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馬雜文精選小輯
雜文筆叢
作者簡介
狄馬,獨立作家,陝西子長縣人。1992年畢業於延安大學中文係。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發表隨筆、散文、文學批評、思想文化評論等各類文字近百萬字。已出版思想隨筆集《一頭自由主義的鹿》、《我們熱愛什麼樣的生活》,雜文集《中國雜文(百部):狄馬集》、《另類童話》等。
勤勞是一種美德嗎?
大概在我五六歲的時候,有一次去外婆家,見天亮以後外婆為我們煮飯,覺得很奇怪,就問道:你們怎麼在白天吃飯啊?外婆也覺得很奇怪,反問:你們吃飯不在白天,難道在黑夜啊?我說:我們一天兩頓都在黑夜。外婆一聽這話,就撲簌簌掉下淚來,哀歎說:你看這世道!把娃娃都搞得分不清了晨昏。她說的“分不清晨昏”,指的是我們那時的生活狀態。父母天不亮就到生產隊的梯田或壩梁上挖土,一直要幹到半夜才能回來。我們這些孩子們就隻能跟著大人的作息,淩晨四五點吃一頓飯,半夜裏再吃一頓。時間長了就以為凡飯都要在黑夜吃,白天吃反而很奇怪。
當然正如人們常說的,有付出就有回報。母親在這一年被評為勞動模範,隊長捧著獎狀來到我家,說了好多表揚的話。大意說,你媽媽是全村最勤勞的婦女,你們長大了應該向她學習。奇怪的是,母親一點也不高興,隊長一走,就抱著我痛哭起來。哭完後說了一句:別聽他胡說!什麼勤勞!他怎麼不勤勞?
從此我就知道,這世上有兩種人:一種勤勞,一種不勤勞。而有的人的勤勞對自己毫無好處。成年後,我對一切叫人“吃苦耐勞”、“忘我工作”的說教充滿警覺,正是得益於生活所賜。在我看來,一種勞動如果不能體現勞動者的價值和尊嚴,那麼它就隻對領導者有意義。一個人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願意犧牲自己的享樂,做一件在他看來十分必要、十分有價值的事業,與一個人在棍棒的驅趕下,完成一樁力所能及的工作以維持生命,是有本質區別的。前者的“價值等級”是由他自己製定的,他願意犧牲在他看來較小的價值以換取更大的價值;而後者的價值標準是由別人強加的。別人說高就是高,別人說低就是低,自己沒有辦法選擇。而一切沒有選擇的行為,在道德上都是沒有意義的。區別之大正好比餓肚子,一個是為了健美,一個是由於沒米;同是跑步,一個是為賽場奪冠,一個是被人追殺;同是喝茶,一個是坐家享受,一個是被警察拉走;你說能一樣嗎?落實到“勤勞”上就是,如果這種“勤勞”是主動選擇的結果,他在他“勤勞”的事上感到滿足,那麼這“勤勞”就值得讚美,至少無可非議;但如果這“勤勞”是被迫的,“勤勞”的人沒有絲毫選擇的餘地,那麼這“勤勞”就和豬吃飽了等人家過年一樣,不值得嘉許。
但好多人不懂,包括一些所謂的知識分子、文人墨客,一到鄉下,就盛讚起農民的“勤勞”來,寫文章更會上升到“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高度。我自己就聽說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夥詩人到陝北采風,看見一個婦女在地裏拔草,就派作協主席上前問候,以示“深入生活”。“老大娘,這麼大歲數了,還在勞動?你的勤勞值得我們學習啊!”大娘說:“學啥呀?沒事幹麼!”等這個主席一離開,大娘就在地上唾了一口,罵道:“呸!你才勤勞呢!你家祖宗八代都勤勞!”在她看來,勤勞是一種詛咒。她沒說出來的憤怒,我們或許可以這樣解讀:我也想像你們城裏人一樣,看看電影,逛逛公園,或者遛遛狗,聽聽音樂會,可能麼?你們不管倒也罷了,吃飽了撐得跑到我們鄉下轉轉也罷了,但還想把老娘當猴耍,就太不要臉了!說明這世界人種五顏六色,族群豐富多樣,文明千姿百態,但人性隻有一個,那就是求樂避苦,好生惡死。沒有一個民族熱愛吃苦更甚於熱愛享樂;熱愛流汗更甚於熱愛休閑。勤勞都是逼出來的。如果說有一個民族在世界上是以勤勞和耐苦出名的,那麼,透過這華而不實的“名”一定有某種比“勤勞和耐苦”更可怕的東西高懸在它的頭頂,比如嚴酷的製度,粗暴的管理以及落後的技術等;否則它就不會乖乖選擇“勤勞”,而且一選擇就是兩千年。
據一些歐洲考察回來的學者介紹,歐洲特別是北歐的一些國家,勞動力十分短缺,短缺的原因不是這些國家人口稀少——事實上有的國家人口密度比中國還大,但這些國家的人很懶,他們寧願在海灘上曬太陽,也不願出來幹活,導致勞動力價格十分昂貴;反而是勤勞的國家,比如中國,勞動力一直過剩,過剩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勞動力價格奇低,勞動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一個間接後果就是這些國家缺乏創新產業,因為對他們的統治者來說,單靠便宜的人力資源這一條就足以在國際市場上獲得比較優勢,根本用不著考慮製度創新和產權保護這些麻煩的事。因而從長遠來看,勤勞對一個國家的進步也未必是好事。
那麼,勤勞對個人來說算不算美德呢?那要看站在誰的立場上說了。對秦始皇來說,當然是,對孟薑女就未必;對富士康的老板來說是,對員工就未必;否則你就無法解釋,馬向前、祝晨明這些人寧願跳樓也不肯回機房的原因。
在中國南方,你經常可以看見狹長的小船上,佇立著幾隻或幾十隻人工訓練的魚鷹(也叫鸕鶿)。因魚鷹嘴長且前端有鉤,又善於潛水,能在水中看清各種魚蝦,所以自古以來就被漁民馴養幫助捕魚。漁民怎樣才能保證魚鷹不將捕到的魚自己吃掉呢?原來魚鷹喉下有一個皮囊,能暫存捕到的魚。漁家會在放鷹前,先用皮條草紮住魚鷹的皮囊,不讓魚進入鷹胃裏。等魚鷹叼著魚頭鑽出水麵時,牧鷹人會眼疾手快,將魚從鷹嘴裏奪走,然後順手拿出一條小魚塞進鷹嘴裏,並用手將皮條草的活扣解開,就算是對魚鷹的犒賞了。
在這種關係下,漁民讚美魚鷹,比如說它勤勞,當然可以理解;但如果魚鷹自己也認為勤勞是一種美德,我們就隻能歸結為是牧鷹人長期馴養的結果,或者是為討漁民的歡喜,得到那一條小魚,而決不會是它的本性使然。
“成功哲學”是從哪裏來的
眼下的教育存在很多問題。家長和學校都對片麵追求升學率,完全不顧及孩子的身心健康,反感至極,但麵對龐大的日益功利化的教育體製,都無可奈何。家長指責老師在課堂上一味給學生灌輸“成功哲學”,忽視生命教育、人格教育。老師說,別裝了!你們不就希望自己的孩子“成功”嗎?我們實行“生命教育”、“人格教育”,你們還會把孩子送來嗎?家長一看被揭穿了,就倒在地上玩“苦肉計”,說,我們也是沒辦法呀!你看大街上那些小商小販、農民工,活得多可憐。隻要稍有辦法,誰願意自己的孩子落到那步田地?
這就指出了問題的根本所在。學校作為一個社會的有機單元,它不是一座孤島。教育的問題表麵上看好像出在校園裏,實際上它是一種“社會病”。如果一個社會的貧富差別、城鄉差別不是太大,官民對立、階層對立不是太嚴重,每個人不管他出生在哪裏,居住在何方,處於什麼地位,都可以平等地活在同一天空下,市長的兒子和撿垃圾者的兒子都可以坐在同一張書桌旁遊戲,總統的兒子和“農民工”的兒子都會到同一飯店裏工讀,誰還願意拚命地追求“成功”呢?中國有一句話叫“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那是由於等級社會將人分成三六九等,處下的饑寒交迫、度日如年,處上的燈紅酒綠、無法無天,人們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人上人”。如果這個社會壓根兒就沒有“人上”和“人下”的區別,大家都在同一片土地上自由地謀生,快樂地度日,誰還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吃得苦中苦”?隻有在等級森嚴而且底層人的生命和尊嚴毫無保障的社會裏,才會出現“頭懸梁、錐刺股”的故事。因為今天你不把你的頭發懸在梁上,明天稅吏兵丁就可能把你的頭懸在梁上。“囊螢映雪”即使是真的,也是逼出來的。因為窮人的孩子今天不“囊螢映雪”,明天就可能得“囊破爛吃雪”。匡衡不偷光,可能就得偷人。窮人的孩子隻要有一絲活路,少許尊嚴,就不會拿錐子紮自己的大腿;反過來,當一個社會將“不成功,便成仁”作為勵誌口號提倡的時候,恰好說明這個社會的階層對立已經到了這種程度:一個人寧願去死(“成仁”)也不願做一個“不成功者”——說明“不成功者”活得連死了都不如。
如果我們這個國家的公民權利像歐美國家一樣平等,藍領和白領隻是所幹工種不同,城市和鄉村隻是居住環境有異,窮人和富人的收入隻是由於人和人先天的賢愚、勤惰、運氣的不同而顯出差異,還會有那麼多的家長拚了老命擠“重點”嗎?還會有那麼多的父母強迫自己的孩子進各種補習班嗎?我想不會——至少不會這麼瘋狂。因為在這樣的社會裏,弱勢群體和達官顯貴在權利和機會上是對等的,流浪漢和總統一樣享有同一部憲法帶給他們的自由和尊嚴。邊緣人、異議者、低收入者、少數族裔同樣可以在這個社會裏找到自己的價值定位。一個人不會因為“不成功”而遭遇歧視和屈辱。擺個小攤他不用擔心城管會踢翻他的筐擔,到工地上當個“小工”,他不用擔心自己的孩子是“農民工子弟”而入不了學,發個批評政府的帖子他不用擔心警察會不經法院的審判僅僅以“勞動教養”的名義就讓他坐牢。有了不滿他照樣可以上街遊行,甚至可以到州政府找州長,站大街上罵總統。如果他什麼也不想幹,願意經年躺在公園的長椅上打發時光,最基本的醫療、養老和生存保障也可以使他高枕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