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最滿臉疑惑:“你怎麼可能比別人多出五個小時呢?”
顧菲雪臉上露出莫名的意味,摸了摸臉頰說道:“許多人都會納悶這個問題。根據一項生活方式調查,普通的國人每天僅工作六個小時,休息與睡覺共九個小時,吃喝用去三小時,家庭瑣事花二個小時,其它活動浪費掉四個小時。我們每年共有八千七百六十個小時,睡覺用了三千二百八十五個小時。假如我們每天不浪費掉四個小時,再少睡三個小時,吃喝再少用一點五個小時,家庭瑣事再少用一個小時,那麼我們一年就能節省三千四百六十七點五個小時。如果將這些節省下來的時間用在工作上,你一年就能比別人多做出接近二年的工作。”
陳最聽了頓時醒悟,想了想說道:“在警校時,我每天訓練的時間基本上都在十五個小時以上,包括學習槍械構造,格鬥技巧等。”
葉玲點了點頭:“我學習網絡知識也是一樣,看來老天還真是公平的。”
我苦笑一聲說道:“其實,在三年前,我每天都工作十五到二十個小時。每天早上約五點鍾我就起床,先閱讀一些與法庭及科學相關的文獻,在六時上班。到辦公室後,我先處理一些日常公務,然後與檢察官、警察或其他有關人員開會討論。如果有案件需要審理,我必須在十時左右了解案件的大致走向並且安排工作。有時可能在警局待上一整天。如果沒有我要處理的案件,我就在辦公室翻看往日的案例,進行檢驗或繼續與相關人士討論案件證據及檢驗進展;下午五點左右大家下班時,我才開始進行自己的學術研究工作。晚上十一點回家就算很早的。此外,我還要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待命,隨時準備到案發現場去勘查。”
葉玲眼裏冒著光,顯得有些興奮:“你這每天的行程我是吃不消,組長你很敬業,也是工作狂。不過我認為你是傻瓜。你這麼拚命,都是為了什麼啊?”
我笑了笑,聲音輕而有力:“為了讓死者瞑目,別無他求。”
“不過我覺得自己能勝任這麼多的工作,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早年在警校嚴格的訓練,養起早起晚睡的習慣;二是我不斷訓練自己的思維能力。在大學期間,我就能邊看書、邊看電視、邊聽音樂、邊打掃房間,現在我可以同時與三個人講話,而腦裏還可以思考其它案件。但是當我要全神貫注時,我也可以摒除一切雜念。”
陳最驚道:“你.....吃得消嗎?”
我續道:“我認為人的大腦大概分成幾個區域,每個區域都可以思考不同的事情,而需要集中思考時,這些區域又全力合作,共同思考一件事情,這種分工合作,一心多用的方式可以提高大腦的工作效率。但是你們不要輕易嚐試喲,因為這樣很容易讓一個人精神失常,我也是經過專業的訓練才會變成這樣的。”
顧菲雪道:“我也可以一麵解剖一麵吃東西,還能一麵聽音樂,並且尋找線索和看報紙,與你一樣,如果我要集中精神的話,就會摒除一切雜念。”
葉玲顯得有些害怕,眨了眨眼睛不可思議道:“雪姐姐,你解剖....還吃東西,還看報紙?而且還聽音樂?你不覺得恐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