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好精彩的戰鬥呢?你的動作真的好快,快的像是一隻猴子,不過,你再快,快得過子彈嗎?”
“飛哥,小心啊!”
可是熊明的吼聲晚了,靈塵掏槍的速度很快,潘飛從眼角的餘光看到了,但是知道如果自己采取任何動作,靈塵的槍就會響,那是一種幾乎本能的連鎖反應,如果是他掏槍瞄準射擊的連貫動作下來,也隻不過是不倒1.5秒的速度,這個靈塵已經接近自己的速度了。所以,他沒有動,隻是淡淡的衝著熊明吼回去:“你喊的太晚了。”
靈塵用槍對準了潘飛,有刹那機會扣動了扳機,不過,見潘飛沒有動,他也就沒有射擊。他喜歡控製,喜歡控製對手的感覺,能夠用槍逼住一個很可怕的對手,這種感覺更是讓他感到了莫名的興奮。
“給你兩個選擇,一是投降到我這邊來。二就是你的腦袋開花。”
“你不怕槍聲引起警方的注意?別看我們在這裏打打殺殺,洛城的警方早就已經在周圍布控了,如果出了人命,或者是有管製槍械出現,你想,警方會不會馬上出現呢?”潘飛慢慢的轉身,衝著靈塵微笑。
所謂行有行規,道上的人搶地盤打架鬥毆,都有一個限度,那就是不能搞出太大的傷亡出來,這也是兩方麵雖然人數懸殊,而很明顯靈塵一麵擁有這軍隊製式槍械卻不敢拿出來的原因,甚至是用絆馬索和陷坑的時候都不敢對敵手有致命的傷害,無形中,將靈塵最大的底牌都限製住了。本來靈塵還以為憑借著自己手下的四猛能夠將敵人鎮住,卻沒有想到,幾乎是一個照麵,四個人就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潘飛打得落花流水。
靈塵幾乎是下意識的拔出來了槍,此時他也意識到拔槍不是一個好的選擇,但是他不怕,就算是他殺了眼前這個可惡的男人,自己也有辦法脫身,麻煩的是,他沒有信心一槍必中。要知道,他的槍法可是軍隊的槍神級教習教出來的,向來都很自信指哪打哪兒,不過,也許是潘飛的表現讓他的心靈無法確定一定能打中對方,盡管這個距離對方做規避動作躲閃幾乎不可能。
“殺了你,就跟殺一隻雞沒有什麼區別。我喊一二三,不答應就開槍。”
“一二三。”潘飛猛的喊了出來。
幾乎是本能,靈塵的手指扣動了扳機,但是槍響了,目標卻不見了。就在潘飛喊出聲的之前,他就矮身以腳為軸旋風一樣貓到了最後沒有被自己打敗的那個大漢的身後。
人對於命令都有一個反應的時間,因為不是自己下達的命令,在瞬間得到的指令都會通過大腦反應一下,然後才做出相應的動作。恰是如此,當靈塵聽到了“一二三”並不是自己發出的時候,有了些遲疑,這個遲疑讓潘飛躲開了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