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NO.1 踏馬路,不是踏馬戶(1 / 1)

很唯美的踏了一天馬路,在這個微冷的季節,哦,與兩個老同學。

遇見高中時代的老同學,兩年未見,難免有那麼一丟丟感慨,畢竟本作者屬於那種死磕情感的動物。作者?沒錯,作為一個文學閱讀量極少的渣渣,恰此時靈感大發,文學細胞成指數增長,所以小說的第一章節早已經開始,注意,是小說,從文章的第一個字起可能就開始虛構了,你懂的。

應該介紹下我自己,我叫馬戶,也許你已經猜到別人通常都怎麼稱呼我,對,從小學到大學,驢這個綽號極其統一,它注定是我此生撕不掉的標簽,沒準過幾年百度一下驢,會增加新的解釋或定義。說起這麼有水準的名字還得多謝我媽。這個名子來源於當年我媽看電視時不知怎的多看了戶字一眼。喂,老媽,謝謝您。

稱呼歸稱呼,在此聲明我臉並不長。好多人說我有點文藝範,也許是因為偶爾我瞎寫個小詩小歌拍個照片啥的,布拉幾下破吉他啥的。不過說實話,比起文藝什麼的這種形容詞,我更喜歡灑脫、沒心沒肺。可偏偏天生容易情緒化、感情上過於在意和糾結,以至於有一次朋友這樣評論我的照片——眼神中總是帶有一絲傷感。所以對於我來說寫點東西大多隻是為了宣泄情緒罷了。而又總覺得公開宣泄情緒是不成熟的表現,略帶矯情,也罷,就當自己還是個長不大的孩子吧。說到這你是不是以為我是個悶葫蘆?哈哈,雖然外表略冷,其實我更喜歡嗨,毫不掩飾的說宿舍裏大約百分之八十的聲音來自於我。你是不是要問難道不會被舍友群毆嘛,我隻能這麼回答你,習慣成自然,我已經成功的把這種隨機抽風,隨時鬧騰鬧騰的環境轉變為新常態,額,不對,是常態。

“好久不見了,明天找你去?”

“好的。”

於是,今天我去了她的學校。

於是,有了接下來三人踏馬路的故事。

不要問為什麼,如果非要給出個原因,倆字,時尚。

很幹巴的那種踏,嘴邊沒吃的,手邊沒喝的。當然,中場吃了頓飯,同時壯大了一下隊伍。一個高三同學中午也來找她玩,也許此時小嶽嶽的“巧了嘛這不是”正在你耳邊回響,但我很認真的跟你說,這樣的情節不隻是電視劇電影裏有。

“驢哥,前些日子我看了一條新聞,說是中國人滿世界找驢,你去養驢吧,沒準就發家了呢,也不辜負你的名字,到時候別忘了和我五五平分。”她笑著說,合不上嘴的笑。“不對,還有你的一份。”忽然對著另一個找她的同學說。緊接著,“你四你一”,給我倆分配著一秒前還完全屬於我的那一半。我心裏想妹子你心可真夠黑的,整天對著驢的是我,聽驢吆喝的也是我,你啥也不幹拿走一半的股份……

不過別說,養驢沒準真行。腦中瞬間浮現出“中國養驢第一人”一行大字,心裏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