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垂頭喪氣的走進位於北五環某小區頂層那間我租來的公寓的時候,絲毫沒有注意到同住的舍友正在他房間裏收拾行李,倒是他見我悶聲不響的就往自己屋裏走,喊了一聲:
“喲,回來啦?麵試怎麼樣??”
我倒在單人床上,眼睛望著房頂,似乎看穿了頂棚,一直看見了黑夜虛空。
見我沒說話,他似乎歎了口氣,繼續賣力氣的往那隻大號旅行箱裏塞著衣服。
我突然翻身起來,發狂般大叫起來:“待到秋來九月八,我花開後百花殺!”
從舍友那邊,傳來了善意的笑聲:“你呀,混不下去了趁早……”
“趁早什麼??”我站起來,走到他門口準備跟他理論一番,卻驚訝的發現那黑色的旅行箱,早已被他填的滿滿當當,房間內他的一切個人用品也已被收藏起來。
“你這是……”
舍友一笑,露出落寞神情:“我想好了,還是回家去吧,在哪兒宅不是宅呢?回去再啃兩年老,托托關係,混個公務員就算了。”
不等我說話,他已經整理好行李,嘩的一聲拉出了行李箱拉杆,同時將一張報紙塞到我手裏:“今晚的火車……對不住了,我先走一步啦。諾,這個給你留下,好像挺有意思。哥們,祝你好運吧……”
說完,他拍拍我的肩膀,看了我一眼,拉起箱子,頭也不回的走出大門,哐的一聲甩門而去。
我和這個兄弟畢業於同一所三流大學,隻不過他專業是通訊,我的專業是法律,由於共同租房我們才得以相識。畢業後我們立誌做一名北漂族,希望在皇城根兒下能夠開拓出一番新天地,沒想到最近工作難找,處處碰壁。我原本以為他是一個比較堅強的人,可居然在我之前就扛不住了。
“那豈不是……”我感覺額頭趟下冷汗一滴:“豈不是今後就要我一個人負擔房租了……”
我吞了口口水,看了看日曆:今天,就是交租的日子了……於是我腦筋飛快的旋轉起來,首先搶上一步鎖緊房門暗鎖,繼而關閉手機,為的就是不能讓房東掌握我的行蹤。找不到我,總得寬限幾天吧?沒辦法,好人就是這樣被現實逼成流氓的……
然後,我才放心的坐下,開始看那份狠心的舍友留給我唯一留念----一份報紙,在“招聘”一欄中,他好心的用紅筆給我圈了一個工作信息:
靈緹法律事務所
誠征辦事員一名。條件:膽大心細,身體協調性好,不懼怕黑暗和昆蟲,喜歡探索未知事物。有意者請於今明兩日前往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增22號東耀大廈1002室參加麵試,不接受信函或郵件應聘,電話。
“完了?”我認真看著上下文。的確,條件寫的非常簡單,甚至沒有對學曆的要求。這真的是一則招聘啟事?
“不怕黑暗和昆蟲,喜歡探索未知……”這是在招辦事員,還是在招童子軍?我滿腹狐疑的放下報紙,想了想,又拿了起來,認真的又讀了一遍,確信自己沒有看漏一個字,也沒有看串行。
“不管怎樣,不能放過任何一個機會。法律事務所正對口,希望有所斬獲……”我下了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