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醫療保險製度剖析及對我國的借鑒研究
名家觀察
作者:楊虎 易丹輝 肖宏偉
摘要:丹麥階級差距、收入差距小、經濟發達、社會管理製度有效、普世的價值觀和平等的觀念等多種因素,為其成功實施全民免費醫療保險製度奠定了基礎。丹麥醫療保險製度的實施和不斷完善,為丹麥居民獲得國家衛生保健服務提供了切實保障。文章借鑒丹麥醫療保險製度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有條不紊地推進醫療保險製度改革,科學合理地製定醫療保險製度,推動醫療保險製度更公平、更廣泛的發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監督激勵機製是我國現階段推動醫療體製改革的首要任務。
關鍵詞:醫療保險製度;醫療服務補償;政府管理;監督激勵機製
一、引言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文化取得了巨大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我國2012年的GDP總量達到51.63萬億元,與1978年的0.4萬億元相比,增加了100多倍。國家經濟實力的提高,相應增加了衛生健康和社會服務方麵的投入,對我國衛生健康狀況的改善發揮了重要作用。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的衛生總費用比1978年增長超過200倍,占GDP比重由3.02%增加到5.36%,衛生機構明顯增加,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4.83歲,各類傳染性疾病致死率明顯下降。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強社會建設,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原則,這將為我國的醫療保險製度改革提供政治基礎。實現公共醫療的廣覆蓋、高效率、低成本仍是世界所有國家努力的目標。針對這一目標,本文對丹麥醫療保險製度及形成的原因進行了全麵剖析,借鑒丹麥醫療保險製度實施的成功經驗,提出了推進我國醫療保險製度改革的相關建議。
二、丹麥醫療保險製度結構與實施的概況
按照出資方式,現有的醫療保險製度可分為:國家出資、強製保險、強製儲蓄、自願保險和病人自費等保險模式。丹麥的醫療保險製度屬於國家出資的全民免費醫療保險製度,居民有權免費到製定醫療機構就醫,並且根據自身意願選擇性購買補充性醫療保險。丹麥的衛生保健開銷是高於OEDC國家的平均水平,公共衛生的開銷約占GDP的6.6%,對其居民提供普遍的和相對慷慨的醫療服務。
丹麥醫療保障體係最早可追溯到1892年的疾病基金係統,用於保障低收入人群的除住院外的基本醫療服務。1970丹麥進行了地方政府的改革,實行去中心化的管理製度(Decentralized),廢除了推行多年的疫病基金係統,公共衛生係統交由地方政府負責,產生的費用則由國家和地方稅進行轉移支付,進而實現全民醫療保險係統。自1970年實行以來,丹麥的醫療保險係統實施了40多年。
丹麥醫療保險係統實施去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從政治、財政和操作管理實現了區中心化,並根據不同的功能被劃分到不同的行政單位中,包括國家、郡縣和城市三個級別。其中,國家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多部門參與預算、法律法規的製定、外部交流事務等。郡縣一級的行政機構則負責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和醫院。其中,基本醫療服務包括:全科醫生、執業專家、執業牙醫、理療醫師和區域護士、預防健康計劃、衛生保健和兒童牙科護理等。而醫院則提供特殊治療、特殊器械和強度大的醫療護理服務。城市一級的行政機構則負責提供護理院、家庭護理、健康隨訪者和兒童牙醫護理等衛生服務。
醫療服務中產生的費用由國家來負擔。每個財年丹麥國家政府會根據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算,所有郡縣都要參與國家財政預算的分配。從宏觀的角度來開,預算實現了資源再分配;而從微觀角度來看,預算滿足了地方政府購置新醫療設備,引進先進治療手段,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的需求。預算最終在各個部門間的博弈中達成,參與協調預算的部門和組織包括財政部、郡縣聯盟和城市聯盟。去中心化的行政管理體係使得地方財政更加靈活,地方政府能夠通過調整財政杠杆來補償地方醫療費用。郡縣一級的醫療機構產生的費用大部分由郡縣的稅收覆蓋,高達83%。
為了提高醫療機構的效率、降低等待時間、保障患者權利,丹麥在1970年以後陸續頒布了一係列法律法規。1993年開始允許患者在得到家庭醫生的許可後自由選擇醫院,1996年建立等待時間國家信息係統,1996年的國家生產力分析,1997年建立的衛生技術評價研究所,1998年出台的患者權利的補充條款,1999年實現了DRG分類為補償醫院的費用提供了依據,2000年~2002年開發了質量指標,減少患者等待時間(1993,1995,1999,2002)等。法律法規的實施,促進丹麥醫療係統更健康、穩定的發展,並經受了2008年金融危機和經濟增長不足的考驗。數據顯示,丹麥的醫療費一直維持在低增長和可控狀態。
三、丹麥醫療保險製度形成的原因分析
從丹麥醫療製度的實施看,丹麥的醫療體係實現了最大程度上的公平,每個納稅人都有免費享受公共醫療服務的權利。丹麥實行去中心化的行政管理方式後,地方政府能夠根據當地居民的情況,製定相應的政策,提供相應的服務,提高了醫療服務的水平和效率。同時,各種法律法規的出台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思想,改善了患者等待時間,提高了患者的權利。患者可以自由購買少量補充性醫療保險、和醫療服務,一定程度上不僅滿足了個體差異性的需求,還能對醫療費用進行少量的補償。丹麥醫療保險製度的成功不是一個孤立事件,它的成功離不開丹麥社會的政治環境、經濟發展水平和有效的社會管理。
1. 優越的政治環境。首先,丹麥的階級差異較小,人民收入水平差距較小,男女平等程度較高。民眾與國家之間關係較為親和、正麵,當權統治階級不是通過強迫性的手段管理國家,而是作為服務者為國家正常運行提供服務。階級之間在相對不激烈的狀態下進行爭辯,目的是建設和改革國家,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其次,普遍主義是經濟現代化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遍的社會權利的根植在人民心中。最後,平等對待所有人,人人皆有遇到風險的可能,福利製度的建設不僅要保障低收入群體遠離貧困,同時也對中上等收入群體提供了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