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講證據(1 / 2)

不過,在我國龐大的警察隊伍裏,總有這麼些警察喜歡高估自己的權力,以為自己穿上警服一聲吼,別人就要乖乖聽他們的似的。

顯然,段玉衡並不是那種能向惡勢力低頭的人,在聽到警察張濤的一聲吼之後,依然拿手頂著趙姓青年的脖子,完全沒有要扔掉手中的酒瓶碎片的意思。

“喂,子,你聾啦!我讓你扔掉你手中的玻璃碎片,放開趙公,啊,不對,趙先生!”

張濤看到段玉衡在聽到自己的話之後,毫無反應,心中也是升起了火氣,一著急差點就當眾將那個趙姓青年叫成了趙公子,不過還好及時改了口,否則他就真的麻煩大了。

“嗬嗬,少他/媽在老子麵前演!我知道你們三個都是這姓趙的子找來的,如果我現在放開他,我還有回旋的餘地嗎?

今兒個我和我兄弟來這裏吃飯,遇上了這子,兩句話不到,這子就讓跟著他的人跟我們動手了,起來,我隻是正當防衛。”

段玉衡在趙姓青年那句“王叔叔”之後,便知道麵前這三個警察,並不是來維持秩序的,而是這姓趙的青年叫來的,如果自己這會真的放下了手中的酒瓶碎片,那麼麵對自己的就是一邊倒的打壓和莫須有的罪名。

因此,此時的段玉衡隻能放手一搏,隻要這個姓趙的青年的生命還握在自己的手裏,自己就有回旋的餘地。

“子,你趙先生和他的朋友先動手打你,你有什麼證據嗎?”那個為的王所長,在聽到段玉衡的話之後,問道。

“證據?之前在這裏吃飯的人都看到了,這裏的服務員和老板也都看到了,這算不算是證據?”

陳喆在聽到那個王所長的話之後,還不待段玉衡開口,就大聲嚷嚷道。

“好,既然你有人看到了,那你叫看到的人出來做個證啊!”

王所長聽到陳喆的話之後,裂開嘴笑著道。

聽到王所長的話,陳喆便不知該如何接口了。

而站在王所長身邊的張濤,則朝著王所長投來了欽佩的目光。

現在這個社會裏,人們都非常害怕惹麻煩,對自己沒有絲毫的好處,還要得罪別人的事情,誰會願意去做?因此,王翔所長的這句話,正是很好的利用了當下人們的這種事不關己,躲得遠遠的心態,隻要沒有人願意站出來證明是趙姓青年一方先動手的,那麼在法律上來講,就是不成立的。

如果要問為什麼?很簡單,因為沒有證據!

王翔看到陳喆不知所措的樣子,臉上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

“子,你沒有辦法證明趙先生和他的朋友先動手打你們,也就是,你現在的行為在法律上並不能構成自衛,如果你繼續拿著玻璃碎片頂著趙先生的脖子的話,就屬於是劫持,在法律上可以被定義為是威脅他人人身安全,你要知道,作為警察,在這種情況下,我有權開槍將你擊斃的!”

王翔不愧是在基層幹了多年的老幹警,在麵對段玉衡這種情況的時候,能夠很好的抓住事情的關鍵,瞬間顛倒是非黑白,掌握各方麵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