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令有載:“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字麵上的意思似乎是說,男士到了三十才能娶妻,女士等到二十才能嫁人。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古代人均壽命都不長,所以結婚年齡都偏早,十幾歲結婚很是普遍,不到四十的年紀當爺爺奶奶的也很普遍,在這一點上不論貴賤都一樣。
像大秦這種邊陲小國,有常年和戎狄作戰,如果把這一條看成是硬性規定,那麼大秦的人口怎麼能快速的增加起來。所以這條律令應該說的是大秦男女己婚年齡的上限,也就是說男子在三十歲之前必須娶妻,女子最遲二十歲必須嫁人否則官府就要進行幹涉。男子三十不娶,官府會懲罰男子父母。女子二十不嫁,她的爹娘也會被官府重罰。所以在這個時代,一般是男十六女十四就可以談婚論嫁,拜堂成親入洞房了。按現代的標準,這個年齡成親就相當於一個高中生和一個初中生拜堂,那麼成親之後小兩口兒能幹點啥呢,能單獨挑家過日子嗎?在現代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但在古代卻是可以的。因為古代的人比現代的人要早熟,體魄也要健壯得多。十六七的男子早就能夠獨立從事耕田放牧、漁獵等等生產勞動了,所以說在古代十六七的娘抱著吃奶的娃是非常非常正常的。
蒙義快十五了,而聞君正好十七,按說再等一年也行,但是如今贏開發話了,那麼小兩口就得趕緊準備辦喜事。大秦國君的話就是律令,隻要說出來就沒有商量的餘地,那是必須要不打折扣的執行的。
蒙俯上上下下裏裏外外一片喜氣洋洋,連帶著其他幾家的莊園也都跟著一起張燈結彩,蒙俯開始大量采買婚禮所用之物,白狼城的百姓絡繹不絕的趕到蒙家莊園送上自己的賀禮。如此一來,本來不想鋪張的蒙義小兩口就不得不把婚禮的現場挪到進學館內,因為隻有那裏地方夠大,能夠擺下那麼多桌案。
現在贏來、商方、曆顯、墨翟、朱斐負責婚禮的各項準備工作,白狼營的各位軍官也各司其職忙個不停,而所有的人都必須聽蒙俯臨時女主人靈兒的指揮。這個沒辦法,都知道蒙義沒爹沒媽,有個義父蒙統還是個老光棍兒,平時家裏外麵都考聞君打理,可這時候總不能讓新娘子自己忙活吧,所以靈兒被趕鴨子上架哦成了婚禮的主辦人。
要說一個沒出閣的小姑娘懂個啥還能操持這麼大的場麵?事實證明靈兒不僅能操持這麼大的場麵,而且還安排的井井有條。之所以做得這麼好是因為靈兒有幫手,大上造百裏棲、犬丘守將少上造王猛,還有剛剛從汧邑趕回來的蒙統都是靈兒的靠山,所以靈兒一點都不慌張。
外院有贏來等人支應,內院有曆薇幫襯因此也都是有條不紊。王媛沒有幫忙,因為她現在被王猛接到了白狼城城守府居住。據說王猛對王媛說了狠話不讓她離開白狼城半步,若是敢不聽連婚禮都不讓王媛參加。
白狼城是蒙義和曆顯的地盤,眼線耳目自然不少,王猛父女的話很快就傳進了蒙義耳中,蒙義的心裏總算踏實了。對於王蒙的到來以及他對待王媛的態度蒙義一點都不奇怪,因為這是蒙義一手安排的。他給贏鈹寫了一封信,信上寫了五個字“管好你老婆”。
當贏鈹接到這封信的時候不僅沒生氣反而高興的接連喝了幾大杯,之後贏鈹命親信快馬加鞭趕往犬丘,把贏鈹親手寫的一封信交給了王猛。贏鈹的信比蒙義的字多,他寫的是:“管好你閨女,你若管不了我替你管!”
這絕對不是女婿對嶽父應有的態度,更像是主子在對奴才下令。但王猛隻能俯首帖耳聽命行事,他親自趕往白狼城從蒙俯裏把自家閨女接軟禁在白狼城城守府內。王猛疼愛王媛是出了名的,但這次卻一反常態,第一次對王媛拍了桌子。鎮住王媛之後,王猛趕到蒙俯殷勤的幫著張羅起來,蒙義的婚禮還沒開始就已經備受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