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用過的我不要(2 / 2)

至少她現在還有住的,如今的她昏迷了,就什麼都不知道了,所有的傷心難過都伴隨昏迷消散而去了。

想想現在的自己真是可笑,人窮也就算了,連起碼的身份證什麼都沒有,看來明天還要抽個空回家一趟。

天大亮了起來,她決定抄個近道走回家,雖然要走很久但是還是要走,因為沒有證件就代表她連工作都找不了,沒有工作就代表她連飯都沒得吃。

穿著高跟鞋的夏安齊走了一公裏左右,就發現自己實在走不動了,尤其是穿著高跟鞋走路,腳疼的不行,這時的她彎腰脫掉了自己的高跟鞋拎在手裏,光著腳板在馬路上走著。

當她走了幾個小時回到家時才發現家裏來了好幾個警察,來來回回的搬著東西,她跑進去大吼道:“你們這是幹什麼,快放下。”

站在門口的警察走了過去,聲音帶著勸阻:“你是夏小姐吧,我們這也是公事公辦,麻煩你收拾好自己的物品就離開這裏。”

夏安齊聽了他的話趕緊往樓上跑去,找自己的東西,希望這些東西沒有被搜羅走,不然以後真有的自己哭的了。

翻開櫃子看著裏麵的包包,她緩了一口氣,順便收拾了幾件衣服什麼的就一起裝進了自己的包包裏。

收拾好東西的夏安齊下了樓,正要出門,卻又被攔住了。

目光凶狠,她瞪著眼前的警察有些氣憤的說道:“你這又是幹什麼。”

“請你把背包打開,有些東西不能夠帶出去。”

“這是我的家,我想帶什麼就帶什麼。”

那警察笑著解釋:“夏小姐,從今天開始這就不是你的家了,請你把背包打開讓我們檢查一下。”

夏安齊聽到他那話,有些不可置信,這怎麼會不是自己的家,這待了二十多年的房間從今天開始就不是自己的家了。

那警察看著正在發呆的女孩,把她背包拿了下來檢查了一遍,就說:“好了,你可以走了。”

夏安齊接過背包才發現自己全身的力氣似乎都被抽光了,連站著的力氣都沒有了。

光著腳丫走在路上,尖利的石頭刮傷了自己的腳仿佛都不知道,一點點的血絲漫在腳上,腦子裏一片亂糟糟的,她在想等媽媽醒過來,她該怎麼交代?

從今天開始她就要露宿街頭了,不過幸好的是她媽媽還有醫院可以住,如今她要做的就是去找工作,找能夠養得起自己和媽媽的工作,哪怕幸苦點累點都無所謂,因為從今天開始她再也不是什麼大小姐了。

蹲在樹底下,夏安齊拿著木棍在泥土上劃著圈圈,劃著劃著眼淚一滴一滴的滴下去,明明前幾天她還是夏氏集團的千金啊,可是今天卻麵對著家破人散的結果。

在地上劃著一個大圈圈,最後使勁的拿樹枝砸它,都怪蕭暮,要不是他們自己怎麼會落得現在這樣的下場,可是現在就算自己在怎麼埋怨都無濟於事。

與其如此還不如堅強的站起來,夏安齊抬頭看著天空笑了笑,擦幹自己臉上的淚水。

不管前麵的路多麼艱辛,她都要站起來,因為她有媽媽,還有爸爸;盡管他還在牢裏,可是她想要父親看清楚,自己哪怕一無所有了,她也會頑強的活著,不僅好好的活著,她還能照顧好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