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製約因素與對策研究(1 / 2)

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製約因素與對策研究

產業發展

作者:溫敏

摘要:現代服務業具有高增長、高增值、高技術含量等特征,世界經濟已經開始步入“服務經濟”為主導的時代,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指標。文章從意識障礙、投入基礎、市場環境方麵分析了製約我國現代服務發展的因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發展對策。

關鍵詞:服務經濟;現代服務業;製約因素;對策

中圖分類號:F7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24-0003-02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逐步從“工業驅動型”向“服務驅動型”轉變,現代服務業已經越來越成為發達國家經濟增長的首要驅動力。我國在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中就曾強調,要大力發展金融、信息、保險、物流等現代服務業,大城市要逐步形成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在“十二五”期間又將其現代服務業確定為轉型升級的主要產業。

在我國產業結構轉型的大背景下,快速增長的現代服務業給一、二產業的轉型提供了較好的環境,並推進了我國的現代化步伐。但與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的現代服務業雖然取得了較大進展,但存在的差距依然較大,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仍不能適應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要求,分析加快我國現代服務業阻礙因素,梳理這些因素與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影響的作用機理,將為提升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進程提供有益的借鑒。

1 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必要性

從世界範圍看,越是經濟發達的國家,其服務業占生產總值的比例越高,可以說,服務經濟時代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階段。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已經是國家或地區發達程度的重要標誌。當服務業的產值在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60%以上時,一般將其稱為“服務經濟”,也可以用服務業所吸納的就業比例來衡量,即當服務業吸納的就業人數占就業比例的60%以上時,說明這一國家或地區已經達到了“服務經濟”的態勢。

經統一考查,2011年,我國服務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43.1%,我國的服務業跟發達國家來比水平還比較低,發達國家服務業比重一般要占到70%~80%。由於比重比較低,所以在服務業的就業比重也相應比較低,僅為35.6%。

可見我國的服務業與發達國家的服務經濟的業態形式差距依然較遠。因此我國強調要優先發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因為可以通過現代服務業增強產業競爭力;是緩解就業壓力的重要渠道;是產業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主要手段;同時也是實現社會和諧發展、體現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的必要條件。

2 現代服務業製約因素

在世界經濟結構升級轉型的今天,服務業的經濟地位日益重要,我國的現代服務業雖然取得一定進展,但是總體比重、結構和品質方麵,與發達國家甚至一部分發展中國家仍有差距,影響我國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麵:

2.1 思維層麵的障礙

中國自古有輕商的意識,認為商業本身不能夠創造社會財富,而隻是實現了財富的轉移,這種思維方式導致在建國初期,我國仍無意識地把服務業看成不創造新價值的非生產性部門,將其看作是生產行業的從屬性行業,過分強調生產行業的決定性作用,從而將服務行業的價值性以及對生產的推動作用忽視掉,而亞當斯密早已闡述過,通過商業交換可以實現價值的增值,因此服務性行業不僅創造價值,而且能夠通過促進消費而帶動生產。在這種思維模式下,我國服務行業政策的製定與實施難免會較為偏頗。主要體現在更多地突出重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政府為主導的投資模式也主要向重工業領域傾斜,而忽視對商業服務類的設施的投入,這種嚴重扭曲的投資結構既限製了服務行業的供給,又阻礙了有效需求。同時,由於早期的國營商業供給模式,也由於缺乏有效競爭而抑製了服務行業發展的活力,造成資源浪費和服務品質低下等問題。

2.2 投資欠缺,基礎薄弱

在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下,由於意識形態方麵的障礙,多年來政府主導的資源絕大多數都向製造行業傾斜,不僅中央政府對於服務領域的資源較少,而且由於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考核往往以大項目的引入和經濟增長總量準則,使得各地方政府往往一味地追求GDP快餐政績效應,通過上一些製造項目而達到在短期內迅速提高GDP的目的,而服務業由於收效慢、建設周期長等因素,往往被政府投資放在最後考慮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