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字當頭

作者:摹如

“砍”,在今年的季後賽中給人帶來了史無前例的存在感——火箭和快艇在他們係列賽的第四場比賽中合力奉獻了93次罰球和62次犯規,但這兩項數據在這個係列賽中隻能排到第二位——第二場比賽的罰球和犯規總數分別是96和67。

對此,球迷和被砍者都非常痛苦,而NBA官方同樣不希望看到。

但這不是麥克海爾和波波維奇的錯,因為他們隻是在規則允許下做了布置,而且這種戰術由來已久:遠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威爾特·張伯倫就經常被對手故意犯規——因為他職業生涯的罰球命中率隻有51.1%,到了老尼爾森手中,這種不太光彩的戰術有了個響亮的名字:“砍鯊”,事實上,在更早之前“瘋狂科學家”就已經在“大蟲”羅德曼身上進行了實驗。

當然,這同樣不是沙奎爾·奧尼爾和小喬丹們的錯,人無完人,這就像你不能指責納什和斯托克頓不會空接一樣。罰球也是需要天賦的,幾年前就有報告表明德懷特·霍華德在訓練中的罰款命中率在80%以上,甚至能達到90%以上,但在實際的比賽中他隻有菜鳥賽季罰球命中率超過了60%。

事實上,自從“砍人戰術”問世以來,砍人一方的勝率並不高,以馬刺隊為例,他們的優勢在於整體和板凳實力,而過多的“砍”讓快艇的主力得到了大量的休息時間,同時也打亂了自己的節奏——相對而言一直被“砍”的快艇隊更適應這種戰術。

但無疑,“砍人戰術”還是會破壞比賽的流暢性,嚴重影響觀賞性,而任何渴望勝利的球隊都不會拒絕使用。

顯然,關於罰球規則的討論,已經擺上了亞當·席爾瓦的案頭。

在季後賽首輪結束後,有人提出了這樣的方案:在被故意犯規之後,被犯規的球隊有權選擇是接受兩次罰球機會,還是一次邊線發球的機會。還有人認為隻需要效仿技術犯規,由被犯規的球隊選擇一名投手去執行罰球。

而更為大膽的想法是取消罰球規則:即投籃犯規直接給被犯規球隊加上兩分或三分,而其他被執行罰球的犯規也按罰球次數直接加分……

無論采用哪種解決方案,可以預見的是,“砍人戰術”將徹底被歸置到曆史課本中去了。因為NBA畢竟是職業體育聯盟,收視率永遠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

當然,今年的季後賽還在繼續,無論球迷還是小喬丹和霍華德,都還得接受“砍”帶來了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