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兒的眉毛一立,抽出腰間的長劍便要上前與對方比試,卻被雷霆伸手攔住。以菲兒對脾氣來看,肯定不會手下留情的。雖說這百十名山賊,並不能對他們二人造成什麼大麻煩,但是也沒有必要將他們斬盡殺絕。生逢亂世,想要活下來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馬槊通常長一丈(三米左右),頂部為長一尺五寸、寬約三指槍尖,槍尖的下麵是一節長寬與槍尖相同,類似狼牙棒的部分,再往下則是六尺五寸長的槍杆。馬槊的槍杆製作非常的講究,通常都是用柘木剝製成細篾,然後用桐油反複泡製一年,然後再取出在陰涼處晾幹。晾幹後將這些篾條用膠漆膠合到一起,外層再裹上一層同樣是桐油泡過的麻繩,等到麻繩幹了以後,再塗以生漆,生漆的外麵還要裹上葛布。幹一層裹一層,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能夠發出金屬的聲音,卻不斷不裂這才算合格。
這樣一支馬槊,前後要經曆三年的時間才能夠製作完成,並且成功率隻有四成左右,因此上價格貴得驚人,通常隻有那些個世家出身的將領才有資格和財力使用這種兵器。這個寨主能夠使用馬槊就說明他絕非是什麼普通的山賊,一定是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才會做出這等選擇,否則的話世家出身之人是不會輕易落草為寇的,這也是雷霆為什麼不想讓菲兒出手的一個主要原因。
雷霆上前兩步,將背後的戰斧拿在手中,說道:“馬槊乃馬上戰將慣用兵器,步戰之時必將受到很大影響,你為何不騎在馬上與我對戰,莫非你認為我不配與你在上馬交戰不成?”
那大漢的臉色一變,說道:“要戰便戰,何來那許多話!”說完之後將手中馬槊舉起耍了個槍花。
雷霆見狀也就不再廢話,倒提著雙刃戰斧緩緩地向對方走去,在雙方還有五步距離的時候,突然間一個跨步竄向對方,緊接著倒提在手中的戰斧快如閃電般的向前揮出,八十多斤重戰斧就如同沒有重量一般,在陽光的映射下帶著一道耀眼的殘影向著對方橫掃過去。
他的這一擊看似快如閃電,實際上就是想給對方一個下馬威,並非真的要置對方於死地。如果對方來不及反應的話,他完全有能力讓戰斧停留在對方腰間,而不傷及對方性命。
但是,他顯然小瞧了對方的能力,麵對著自己這寬達兩尺以上的斧刃,對方不但沒有選擇躲避,反倒是揮舞著手中的馬槊,衝上前去與他的雙麵戰斧正麵硬憾。俗話說錘斧棍將不可力敵,也就是說使用這三種兵器之人,都是勢大力猛之人,與之硬憾實在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馬槊雖然也算是重兵器,但畢竟要劃歸到長槍的行列當中,屬於技巧類的兵器。如今對方既然敢主動與雷霆硬憾,就至少說明對方也是膂力驚人之輩。
說是硬憾,那名壯漢在選擇兵器相交的位置上,實際上也是有技巧的,如果實打實的與雷霆的雙刃戰斧的斧刃部位相交,他手中的馬槊在對方巨大的慣力下,也難保不會被砍斷。所以他選擇的相交部位是戰斧的把柄中央部位,這樣一來就在無形中化解了對方的巨大慣性。一聲清脆的金屬撞擊聲過後,雷霆的戰斧被他馬槊擋在身外。
雷霆也沒有指望一斧分出勝負,兵器相交後順勢向上一挑,直奔對方脖頸而去。對方的反應也不慢於他,不但沒有自救,反倒是把手中馬槊向上一挑,馬槊的槍尖直奔雷霆的咽喉而去,大有兩敗俱傷的架勢。
那大漢會做出這等選擇,也是大有講究的。首先在兵器的重量上他就吃虧,一旦讓對方的戰斧徹底的舞動起來,他就隻有被動挨打的餘地。所以他才會不惜拚個兩敗俱傷,也要迫使對方回防。重武器雖然舞動起來威力驚人,但是防守的時候速度就會慢上許多,俗話說百密還有一疏,隻要逼得對方采取防守態勢,自己的勝利將唾手可得。
顯然他被雷霆的外表給迷惑了,他怎麼也不會想到,這個外表上看起來隻有十七八歲的年輕人,實際上是個已經活了三百多年的老怪物,他的那點戰鬥經驗和對方比起來,簡直是不值得一提,他的一舉一動都不可能瞞得過對方。
但是即便是雷霆也不得不佩服對方的戰鬥天賦,兩個人交手已經二十幾招,除非是自己用身體硬抗對方一招,或者將其擊傷,否則的話很難將之戰敗。但是這兩個選擇都不是他想要的結果。