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目標與措施(1 / 2)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目標與措施

績效·薪酬

作者:劉麗蓉 李麗豔

摘要:本文通過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改革進行深入剖析,闡述了改革的意義,同時為了便於理解,對改革的基本內容進行了介紹。並通過分析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中遇到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希望可以為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略盡綿薄之力。

關鍵詞:事業單位 績效工資 改革 目標 措施

作為事業單位工資製度改革的核心難題,績效工資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隨著事業單位工資製度改革的發展,建設績效工資製度的工作迫在眉睫,同時這也是一項艱巨的工作。本文通過理論分析,闡述了事業單位為什麼必須建設績效工資製度,針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中遇到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

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目標

1.解決績效判定問題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多少必然是由該單位的績效決定的,隻有單位績效好了,員工才能領到高額的績效工資,但是事業單位績效的好壞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所以評定非常困難。例如對學校的績效進行判定,究竟以什麼為標準進行評判才合適呢,如果把生源的多少作為評判標準,往往會導致學校之間的競爭變得惡劣。不僅事業單位績效的判定困難,而且事業單位員工績效的判定同樣不容易。例如對醫生的績效進行判定,其績效的判定必然是建立在其為醫院創造多少利潤的基礎上,這就造成了醫生在開處方時,為了增加績效而給病人添加貴重藥品,或者在診斷時,誇大病人的病情,讓那些本可以回家療養的病人住院,或者延長住院時間,這樣會極大的增加病人的經濟壓力。醫院實行績效工資製度的初衷是提高醫生的服務質量,以便病人能夠享受到更好的服務,但是取得的效果卻是恰恰相反,不僅沒有達到最初的目的,反而加重了病人的經濟負擔。

2.改善現有的績效評估體係

在現有績效評估體係中,員工的績效有四個等級,分別是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分級的主要依據便是員工的德、能、勤和績四個方麵。這種績效評估體係由來已久,但是在筆者看來,有幾點不足之處,需要對其加以改善。

(1)對考核的定位加以明確。事業單位現有績效評估體係對於考核的目標不夠明確,所以在考核的過程中,由於缺乏明確的考核目標,整個過程僅僅是隻是一種形式而已,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2)加強績效評判標準的科學性。現有的績效評判僅僅以經營指標為標準,太過片麵;在評判周邊績效時,大部分都是主觀的評價性描述,缺乏客觀的行為性描述,導致得出的結果不夠客觀。

(3)加強考核周期的科學性。不同的考核目標,其考核周期也往往不同,比如任務績效,其考核周期應較短,而周邊績效則應取較長考核周期。但是,現如今許多事業單位為了方便,其績效考核周期都是統一而論的,通通一年考核一次績效。

(4)解決績效評判主體簡單問題。對事業單位的績效進行評判時,其主體往往比較單一,比如對學校的績效進行評判時,其主體僅僅隻有教育行政部門,缺少學生和家長的反饋這一重要因素;事業單位員工績效的判定,大都是相關領導一語敲定。

3.解決績效工資的發放問題

根據相關規定,在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改革過程中,相關財政部門必須為績效工資的發放提供保障,發放則應由縣級財政和相關單位共同承擔。這項政策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尚可實施,但是如果在經濟落後的地區實施,將非常困難,因為部分縣級財政保底工資的發放都難以保障,更別說再增加績效工資。如果強行實行該政策,部分地區可能會由縣級財政與事業單位共同承擔,演變成由事業單位單獨承擔的局麵。而這些事業單位為了緩解壓力,很可能會巧立名目,通過各種方法向員工收取費用,最終導致事業單位亂收費的結果。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