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車所累

特別策劃

作者:程寶林(美國)

剛搬到舊金山時,見到街道上車如猛獸,加之路窄坡陡,心裏很有點發怵。我清楚地記得自己“下榻”這個國際名城的第一個晚上的窘迫情景。那晚,我開車在街上轉了兩個小時,橫豎找不到一個足夠我停車的車位(我承認,當時對於“屁股為先”的“平行停車”手藝還十分生疏),氣得我心頭直冒火、額頭直冒汗,隻好咬咬牙,將車開進了一個晝夜停車場。更可氣的是,自己對停車場的價格也沒有概念,以為每個停車場都相差無幾,第二天去開車,停車費竟然高達17美元。我後來才知道,我家附近的其他停車場,一天的費用隻要七八美元。

我決定,再也不能給我的舊車以這樣高的“過夜”禮遇。我想出了一個又苦又笨的辦法:下班後,我將車停在市郊火車站附近的曠野裏,然後再坐上公共汽車回家,上班則恰恰相反。這樣做不僅麻煩,還要多花兩塊錢的巴士票,我也認了。可惜,天不佑我,這片曠野不久變成工地,再也不準停車了。我狠下心來:偌大一個舊金山,成千上萬輛汽車,獨不容我?

我不信這個邪!

我當時的工作需要上夜班,晚上9點半左右才回到城裏。在住宅區轉悠,總是找不到車位。我的一位朋友是舊金山資深居民,他一語破的:“你在住宅區找車位是白搭,應該到商業區、店鋪多的街道上找。顧客買了東西,或是吃了飯後,開車走了,車位就會空出來。住宅區的車位,停的都是過夜車,是‘死’車位;商業街的車位,有一些是‘活’車位。開車走在街上,要眼明手快,瞅見有人向汽車走去,或是坐在車內,或是汽車亮起尾燈,立刻就守株待兔,哪怕後麵被堵的車將喇叭撳壞了,也不挪窩。在舊金山,停車可是一門深學問,更是一場大競爭呢!”

好一番“停車經”,簡直“勝讀十年書”,大大提高了我在舊金山的生存能力。從此,我找車位有了訣竅,甚至哪幾條街上最容易找到車位,我也漸漸摸索出經驗來了。我不再視停車為畏途,相反,能夠輕易地找到一個足夠大的、容易停的、且離家近的車位,成了我願意和上帝親近的最基本理由——每天當我開始在住處附近的街上找車位時,我總是會默默祈禱。

舊金山鬧市區的停車位如此緊張,可有的人,停起車來卻相當“浪費”:與前後兩輛車的距離,都略略小於一輛車的長度,讓人覺得簡直缺德。他如果貼著前後的汽車停車,就能節省出至少一個停車位來,安頓那些仍像無頭蒼蠅一樣沒有找到歸宿的“流浪車”。可那位傳授“停車經”給我的朋友告訴我,有些人是故意這樣停車的,其好處之一是,自己的車頭車尾,就不會有被掛擦碰撞的潛在危險;如果自己家裏還有一輛車,需要停車時,隻要屆時將自己的車進一點或退一點,一個長長的車位就騰出來了,豈不美哉!

確實美哉,不過也忒自私、太精明了一點。

“與世無爭”這個成語、這種處世態度,用之於在舊金山的停車謀略,可謂迂腐之至。在這個“一位難求”的國際大都市裏,爭一個小小的停車位,簡直就是在美國競爭生存空間的一種象征、一個縮影。

剛到美國時,有一天,我進城辦事,發現了一個頗大的停車位,附近的人行道上站著一個女子。我正要將“車臀”倒進那個空間,誰知那個50多歲的女子,竟然一步跳了下來,站到了車位的正中央,無論我如何撳喇叭,她就是充耳不聞。正在相持不下時,她的老公開車來了。原來,她是用自己的血肉之軀,為老公搶占車位。

我無可奈何地開車離去,甩下一句書生氣十足,卻頗有邏輯性、也很有點幽默的話:“It's a parking space for old vehicle,not for old lady!”(“這是給舊車的停車位,不是給老女人的!”)時至今日,希望這位女子原諒我出言的促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