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對企業稅負和財務指標的影響分析
財政金融
作者:段鋒
摘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一項重要的結構性減稅措施,為了消除稅製差異,深入的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2013年國務院將現代服務業及交通業營改增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企業應該充分了解營改增的相關政策,並了解其對企業稅負和財務指標的影響,以便更好的應對形勢變化。
關鍵詞:營改增;稅負;財務指標
一、營改增的背景
1. 兩稅並行稅製結構不合理。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及提供應稅勞務所產生的增值額征稅,而營業稅是對提供應稅勞務及銷售不動產等行為所產生的營業額進行納稅。兩個流轉稅的征收一直並行,但因為市場中銷售商品並提供服務的情況越來越多,實際工作中兩稅的劃分越發困難,商品及勞務流轉課稅方式失去了統一性,甚至出現了不公平的現象。
2. 重複征稅後果嚴重。營業稅不能抵扣需依據全部營業額征稅,這就有可能出現重複征稅的情況。增值稅的抵扣措施體現出較強的公平合理性,但由於營業稅和增值稅並行,且增值稅稅基狹窄,很多商品和勞務都不能被其含蓋,重複征稅的情況很難完全避免。
3. 製約了服務業發展。服務業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的發展需要國家稅收政策的支持,但營業稅從某些方麵來看卻製約了其發展。首先,營業稅按收入全額征稅不存在抵扣,容易造成重複征稅。其次,服務業提供的服務性產品主要的客戶是生產型企業,他們購進產品產生的營業稅不能抵扣也製約了服務業的發展。最後,服務業作為國家要大力發展的行業應該改給予政策優惠,但實際工作中營業稅並無大多優惠政策,稅收覆蓋範圍及優惠程度也很小。
4. 國際大趨勢。增值稅的概念最早是在歐美國家被提出並應用到實際稅收工作中的,我國是在八十年達開始實行增值稅的征收。國際上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經濟全球化應擴大增值稅的征收範圍,增值稅逐漸的取代營業稅,最終達成勞務與貨物間接征稅的統一性。
二、營改增的意義
1. 完善中國稅製。分稅製改革使財稅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得以權衡,但這種權衡也存在問題,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重複征稅增加企業稅負的問題。營改增能避免重複征稅,降低稅負,對完善我國稅收製度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2. 稅收征管國際化。國際貿易涉及到很多國際間稅收問題,國際上基本是將服務業納入到增值稅的征收範圍,如果我們采用不一樣的稅費征收方式,將會使我國的國際貿易操作變得複雜化。營改增為我國國際貿易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稅務環境,為我國企業贏得更多的國際化發展空間。
3. 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營業稅對營業額全額進行征稅,專業分工程度越高稅負就會越重,運輸交通、現代服務等行業因受到重複征稅、稅負過重的困擾而一直無法得到快速的發展,營改增對於促進相關行業的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 有利於企業間公平競爭。營改增後,部分第三產業中的行業將不再被排除在增值稅範圍之外,增值稅的稅基將變得更加寬泛,企業間則不會應為納稅方式不同而造成稅負不同,這樣將使企業間的市場競爭更加公平公正。
三、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1. 營改增對一般納稅人的影響
一般納稅人大致可以分為製造型企業、服務型企業、服務及製造混合型企業,由於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所以製造、服務、製造及服務混合企業之間就會有較大的差異。
服務型企業的成本構成中,人力成本占據了很大的比重,可以說人力資本已經成為企業的第一資源。在利潤方麵,利潤總額中服務創造利潤占極大的比例,除此之外的其他收入極少,也基本不會因其他收入而獲得增值稅發票進行抵扣,所以這樣的服務型企業會因營改增無法獲得增值稅發票抵扣,而使稅負增加。
對於製造型或製造服務混合型的企業來說,營改增卻是個很好的消息,因為這樣的企業本來就有增值稅進項稅,在實施了營改增後,這部分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合理、合法的進行抵扣,極大的降低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2. 營改增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