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據累計實際發生合同成本占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完工百分比法方法的分析
在對當期的合同收入和費用進行確認時,用合同完工百分比法要在平時做很多基礎性的工作。一般要在兩個因素上確定其對決定完工進度的影響。
1.預計總成本的確定
現行實務中對預計總成本進行確定時一般都用合同金額減去毛利和稅金。確定稅金時要對增值稅和營業稅項目區別開來,營業稅和附加計算一般都很簡單,想確定它用工程總造價乘以稅率就行。但增值稅屬於價外稅,而且要精確地計算出稅負就要計算出進項稅和銷項稅兩者的差額,所有計算沒有那麼簡單。建築產品的特殊性和單一性使得施工企業所以用曆史毛利水平來進行簡單的確認是不行的。
2.實際成本的歸結
在計算已發生成本並對其進行確認時,一般要求相關企業要有比較好的會計核算基礎資料,實際的成本不能用預估成本、估算成本或者計劃的成本代替。
二、建造合同中完工百分比法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缺陷
(一)計算不客觀,模糊分析法的應用,主觀性較強
完工百分比法是通過合同完工進度來對合同收入和成本進行確認的,在對完工進度進行計算時最普遍的方法就是實際成本比例法。然而在實際進行操作的時候,投入成本和完工的程度之間並沒有嚴格的對應關係,因此完工程度靠投入多少成本進行判定的做法並不太科學。此外,管理者在調節利潤時還可能用業績考核指標來作為依據,在各會計期間把項目的收入和盈餘進行調配,從而對會計報表產生影響。在進行施工時,牽涉到的設計和工程數量的變化、監理給施工企業簽認變更工程量的時間與施工的進度比較時要相對落後,但業主在對合同金額進行調整時使用的工作量是經過監理確認的,這也會影響到完工百分比法的計算結果。除此之外,完工百分比法可以在使各期財務指標比較穩定的基礎上保證各期獲得比較均衡的利潤。因此對一些企業來說,當他的建築任務比較多而且工期長時,報表反應出來的和真實情況下的損益之間的差異可能會比較大。
(二)完工百分比法可能造成會計信息較主觀,信息被報表掩蓋
現在的情況下,集團化管理模式非常流行。當一些建造合同具有大的規模時,就會在企業內部分成總包和分包兩個階層,因此企業的內部也一定會產生相互關聯的工作,這就涉及到了集團內部關聯工作抵消的問題。實際工作時,對工程任務如果總包和分包部門沒有能及時進行計算時,就可能造成雙方對成本、收入和存貨或預收賬款進行不同的確認,使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不能被客觀真實地反映出來。在工程的施工以及結算兩個任務上,借方餘額在對衝後在資產負債表“存貨”項目上反映,嚴格的說,這和存貨的定義並不相符合,從而導致一些涉及存貨項目的財務評價指標不夠合理、嚴謹,進而對企業在財務上進行分析和評價時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