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審訊(下)(2 / 2)

因此,當這名警察被段玉衡一腳踹得弓起身子,而另一名警察還沒能反應過來的這個短暫的時間裏,段玉衡立即伸出帶著手銬的雙手,一把抓住了這名弓著身子的警察的腦袋,然後用力往右側一扳,直接將這名警察的腦袋,狠狠地磕在了審訊桌的桌角之上。

那名被段玉衡踹了一腳的警察,因為腹受痛,本身就是身體向前傾的,再加上段玉衡順勢而為的抓住這名警察的腦袋,朝著審訊桌的桌角上磕,因此,這一下的力道,可謂是非常的大,這一下下去,直接將這名警察的腦袋給磕出一個半個手掌寬的口子來,而隨著磕在審訊桌上這一下的響聲,同時出現的還有從腦袋上湧出的鮮血,以及這名警察的暈闕。

很多人可能都有過這樣的經曆,那就是當人被氣急的情況下,思維狀態和注意力以及協調能力會異常的精準敏銳,段玉衡此時正是處於這樣的狀態之下,因此,這一連串的反擊動作,就顯得異常行雲流水了,短短不過一分鍾的時間,段玉衡三兩下便將這名向自己起攻擊的警察給磕暈在了桌角上。

當這名被段玉衡磕暈的警察,腦袋上還往外流著鮮血,而身子則緩緩滑落在地上的時候,在這審訊室中的另一名警察,才算是回過了神來。

“你,你,你敢暴力抗法?!”

當那名還清醒著的警察,意識到段玉衡的行為之後,心中一下子也慌了,他做了這麼長時間的警察,從來沒有見到過哪個被帶進審訊室的人,會像段玉衡這樣不顧一切的向他們警察起攻擊的,要知道,他們可都是有著正式編製的警察,不同於那些協警或者協管員之類的編外人員,他們一旦受到攻擊,出攻擊的人,可是要承擔襲警罪名的。

在我國,為了維護治安穩定,加大對犯罪分子和亡命徒的打擊力度,保護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在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有對於襲警行為的處罰條款,雖然在我國大6地區,並沒有專門的襲警罪名,但是卻有與之相同性質的妨礙公務罪,按照妨礙公務罪的處罰條款,段玉衡此時的行為,足以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了,因此,在平日裏,就算再牛逼的混混,也不敢真的跟警察動手,這也養成了很多警察,在暴力執法的情況下,絲毫不擔心對方會反抗。

此時清醒著的這名警察,在過去心中懷著的就是這樣一種想法,因此,根本就沒有想到段玉衡會做出這樣的舉動來,此時這名還清醒著的警察,看著地上那個已經暈闕過去,但腦袋上還往外流著鮮血的同事,心中也是一下子慌了。

平日裏,這名警察,以及地上暈闕過去的那個警察,作為治安大隊馬存信大隊長的心腹,可是沒少瞎折騰,自然而然,也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此時他們的身體狀況,遠不如當初剛剛進入警察係統時候的狀態了。

因此,當麵對段玉衡這個敢於出手反抗的家夥的時候,這名警察很有自知之明的在心中打起了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