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勝警察去了後,強忍著後背發毛的驚悚感,用網狀的漏網將溝渠裏麵的人肉殘屑給撈了起來。最後發現,溝渠裏麵都是屬於人類的皮膚組織和器官組織等等,都被人用特殊的方式給全部切成了小塊。找了好大一圈,都沒有找到人類的骨頭,於是張東勝就懷疑,這是凶手殺了人以後,碎屍,再拋棄到下水道。
張東勝先是把人類的皮屑殘留讓警員帶回警局給顧菲雪,讓顧菲雪檢驗,然後張東勝就順著這一條溝渠一路往上調查,可是調查的非常困難,因為主溝渠附近有很多枝幹溝渠,就很難斷定,人肉的殘屑是從哪個地方被衝下來的。
於是張東勝調了很多的警力,延伸著主幹道一個一個的去找,甚至是不放過小區住宅的溝渠,尋找起來特別的麻煩費勁,一連兩天的時間都一無所獲。
警力也在向著一個方向慢慢包圍,就在今天早上的十點鍾,有警員發現S省城郊區域,有一棟三層樓房的住宅,房門口有汽車輪胎碾過的痕跡,門口的大門是打開的,在房內,警員們拿著專業測試儀,測量除了地上有鮮血的痕跡,於是警員們挨個挨個的檢查,最後發現,該三層樓的小樓房位於三樓的衛生間馬桶裏,有血跡殘留,血跡檢測儀也在地上和馬桶上探測出來了,很多的血跡。
於是,張東勝立刻帶著人去調查,最後發現,在三樓的牆壁上,有人在牆上寫下了“神探先生,請盡快破案”的字樣,張東勝立刻叫人維護現場,張東勝則是直接回來找到我。
我聽完了張東勝介紹,皺了皺眉頭,心裏想到:把人殺了,再將人的皮肉組織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從馬桶衝下去,以這樣變態的方式來毀屍滅跡,這凶手的智商,也不知道是真的高還是假的。
由於張東勝沒有在現場發現死者的骸骨,現場也沒有其他的死者,所以我就不叫顧菲雪他們一起去了,我就和張東勝兩個人,一起前往案發地點。
這個郊外有點遠,張東勝開著車我們也花了大概三十分鍾的時間才趕到。這裏是很偏僻的地方,周圍隻有幾棟樓房,都和發生命案的這棟樓保持著一定的距離,有點鶴立雞群的感覺。
我一邊走一邊打量,這棟樓房大門口有一扇鐵門,在鐵門的軸連接處有不少痕跡,地麵上也有不淺的痕跡和輪胎痕跡,這就證明,在最近一段時間,這裏還有人進進出出,大門的連接軸上的痕跡可以說明,這家人出入比較頻繁,很有可能是上班族,一早一黑都回來。
我看了看地上的輪胎痕跡,判斷出這事一輛越野車的輪胎印,每個汽車的輪胎的寬度、大小其實都是不一樣的,根據地麵上的輪胎印,就能推斷出,到底是哪一種汽車,方便與收縮範圍。
我詢問了張東勝,他告訴我,地麵上的輪胎印已經檢驗過了,是三菱越野車的輪胎痕跡,張東勝也調查了,這輛三菱越野車在三天前的一個早晨,從這裏出發,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張東勝派出人去調查,最後發現這輛三菱越野車在一個荒郊野外,裏麵沒有任何人,現在這輛三菱越野車還在鑒識人員的檢車中,暫時還不知道,有什麼有利的線索。
我走進大門,裏麵是圍繞著牆麵種植了不少的野菊花,和四季春,左邊和右邊被分割出來,做成了一個正方型,裏麵種了一些蔬菜,看的出來,這棟樓房的主人,很享受生活,也熱愛生活。
同時我發現,在中間這條通道中央的地麵上,有不少碎肉殘屑和血跡水漬融合在一起,於是我推斷,是凶手殺了人毀屍滅跡之後,來到了這個地方,使用高壓水槍,清洗了一下自身,我想,當時的凶手應該是穿著一套防水的衣服。
我的目光注視到牆院的邊角上,那裏果然有一套防水的衣服和一大卷水管子,高壓水槍的槍頭還在水管子上麵裝著,看起來是凶手清洗了自身的血跡和皮肉殘屑之後,將高壓水槍和水管子放在這裏的。
我抬起頭看向我麵前的這棟樓房,在樓房上麵粉刷的漆很新鮮,牆邊上還放著幾桶外牆漆,裏麵還有一個刷子,那麼也就是說,這棟房子的主人,非常愛惜這棟房子,經常用外牆漆粉刷牆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