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賊啊,快來人呐!”
一聲男高音在鬧市上空劃破。我邊跑邊撓了撓被這海豚音震疼的耳朵暗自在心底揣摩:這老賤貨,上輩子八成是公雞,他唱《青藏高原》根本不在話下。
我望了望後邊窮追不舍的警察,搖了搖頭。真想不通,我不就是偷了你一塊玉嗎?再說了,這本來就是我的,我隻不過是拿回屬於我的東西而已,你們用得著拚了命的追我半天嗎?你們不累我還累呢
追逐了許久,那些警員仍未抓到我。我充分利用自己嬌小的身軀,拚命往人群中鑽。正當我得意時,發現前麵也出現一路警員。該死,他們玩兒前後夾擊!你們當夾心餅幹啊?怎麼辦?不管了,拚了!我左腳尖點地,成功板直了向前傾斜的身體,再利用反彈的力度轉身,向著一位看上去比較弱的警員一個掌劈。他腳下一軟,摔了下去,我用胳膊勾住他的脖子,強行他站著,另一隻手從他身上掏出手槍。槍還未抵住他的腦子我就聽見“砰”的一聲槍響。奇怪我還沒開槍呢,這哪來的槍聲?我張開嘴巴想要詢問,卻不知為何說不出話來,腹部的疼痛促使我看個究竟。我看到了什麼?!一團團的鮮血從我腹部不斷湧出,將雪白的上衣染成了豔麗的鮮紅色,身體不受控製的往後倒去,視線漸漸的模糊了,我,昏死過去了……
——偶是打醬油路過的——
我叫楊思涵,今年17歲。我從小在孤兒院長大。我不知道我父母在哪,叫什麼,長什麼摸樣……聽院長說,我是在一天清晨被院長在孤兒院門口被發現的。我身上有一塊價值不菲的玉佩,和一張紙條。紙條上寫著我的名字和我的生日。日子一天天過去了,可能是從小缺乏父愛、母愛的原因,我不愛說話,也不愛和同齡孩子玩耍。隻是默默的一個人呆著角落裏。有時也有孩子找我一塊兒玩耍,但我都拒絕了。久而久之就再也沒有人注意的我的存在了。後來我的生命裏出現了一個人,是他改變了我一生的命運。他叫周宏若,比我大兩歲,他處處都為我著想,事事都讓著我,我一直都把他當親哥哥個看待。每月孤兒院發的錢更本不夠我們這些孩子上學,於是在我五歲時宏若哥哥就開始打工,他把我們兩每月的在孤兒院哪的的錢外加自己打工賺的錢湊在一起幫我攢夠了學費。要知道那時他才是一個七歲的小男孩啊!幸運的是一個有心的記者發現了七歲小男孩到處找工作的事情覺得很奇怪,在哥哥那兒好不容易才套到了原因,後來那人把這件事發表倒了報紙上,並成功引起了轟動,後來還有人為我們辦了一場慈善晚會,因此我和哥哥得到了一大步錢,後來我們用這筆錢成功的讀完了大學,我甚至還讀了博士,是不是覺得很奇怪?哪來的17歲的博士?這當然是因為我當中跳級的原因了。哥哥還讓我學習了舞蹈、樂器、畫畫、跆拳道、散打等等等等,幾乎能學的都讓我學了。記得在沒有拿到那筆錢之前,孤兒院資金周轉不靈,當時院長和我商量把我的玉佩賣了,等以後再贖回了,可著都近十年過去了,院長沒有絲毫把玉佩贖回來的意思,我決定自己解決,我想到了剩下的那筆錢,雖然已經用了一大半了,但剩下的還有三十多萬元,但當我知道價錢後又崩潰。我現在才知道父母留給我的玉佩竟然這麼值錢!那次我路過一家古董店,無意間發現了我的那快白玉我進去一問價格便瞬間石化了!200萬!這對普通人來說的天價啊!
無奈之下,我選擇了做一回小偷。
我做好了準備,訂在十月一日國慶節去“取回”我的東西。至於為什麼訂在國慶節,原因很簡單,因為人越多我就越好下手,國慶節是最好訂選擇。
來到古董店後我一眼就認出了我的玉佩,趁店主不注意拿到了玉佩,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可還是被多管閑事的人發現了,於是我拚命地跑,不料前方也出現了一路警察,無奈之下我隻好打昏了一名警察做人質,卻被對方認為我被逼急了要殺人滅口,白白挨了一槍子彈,之後我便混過去了,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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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新來的,請多多關照!鼓掌,鼓掌,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