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華豐集團公司利率 ,在段女士申訴的數據裏,出現次數不多,全是22%。表麵看來,22%這是合理合法的 。其實,這是貪官和奸商合夥製造的煙霧彈,完全是假相。對此,我在剛剛查網上,也沒有看到有誰一針見血予以戳穿過。所以,我才反複揭發這件事,就是強調貪官們大搞司法腐敗的方式方法:欺騙、蒙蔽、自欺欺人、弄巧成拙。

假的就是假的,事實是22%指的是複利,複利本身就違法;又是約定半年一滾動,這就是高明的騙術。其實,年複利就是44%。這就違背了兩條法規,一是不準利滾利,二是不準超過24%。實際上,華豐集團公司的年利息單利率是111%,這是多麼掩耳盜鈴、可惡可恨啊!“

”貪官自欺欺人最大的破綻是對你“沒收全部財產”,在三次判決中,全都有這一條,這是根本錯誤的判罰。因為你確確實實沒有犯罪,為了搶奪你的財產,隻好東拉西扯找借口,什麼“貪汙罪”“挪用公款罪”“職務侵占罪”,全是莫須有,全是假的,一個外地人,到京城來貪什麼汙呢?沒有挪用、侵占的法律規定的身份和職務,哪兒來的罪呢?

財產刑,《刑法》裏有明文,退回一萬步,就算你貪汙了4400萬元或者侵占了4400萬元,司法這種判罰也是不對的,

第一,違法。

第二,違規。

第三,沒有人性、良心。《刑法》第五十九條、

第六十四條分別規定:“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法律規定再清楚不過了,“違法所得”和“來路不明”的財物理應沒收;合法所得,有正當來路的財物,當然不在沒收之列。而你的合法收入和有合法來路的財物,也全部被京城法院沒收了。

更令人氣憤的是,作為單身母親的你,有兩位漂亮的女兒,直到10年後的今天,還在上學念書,必須你撫養,法院卻沒有“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哪有人性?哪有良心?嚴重違犯了華國和世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這幫土匪,真是不留後路,趕盡殺絕啊!

再說,沒收的財產對比“犯罪”的金額 ,相差太大啦 !哪有天理、哪有公道啊!可能有人不理解你檢院貪官為錢眼開蠻橫刁鑽死不講理》一文裏,譴責這幫土匪紅眼的程度。隻要看明白法院認定的犯罪金額和沒收財產價值的二者比例,您就會讚同我的說法,甚至會埋怨我譴責得太輕啦!

你剛剛說,法院又沒收了你的老屋,咱無法落實,不去計較。也不說法院沒收了你分布在全國幾個城市的分公司、子公司的巨額財產。咱就來算算已經建成的聳立在的雙棟的泰琪集團,先扣掉5%的中方股東的份額,現值就是十幾億元,當時價值也接近10億元。比較你的所謂的人為的罪惡“4400萬元”,相當20—30倍左右,比例就是1:20,1:30。而這些被沒收的財物,包括泰琪峰大廈,都是你的合法所得,這是有證有據的受法律保護的資產呀!

蒼天啊!大地啊!華國還用再搞兩個百年的“華國夢”嗎?何必受苦受累呢?隻要組建1萬個的法院到全國各地、到世界各地去辦案、去沒收,華國人民不就大大發財早就步入小康社會了嗎?果真如此 ,10億人全都會被天打五雷轟打死、轟死,太缺八輩的德啦!

善惡有報,紙是包不住火的!京城的奸商和貪官合夥斂財,掩耳盜鈴,欲蓋彌彰。今天,到了撕下他們蓋頭的時候了!

越權操作違法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