以及2001年中國加入WTO這三項中國當代發展史上重大曆史事件作為時間邊界,將改革開放以後中國投資環境的發展分為三個時期,分別為改革開放初期,改革開放中期與後改革開放時期。

三、不同時期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環境的特點

本文將從外資政策、勞動力市場、市場環境、技術四方麵描述不同時期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環境的特點。其中,外資政策指我國利用外資的政策傾向以及外資法律體係的發展情況;勞動力市場指我國勞動力市場以及相關法規的設立情況,勞動力市場規模以及勞動力人口在不同產業的分布情況;市場環境指跨國公司對華投資形式以及其在華的同盟者與競爭者;技術是指我國的高技術產業發展水平以及我國對於知識產權保護方麵法律的完善情況。

1. 改革開放初期:1978年~1992年。這一時期主要是外資政策的初創與修訂時期。隨著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中國拉開了改革開放的序幕,同時也推動了我國外資政策的出台。1979年,我國第一部外商投資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頒布,標誌著我國外資立法的開始。自此之後,我國陸續推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法案,並在1991年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進行了修訂與完善。在這一時期,我國通過政策法案的頒布給予外資“超國民待遇”,如中國對外資企業一直采取稅收優惠、投資優惠、外彙管理優惠等許多優惠政策來進行招商引資。

改革開放以後,勞動力市場產生於計劃經濟之外,是初級與局部的。1978年,我國勞動力人口為40 152萬人,占總人口比重41.7%。在這一時期,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方比較單一勞動力就業主要集中於第一產業,占總勞動力人數的70.5%,第二產業隻占17.3%,並且主要為國有經濟體製內就業。1984年開始,體製內的勞動力開始向體製外流動,並且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這種流動不斷增大。到1992年,我國勞動力人口數為66 152萬人,其中第一產業就業人數占58.5%,第二產業占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