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曉麥去考試了,王子風一個人呆在家裏,他很無聊也很迷茫,他和以前一樣不知道該幹嘛!為了解悶,他又喝酒了。
宋曉麥中午沒有回來,因為王子風跟她說了,中午不用幫他做飯菜,他自己會出去吃。下午六點,宋曉麥才回來,而這時的王子風已經喝的迷迷糊糊了。宋曉麥今天很高興,她已經成功進莫家電子廠了,今天下午還上了一下午的班呢!
宋曉麥跑到王子風身邊坐下,很高興的對王子風道:“王子大哥,我進莫家電子廠了。”
“哦,那恭喜你了。”王子風微笑的道。
“王子大哥,你知道嗎!那莫家電子廠可好了,他們的設備,他們的流水線全都很先進,我們員工做的工作都輕鬆的。廠裏的夥食也很好,比我家裏吃的好多了。”宋曉麥很高興的跟王子風說她出她對莫家電子廠的評價。
“工廠裏麵好玩嗎?”王子風道。
“當然好啦!裏麵好多好多人,我還認識了一個朋友呢!就是昨天麵試時我遇到的那個女生,我們就在一起工作。”宋曉麥高興的道。
“好玩?”王子風摸著下巴,自言自語的道。工廠在電視上看過,但是現實中卻從來沒看過,更沒去過,聽到宋曉麥說的那麼好玩,他就想了,要不進去玩幾天,體驗一下打工仔的生活也好,反正閑的無聊。
“曉麥,明天我也進莫家電子廠和你一起當員工,歡迎不?”王子風笑眯眯的對宋曉麥道。有能力的人往往會有點不正常,就像王子風,明明是個絕世天才,可他偏偏當了流浪漢,他一個小小的流浪漢偏偏去找黑道中人的麻煩,還學黑社會收保護費,現在又想去工廠當最普通的打工仔,太不按常理出牌了。
“你?”宋曉麥一雙明亮的眼睛打量了一下王子風後,搖頭道:“王子大哥,你也不去照照鏡子,全身上下穿的全是名牌,氣質也不像是打工仔。”
“人靠衣裝馬靠鞍,我換一套普通點的衣服就是了。就這樣,反正我無所事事,到工廠裏麵去玩也好。”王子風笑道,他全當是去遊玩。
“真搞不懂你們這些有錢人,有舒服的日子不過,偏偏去受苦。”宋曉麥白了王子風一眼,道。
“不要說你搞不懂我了,就是我自己也搞不懂我自己。”王子風苦笑道,他說的是真心話,自從他失去至親後,他就一直過的很迷茫。
“曉麥,走,我請你吃飯,慶祝你今天找到了工作。”王子風站起來,豪爽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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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王子風走路來到了莫家電子廠,今天的他再次改變了,他穿著一件白色的休閑服,下身穿著一條牛仔褲,另外還穿著一對波鞋,穿成這樣的他給人一種很純樸的帥。他今天是來應聘工作的,看他今天的打扮就知道他是有備而來的,他帶了他的初中畢業證,其他什麼大學畢業證等沒帶都扔在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