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通緝令”是國際刑警組織最著名的一種國際通報。國際刑警組織共有一百九十個成員國(地區),協助成員國偵查罪犯是國際刑警組織的一個重要合作領域。這種執法合作通常是以"國際通報"這一渠道進行的。國際通報分為:紅色通報、藍色通報、綠色通報、黃色通報、黑色通報五種類型,它們都以通報的左上角國際刑警徽的顏色而得名。其中,紅色通報俗稱“紅色通緝令”。
國際刑警總部的電腦裏共保存著二十六萬份檔案資料,大部分都配有照片、指紋、現場記錄,在這些檔案中有百分之十是"紅色通緝令"涉及的罪犯。紅色通報上麵有被通緝者的姓名、照片、指紋、犯罪事實等內容。發出"紅色通緝令"的罪犯的被逮捕率高達百分之七十。
紅色通緝令由經辦國國際刑警中心局局長和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處秘書長共同簽發,各國中心局據此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拘捕。各國警方在接到紅色通緝令以後,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臨時拘捕和引渡,大大加快了辦案速度,簡化了引渡程序。
國際刑警組織各成員國家或地區的中心局一般會在內部網絡上輸入這些通緝信息,然後將其導入內部執法網絡,有的則將信息歸入口岸管理部門。一旦嫌疑犯在這些口岸出現,執法部門的信息係統就會發出警報,從而當場把犯罪嫌疑人抓獲。
紅色通緝令的有效期是五年。期滿之後沒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續五年,直到抓住為止。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紅色通緝令就會一直發揮作用。這樣,通緝同一犯罪嫌疑人的紅色通緝令可能要重複發放好幾次。
一九八四年九月,國際刑警組織第五十三屆大會通過表決接納我國為其正式成員,同年十一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正式在北京成立。
從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今,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已有三十年,發出的紅色通緝令總數在一千一百份左右。每年大約三十到四十份。這近千份紅色通緝令裏,百分之八十左右的通緝對象涉嫌經濟犯罪與職務犯罪,暴力、毒品等犯罪近年來略有增加。
這一千一百份紅色通緝令的數量,相比我國外逃犯罪嫌疑人的數目來說,是一個比較低的比例。社科院數據顯示,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事業單位、國企高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工作人員,外逃、失蹤人員高達一萬六千人至一萬八千人,攜帶資金超過八千億人民幣。
對其他外逃人員未簽發紅色通緝令的原因可能有很多:首先,紅色通緝令發布的前提,是中國的司法機關對外逃人員已經刑事立案並批準逮捕。在中國,由有管轄權的各級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呈報國際刑警組織的文件材料,相對境內辦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而言,對證據和定性的要求會高很多。嫌疑人外逃,一般會導致證據的搜集取得存在困難,從而影響到刑事立案和批準逮捕。
其次,並非每一個被刑事立案並批捕的外逃嫌疑人都會被申請紅色通緝令。國內辦案機關隻有在認為必要時才會層層上報,通過隸屬於公安部刑偵局的中國國家中心局向國際刑警組織提出申請。如果中國所有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員都提出發出紅色通緝令的申請,那麼,國際刑警組織將為中國的事情而焦頭爛額,承擔巨大的工作量,整天忙於處理中國的事務。這顯然不現實。所以,中國的司法機關必然會從外逃案件中選擇影響較大、情節惡劣、情況緊迫的案件呈報,而不是全部上交。
再次,由於東西方社會製度、司法製度和意識形態的差異,國際刑警組織對中國中心局提出的申請也並非來者不拒,秘書長會著重審查是否以法律追訴來掩蓋政治目的。經過秘書長審核等一係列程序之後,對一些存在爭議的申請,會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者駁回。
白正的背景很強,從認識他到現在我都沒有摸清他背後到底有誰在支持,但是經過我多年的觀察,白正背後或許有國家內部的人,不然的話,白正也不會這麼快升職,在麵對指揮不力導致十幾人死亡的事件中也不會隻是簡簡單單的降職了。
這份通緝令下來,我們的心都穩定了不少。之後再經過我們的安撫,龐茂和錢鬆兩人才逐漸穩定情緒。
忙忙碌碌不知不覺之間就已經天亮,葉玲揉了揉眼睛,睜開眼睛顯得有些不好意思,從學校回到局裏後,她就趴在桌子上就不知不覺睡著了。
葉玲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嘻嘻”一笑說道:“組長,不好意思啊,不小心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