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六章 目標!長白山(2)(2 / 2)

“豬頭,既然你說九龍聚頂這塊風水聖地那麼厲害,就連秦始皇、唐太宗那種人都不敢埋葬到裏邊,為什麼鬼穀子的陵墓敢安置在那上邊呢?”

別說林語兮對這個問題很困惑,就連我自己也是滿頭霧水。難道鬼穀子祖師的命比秦始皇和唐太宗他們的命還要好,還要硬?天之驕子都無福消受的風水寶地,鬼穀子祖師卻能夠消受?

仔細想想的話,又覺得沒多大奇怪。因為鬼穀子的出生本就是一個神話,有人說他乃是龍女和凡人的愛情結晶,屬於半神之體。而且其生平專注於拯救萬民於水深火熱之中,麾下五百個弟子裏,每一個都是為了曆史的進步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何況,鬼穀子還活了兩百多歲才與世長辭。

你想想,一個兩百多歲的人,假如不是天命所眷,怎麼可能會活的那麼久?自然地,他能夠埋葬在九龍聚頂,而且還消受得起那裏的福澤,這也就不甚為奇了。

我們一行人此刻已經步行在長白山的山脈之上。這裏森林植被極為的茂盛,完全就是一遠古森林。各種各種我們見都沒見過的植物,你能夠在這裏輕鬆看到。還有那些出沒於森林當中的猛獸,假如不是我們攜帶著一定殺傷力的武器,還真有可能會成為其腹中美食。

“嘖嘖!野豬肉的滋味吃著就是美味,比那些圈養的土豬豬肉味道要香,要鮮,讓人吃得差點連舌頭都要吞下去啊!”

瘦子一邊吃著手裏的一大塊烤熟的野豬肉,一邊用手翻滾著火堆上架著的野豬肉。

是的,火堆上的那頭小野豬就是我們的森林之行第一個戰利品。盡管我們都出自農村,但是真正吃過野豬肉的根本沒幾個。

首先,野豬這東西出沒於那種荒山野嶺,並不是每個農村都會有這種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其次,那就是野豬很難逮捕,它不僅凶猛力量充足,而且其還挺精明的,沒有一定狩獵經驗的人根本就是抓不到它。

慶幸的是,瘦子打小就跟隨著村裏的大人到山上打獵。所以,抓一頭三四十斤大的小野豬,基本是不成問題。

其實一頭三四十斤的小野豬,我們幾個人是不可能能將其全部吃完的。但是最後,小野豬的屍體,除了那一身黑色的鬃毛以外,全都被我們一行人,呃,還有物給解決掉了。

我們吃的並不是很多,大家頂多每人吃了一斤左右就飽了。盡管野豬肉很美味,可是沒有香噴噴的米飯配著,你光吃肉肯定會覺得沒那麼好的胃口。而剩下的野豬肉,全都被小三兒這個長著三隻眼的怪物給吃光了。

小三兒,這是林語兮給三眼怪取得名字。因為自從古墓出來以後,小三兒就一直伴隨在我的身邊,基本不離左右。我和它在一起的時間,比與林語兮在一起的時間還要多,還要長。因此,將其稱為小三兒倒也挺符合味道的。

酒飽飯足之後,小三兒打了個飽嗝,用肉嘟嘟的爪子摸了摸自己的肚皮,一臉的滿足,依靠在我懷裏。這家夥,跟隨我半個多月的時間裏,似乎身高沒長,但是體積麼,卻有點膨脹的架勢。我真擔心,再這麼下去,這家夥會不會變成一個肉墩,到時別說敏捷的身手,讓人看不清的速度,哪怕站起來走幾步都是個疑問。

但是,小三兒卻對此毫不在乎。因為此刻林語兮正用小手指在小三兒鼓鼓的肚皮之上,不斷地輕輕撓著,直讓小三兒發出‘吱吱’的叫聲,以此來表示自己現在很快樂,很滿足。

看到此景,我腦海裏突然浮現出了一個畫麵。那就是在未來的日子裏,我和林語兮成家了,沒事就逗小三兒玩。然後有時間的話,生個可愛的寶寶,一家三口加上小三兒這個寵物快快樂樂的每一天。這樣的畫麵太美了,想想都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可能是我想的太入迷,發出了一道輕微的笑聲,被林語兮給察覺到了。其直接開口就是問我:“你笑什麼呢?”

聞言,我急忙將腦海中的畫麵給拋卻掉。擦了擦嘴角,還好沒有口水從嘴邊留下來。急忙回道:“沒啊!我什麼都沒想。”

“哦!”

“妹子,別聽樹貴兄弟的,我看他八成是想到某些少兒不宜的畫麵了。不信你看著他的眼睛,他絕對不敢與你對視。”

瘦子這家夥還真是喜歡湊熱鬧!這不,林語兮依言照做,盯著我的眼睛。害得我眼珠直往別的地方亂看,不敢與其對視。果然,眼睛是通往人心靈的地方。一個人是否說謊,你隻要盯著他的眼睛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