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霆的一席話令眾將士群情激奮,紛紛邀戰,去砍掉臨城城主的狗頭泄憤!
由於沈默等人剛來,對於這個臨城並不熟悉,因此沈默便隨口問了一聲:“這臨城可還算重要?若不重要,興師動眾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其實沈默真正想說的意思是,這臨城的軍事位置重不重要?或者裏麵的資源豐不豐富,對於金璋來說起到什麼樣的作用?若一切都值得,攻城自然是沒問題;倘若隻是為了泄憤,去殺一個城主而攻城,那說得好聽點叫得不償失,說的難聽點就是昏蠢。隻不過當著這麼多人的麵,有些話不能說的太直白就是。
金霆道:“自然是重要,這臨城位處腹地,四通八達,乃是金璋糧草器械的中轉站,國內三分之一的糧草器械都要從這經過;另外臨城城主專精於情報搜集,手下養了近千名斥候,若不把他給幹掉,簡直就是在身邊安插了個眼睛,什麼事都被地方掌握一清二楚。”
如此說來,這臨城是非取不可了;而就在眾人商議準備如何攻取臨城之時,沈默卻是又問了一句:“這臨城的軍力有多少?”
金霆不假思索的回答:“作為中轉站,守衛力量自然是不容小覷;常規步兵兩千,弓箭手一千,另還有十幾個靈海境一重實力的將領。”
全部加起來三千多人,鎮守城高牆厚的中轉站,以金戎這些常規軍隊,別說是兩萬,就是再加兩萬想要攻下來都有些困難。而他們攻不下來的主要問題就是上不了城牆,撕不開缺口。
沈默稍稍盤算,隨即大手一揮,衝金戎道:“讓黑風小隊去就行了,一來算是送給金霆一個禮物,二來我也想看看你把黑風小隊調教的怎麼樣。”
金戎等人倒是沒什麼反應,畢竟他們是了解黑風小隊的實力的;而其餘的人則是麵麵相覷,不可置信的看著沈默。
一百個人進攻一座擁有三千守軍的城池?就算是這一百個人實力強悍,那又如何?這可是攻堅戰,而不是平原作戰;連兩萬軍隊都吃了大虧,這一百個人懸了。
金戎當即金霆一起帶著黑風小隊前往臨城,而沈默等人則在雪山等候;
看著一百多個人消失在夜色中,所有人的心都懸了起來,畢竟金戎和金霆也在其中,若是這二人有何差池,那這些年的堅守也就都白費了;可是當他們看向沈默的時候,心情卻稍稍放鬆了一些。
沈默是什麼人?跺一腳,整個大陸都顫三顫;既然他如此有信心,料想那一百多個人是有兩把刷子的;因此便都靜靜等候,沒有議論什麼。
沈默等人奔波一路還未進食,不免有些肚餓,一名將領送來半隻生羊,架在火上烘烤,結果羊還沒烤熟,便聽遠處傳來陣陣腳步聲;所有人都是一驚,還以為是敵人來襲,紛紛做好戰鬥準備,而就在眾人的神經都蹦到極致時,卻聽到了一陣熟悉的嗓音。
“二哥,剛才真是痛快!”金霆大步流星的出現在眾人的視線中。
眾人皆是一愣,心想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難不成是見到臨城守備森嚴,知道強攻不得,所以撤回來了?
當黑風小隊全都出現士兵們的視線中時,他們驚奇地發現,黑風小隊的人竟然每一個人身上都沾染著鮮血,似乎剛剛血戰過一樣。
眾人不禁納悶,一時間竊竊私語聲不絕於耳。
“怎麼回事?他們身上怎麼都沾著血?難不成真和臨城的守軍大戰過?”
“不可能,臨城距離此處足有五十裏,就算是健步如飛,一個往返少說也得半天,若是發生激戰,就算是一天也回不來;他們才去了多久?一個時辰?怎麼可能這麼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