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情並沒有結束,這次事件結束後,又過了三年,也就是在靈異社第一任社長大四剛開學的時候,那年的活動也是有一項招碟仙,也是在十三棟,也是在707教室。和你們一樣,他們也遇到了靈異現象,並被困在教學樓裏,他們逃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就在第二天,最後逃脫的同學死去,第三天,倒數第二個同學死去……社員的意外身亡,讓他感覺到了危險,但是無論他怎麼做,都無法阻止接二連三的死亡,到了第五天,一起參加活動的五人已經死去四個,而他也隻是得出了死亡時間和逃出時間相吻合的結論。他很自責,認為社員的死亡都是他的責任,所以當天晚上零點,他交代好社團的事情之後,獨自走進了十三棟,從那以後,那位靈異社的創始人,再也沒有出來過,而剩下的那個人,也沒有死去。”
“時間過去太久,加上刻意掩蓋,沒人知道他做了什麼,才阻止了那詛咒般的連續死亡,而且也不知道那個生還者的任何資料,連名字都不知道,因此,我們也沒辦法從他的口中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一切都隻能靠我們自己!”殷風坐直了身子:“作為這一屆的社長,我會盡我所能去想辦法救你們,哪怕像他那樣,舍棄我的生命。所以,各位都不要放棄生的希望,要配合我,將這一隱患解決掉。”
聽了這麼一個長長的故事,大家都陷入了沉思。
這次的事情對每個人來說都幾乎是無妄之災,本來隻是想通過一次活動來認識幾個朋友,或者是為平淡的生活添加一些趣味,沒想到卻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如果真的因此而喪命,那真的是虧大發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是誰都不想的,但是,他們的出路在哪?
他們應該怎麼做才能擺脫這令他們一個個等死的詛咒?
即使殷風找到了舍棄他一人讓大家活下去的辦法,他們能夠心安理得地去接受這樣的結果嗎?
雖然這件事學校應該負責,靈異社應該負責,因為如果沒有他們的隱瞞,誰會去想做危險性這麼大的事?但他們本人也是要負一定責任的,畢竟雖然沒有人告訴他們有危險,但去參加活動也是他們自願的,沒有人逼迫。
都說人是自私的,如果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也許有的人會毫不猶豫的選擇保全自己,但是像這樣一點都不去嚐試,就選擇讓殷風去犧牲,還是有人不會願意。
自己的未來,還是應該自己去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