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學之後,我沒有回家,我在大學所在城市找了一家餐廳,一個月兩千左右的工資。認識了三五個同齡的好朋友,上上班,下班逛街買衣服,買好吃的,每天都是開開心心的。人就是這麼傻,本來可以有更好的發展的,卻對這普通卻又快樂的生活滿足了。再然後我交了一個男朋友,他是廚師,比我小三歲,但是特別會照顧我。相處了一年,我倆經常吵架拌嘴,分分合合好幾次。我為他流了不少淚,這是最難忘的一份感情了。最後因為我想早點結婚,爺爺奶奶年紀大了,我想讓他們看到我成家,我帶他回了趟家,爺爺奶奶很滿意,就是嫌他家太遠。然後我也去了他家,他親媽早就過世了,但是我也沒見著後媽。他爸不同意,說是他年紀太小,談戀愛可以,結婚不行。然後我的這個男朋友,不知道他想的啥,不歡而散了。我挺後悔的,感覺自己的感情付之東流了,喜歡上了他那樣的狗東西。後來他一直打電話說對不起我,跟我回憶在一起的時光。有用嗎?沒用。然後就再也不聯係。不知道做了多少次有關他的夢,不知多少次強忍著不給他打電話。最後,真的是時間衝刷了一切。他僅僅是他,我卻還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