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阮直雜文精選小輯(1 / 3)

阮直雜文精選小輯

亂彈

作者:阮直

作者簡介:阮直,《北海晚報》副總編、廣西散文創作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作協會員。2000年入選《雜文選刊》“中國當代雜文30家”。有11篇作品入選各省市中學考試試題,獲《四川文學》雜文獎2次、北京雜文學會獎3次,獲中國報紙副刊銀獎3次。 《誰說我們不愛鳥》入選《中國新文學大係》(雜文卷)。

出賣不是自己的東西才最卑鄙

出賣在國人的詞典中雖說不是個好詞兒,但我倒不覺得它有多麼惡心。我也從不忌諱自己的行為與出賣有什麼瓜葛。這是因為大凡提到出賣,我們就容易往大了想——出賣主權與國家,其實幹那事的也輪不到咱平民百姓,都是領導幹的,而且是大領導幹的。像我這樣的草包就是奮鬥到死,也成就不來一個出賣主權與國土的資格。所以,出賣與普通的百姓來說,還是些不大的小事。小事被膨化,不是說事件嚴重了,而是事情被提升到道德的層麵了。比如朋友分道揚鑣、親人分崩離析、情人反目為仇,總會有“舍不得關係”的一方指責對方是“出賣了良心”,“出賣了道德”,“出賣了人格”,“出賣了尊嚴”。

可是具體到某個人的身上,都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誰出賣了誰都是無厘頭的一團亂麻,老夫也難斷家務事。在我看來,隻要你不是某個利益集團的代表或代言,不是一級組織或一個教義的化身,不是硬要代表若幹人民的名義,隨你的便出賣。你是出賣自己的哈巴狗,還是出賣波斯貓,是出賣幾代人的老宅,還是出賣壓箱底的傳家寶,都是你“自個家州”的內務,與別人無關。你出賣的無論是苦力,還是智力,是出賣色相,還是出賣肉身,都扯不上是“上流”,還是“下流”,不過是個“中流”。

在我們的眼裏,那些靠出賣肉身的妓女無恥之極,是禍水。可在西方不少國家人們的眼中,甚至在國家的法典之中,都不是“下流”的行為。他們甚至認為,出賣肉身的妓女要比出賣技術的科學家高尚,那些研發武器的科學家,就是在出賣自己的大腦——智慧。他們把智慧變成殺人的武器,並且滅絕人性地屠殺,出賣這樣的發明創造不比妓女更危害人類嗎?有哪個出賣肉身的妓女能有如此恐怖的能量?出賣肢體的力量的,出賣智慧的創造的,出賣思想的官僚們都可以不用道德天平稱他,出賣肉身的妓女就被斥為不道德了?出賣上半身神聖,出賣下半身就卑鄙,對待人的身體器官都實行著“等級待遇”也太沒公平了吧。我“缺德”可以,你“缺德”不可以,這樣的“規則”還能有權捍衛道德的權威嗎?

其實,最不道德的出賣,就是出賣了不是他自己的東西。比如人家地裏長的瓜果梨桃你不能出賣,人家長瓜果梨桃的土地你更不能賣,全民的青山綠水你不能畫個圈,圍起來,就出賣風景。風景是人類的,不是你的,你是皇帝也不能獨霸風景。如果什麼風景都可以出賣的話,總有一天會有強權者把陽光也出賣了,把你家的“床前明月光”也出賣給別人。

可不知為什麼,長時間以來,我們的思維不知哪出了毛病,出賣別人的東西沒人指責,出賣自己的東西反倒挨罵。比如出賣土地的都被看做是拉動經濟,出賣國有企業的是資產重組,出賣青山綠水的是發展旅遊事業,出賣官位的是重用人才,出賣公權的是為民做主。中國長久的封建社會就是靠出賣道德的美名而博取官位。道德美名是為善的,而博取的官位又往往是為惡的。用吳思先生的話說,就是博取合法傷害他人的權力。道德美名是顯性規則,博取官位是隱性規則,或者叫潛規則。

可出賣點兒自己的“資源”,為的是謀生存就不是好人了。比如你上班教書是育人,下班教書就是撈錢,寫領導講話稿是好秘書,寫點文學作品,出賣點兒小才氣,換回點兒小銅板,就是不務正業。

卑鄙者們出賣的不是自己東西的許可證都是哪個孫子給他們簽發的呢?這個家夥的出賣行為才是最卑鄙、最肮髒的。可恰恰如今他們最牛逼!

野牛用犄角“投票”

動物的智慧是本能的智慧,這是不難理解的,就連專家遇到說不清動物的奇妙智慧之所以然時,也常常說“那是遺傳、那是本能”,於是隻能觀看“動物世界”的大眾也就不再刨根問底了。

可當動物們的智慧不是個體的行為時,而是在舉行一次集體的“投票”表決,動物們還服從表決後的多數原則時,我們不能不震驚吧,再用簡單的本能來解釋動物的智慧就顯得有些牽強附會了。

央視科教頻道在“動物的智慧”欄目中介紹,非洲野牛每年夏秋之際的大遷徙都要經過坦桑尼亞大草原。在水草豐美的沼澤地帶吃飽喝足之後,它們常常不知道下一站的方向,這時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那個“德高望重”的雌頭牛,雌頭牛經過反複的辨別之後認定一個方位,然後把牛角對準那裏臥倒,其他牛如果認可了雌頭牛的選擇也把犄角對準同樣的方向,然後臥倒。如果不認可雌頭牛的選擇,就自己選定下一站的方向,然後把牛角指向那裏也臥倒。上千頭野牛經過反反複複的思考,不斷地臥倒、起立、重新調整方向,最後都安靜下來,確認多數牛角指向的方位為下一站的目標。這是野牛群用犄角完成的一次莊嚴的“民主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