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知情權的法律保護(1 / 2)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知情權的法律保護

政法論壇

作者:於沐涵

摘要:電子商務作為全球經濟一體化背景下的一種全新的商業機製受到了全球各國政府和企業的廣泛重視,並獲得迅速發展。然與此同時,電子商務的發展也受到了諸多阻撓,其中尤為引人注目的則是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問題,而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則是知情權難以實現,本文以保護電子商務環境下消費者權益為出發點,針對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問題進行法律研究和探討,以期對建設電子商務環境下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機製有所助益。

關鍵詞:電子商務;消費者知情權;法律保護

一、電子商務中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知情權被侵害的具體行為分為兩種,一是在電子商務領域中較之傳統商務更為嚴重的消費者的信息的不對稱,如網上大量的欺詐性的服務信息、商家的故意誤導、不適宜的廣告等往往會造成消費者的誤解,而消費者卻無法及時的識別。二是免費信箱暗藏陷阱、遊戲網站鏈接收費項目、下載手機鈴聲強製消費等陷阱誤導消費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有償服務,這些行為都嚴重的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是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基礎保證之一,而我國關於電子商務環境中消費者的知情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卻並不完善,這勢必影響消費者對電子商務的信心,從而成為電子商務發展進程中的障礙。

二、我國電子商務中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法律法規現狀

我國目前對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仍然停留在傳統的法律法規上,而傳統法律法規中能夠引證翻閱關於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也隻有數部,其中主要包括: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但是這條規定卻不能完全適應電子商務迅速發展的現實。

《產品質量法》中規定了生產者、銷售者應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禁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規定。

《廣告法》中隻對電視台、廣播電台、報刊三種媒介做出了相關規定,而對網絡廣告目前仍無專門法律法規進行規範。

而我國專門修訂的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其中涉及到消費者知情權保護的比較有代表性的則有:

《關於在網絡經濟活動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通告》中比較詳細和具體的規定了保護網絡購物中消費者的知情權。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是我國首部規範網絡交易的法律,其中首次明確了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的概念以及其在網絡交易當中的責任和義務,規定其應向消費者提供的真實準確信息,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然而該仍隻是一部行政性法規,法律效力不高,且原則性過強,可操作性不高,並不能切實有效的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上述法律法規表明在電子商務環境中消費者的求償權保護方麵長期處於真空境地,沒有真正強有力的法律後盾保證消費者求償權的實現。

三、我國電子商務中消費者知情權保護的立法建議

(一)規定商家的法定主動告知義務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權,然而這項權利對經營者的要求卻是被動的,即隻有在消費者要求獲得有關信息時,經營者才會提供,在傳統交易中,消費者尚且可能會因未主動行使這項權利而遭受損害,這種情況延伸到商家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的電子商務領域中則會更加泛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