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顏真卿說開去(1 / 1)

從顏真卿說開去

新視點

作者:老信

2014年中央第三輪巡視中,中央巡視組將對京津等14地開展常規巡視,同時對科技部、複旦大學、中糧集團開展專項巡視。巡視製度是什麼?有怎樣的曆史背景?巡視製度對我國的各項建設又有何意義?

中國書法史上,王羲之的《蘭亭序》被譽為天下第一行書,而天下第二行書非顏真卿痛悼侄兒的《祭侄稿》莫屬。顏真卿創立的有“廟堂之氣”的顏體,為後世百代尊崇。顏真卿和王羲之都是中國書法史上開一代風氣的人物。

在書法上,隻要一說“書如其人”,一定首推顏真卿為佐證。他不僅是一位傑出的書法家,還是一位偉大的愛國者。唐朝天寶十四年(755年),節度使安祿山發動叛亂。被貶黜到平原(今屬山東德州)任太守的顏真卿,人稱顏平原,聯絡從兄顏杲卿起兵抵抗,附近17郡響應,推其為盟主,合兵20萬,令安祿山不敢急攻潼關。德宗興元元年(784年),淮西節度使李希烈叛亂,奸相盧杞趁機派顏前往勸諭,借李希烈之手將他縊死。聞聽顏真卿遇害,三軍將士痛哭失聲。

顏真卿起兵抵禦安祿山叛亂時,正是遭權臣楊國忠排斥,被貶黜到平原任太守之時。這之前,他因秉性正直,篤實淳厚,不阿於權貴,屈意媚上,曾四次被任命為監察禦史。

監察禦史為隋朝始設,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監察禦史“品秩不高而權限廣”,明清時就擁有彈劾與建言權。

中央監察機構對地方的巡視始於漢代。兩漢地域遼闊,行政官吏眾多。為加強對各級官吏的監督,使監察活動覆蓋中央到地方,多渠道、多形式的監察方式被采用,其中之一就是常駐與巡行相結合。監察機構對地方的巡視分為中央監察機構對地方的巡視和地方監察機構對所屬州縣的巡視。其中以中央監察機構巡視最為重要。

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舉措,通觀我國古代巡視製度,有這樣幾點值得借鑒:

一是巡視官員有很大的權威性,能夠“以小監大”、“以卑督尊”。史料載,元代時,成宗派遣監察禦史巡視天下,罷黜貪贓者18400多人,察冤獄3370件。

二是出巡時間長,且流動巡視。唐代監察禦史出巡時間可達半年之久。巡視官員長期流動,沒有固定辦公場所,不是地方一級的行政機構,和地方官員形成不了“關聯”。

三是巡視製度有法律法規依據。漢代有《刺史六條問事》、隋代有《刺史巡察六條》,而唐代《巡察六條》比漢六條、隋六條的範圍還要廣。這些規定中詳盡了巡視官員的選拔、任命、任期、巡視時間、職權等。如宋代規定,監司要在一年(或二年)內巡遍所轄地區,規定出巡時的隨從人員及出巡時在地方上的逗留時間,“無公事不得住過三日”。

四是注重對巡視官員的獎懲。稱職者升,平常者複職,不稱職者罷免。

現在輿論熱曝的巡視工作顯然有著很深的古代巡視製度痕跡。我黨在黨的十六大上第一次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巡視製度”。2007年10月,《中國共產黨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施行巡視製度。這也是十七大黨章把巡視工作以黨內根本大法形式確定下來。

今年,第三輪巡視工作已經開始。從前兩輪看,巡視工作在反腐中的“明情、震懾、查究”三個作用十分顯見:巡視組下去,明白了當地情況,獲取了案件線索;巡視組下去本身,其震懾作用非常大,讓“有事的”發慌,“正做事”的收斂,“想做事”的不敢;雖然巡視組本身不辦理案件,但由於受理信息多,排查線索準,所以查究準確度和力度明顯增大。

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多次強調,要深刻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新的中央領導集體執政以來,狠刹突出腐敗現象,加大個案追究力度,打“老虎”、拍“蒼蠅”,抓大、抓小、抓早,看似是治標之舉,但實際上已經讓我們看到了反腐治本的“拐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