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先敬羅衣後敬人(2 / 2)

盡管如此,胡銘晨還是覺得有個手機在身上要舒服自在些。所以胡銘晨就萌生了要買一個手機的念頭。

這個月的生意有些好,加入周日的趕場天,差不多有兩萬塊的入賬。要是手裏沒錢,胡銘晨也不會有要買手機的衝動,他可不是那種打腫臉充胖子的人。

“手機?手機是個什麼玩意,要買雞的話,後天趕場就可以買啊,公雞母雞烏骨雞,都會有人拿來賣的......”從沒用過手機,也沒怎麼見到過手機的江玉彩立刻就把打電話的手機和能吃的雞聯係到了一起。

“媽,手機不是拿來吃的,是拿來打的......手機就是電話,是拿在手上的電話機,所以叫手機,這回明白了吧。”胡銘晨趕緊進一步的補充解釋,生怕她又由那個“打”字延伸出其他更多東西。

“哦,那你就算要買個電話不就行了嘛......那也不行啊,我們家根本沒通電,買了電話也用不了。”

胡銘晨的額頭升起三條線,代溝啊!

“老媽啊,我們家沒電,電影院這邊有電啊,那是充電的,又不是插電的,充一次電可以用兩三天。都說是拿在手上的嘛,那就可以隨身帶著走啊,難不成還隨身帶著電嗎?等我買回來,你見到就明白了。”胡銘晨很無語的解釋道。

“沒有電話線,那怎麼打電話?奇怪!”胡銘晨就算已經解釋得夠詳細了,可是江玉彩還是不能做到完全的理解。

“無線電啊,這是科學技術問題,我也解釋不清楚,反正隻需要曉得能打電話就行了。三叔,你去取錢吧,晚了人家就關門了。”

雖然還是不能做到完全清楚胡銘晨所說的,但她還是很自豪自己的女子可以懂,驕傲自豪之餘,相應的就把胡銘晨需要花這麼一大把錢的事放鬆看淡了。

其實就算江玉彩看得緊也沒什麼關係,胡建強還是會取錢給胡銘晨的。他這個電影院的經理以其說是為胡銘晨家當,還不如說是為胡銘晨當。

胡建強可看得明白,不管是電影院還是其他,那都是因為胡銘晨才有,要不是胡銘晨起到主導的作用,不管是電影院,還是在街上買地基修房子,那是簡直想都不能想的事情。

所以時間一長,胡建強就養成了胡銘晨做出的決定都是正確的慣性。支持他一定比支持二哥二嫂來得更加正確。

第二天一早,胡銘晨就乘坐早班車到市裏麵去,他先去電影公司拿了後麵一段時期要放的電影,這才去逛百貨商場。

涼城盡管是朗州省經濟最發展的第二城,人均收入上隻輸省城鎮南,可畢竟是身處內陸的小城市,和發達地區比起來,可能還不如人家的一個縣。

在涼城,隻有兩個地方有手機賣,其中之一就是位於城中心的百貨大樓。

一走進百貨大樓最裏麵銷售手機的那幾個櫃台的小區域,胡銘晨頓時就產生了一種久違的親切感,重生之後,這還是第一次逛手機櫃台呢,哪像重生前,年年逛,甚至有時候一年買兩次手機。

玻璃櫃台裏擺放著一部部嶄新的手機,這些手機盡管在胡銘晨的眼裏比較老土,可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已經是最新潮最時尚的物品了。

“小娃娃,去那邊玩,這不是你們可以玩的地方。”早上下過雨,此時逛商場的人不多,而能來選手機的人相對就更少,因此背著帆布書包的胡銘晨走到手機櫃台前就很顯眼,一個身著黑色馬甲的女服務員蔑視了乜了胡銘晨一眼後,用一種很輕視的語氣說道。

難怪人家服務員會對胡銘晨看不上眼,首先他怎麼看也還是一個小孩子,其次就是他的樸實穿著和打扮。

手機這玩意,很多大人都還買不起,更何況一個小孩子,不少城裏人剛用上call機,遑論一個看起來無疑的鄉下人。

所謂顧客是上帝這句話,說實在的,大多數情況下就是宣傳用語而已,真正可以做到的,少之又少。一個銷售員,不太可能將時間和經曆花在一個明顯不可能是顧客的人身上,這是人之常情。

許冠傑唱過一首歌叫《先敬羅衣後敬人》,是整個社會的真實寫照。人們往往先從一個人的衣著去判斷一個人的身份和地位,再決定該采取何種措施去與這個人相處。

而胡銘晨的身上沒有羅衣,自然就得不到應有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